【常识积累】《劳动法》
今天是关于《劳动法》的常识积累,看看会答题就好~如有缺漏的知识点,欢迎大家留言补充
《劳动法(2018修正)》:
第一章总则
1.工会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2.劳动工作的管理者
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第二章促进就业
3.平等就业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4.年龄限制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5.劳动合同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劳动合同内容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7.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8.试用期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10.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1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12.集体合同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3.工作时间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14.休息休假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15.加班时长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加班报酬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章 工资
17.工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18.事故、职业病管理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19.女职工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怀孕期间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0.未成年工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掌握了理论知识就来做几道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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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已经颁布施行的《劳动法》属于( )。
A.行政法
B.社会法
C.经济法
D.民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争议的解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是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有劳动争议的最终裁决权,仲裁裁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3.《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 )小时。
A.10
B.24
C.36
D.48
4.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应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限制性规定的约束( )。
A.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B.用人单位取得大量订单,为了在短期内完成交货,必须组织突击生产的
C.交通运输代码、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D.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紧急处理的
1.我国已经颁布施行的《劳动法》属于( )。
A.行政法
B.社会法
C.经济法
D.民法
【正确答案】B
【解析】
A项,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劳动法》不属于行政法,不符合题意,排除。
B项,社会法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主要是保障劳动者、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和其他需要扶助的人的权益的法律。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未成年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
C项,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包括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证券法》、《金融法》、《财政法》等。不符合题意,排除。
D项,民法是指一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继承法》等多项法律法规。不符合题意,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B选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争议的解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是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具有劳动争议的最终裁决权,仲裁裁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正确答案】B
【解析】
A、C项,《劳动法》第7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调解不是必经程序,而仲裁是必经程序;同时可以得知当事人在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情况下,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AC选项表述错误,排除。
B项,《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表述正确,当选,
D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案件无最终裁决权,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表述错误,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B选项。
3.《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 )小时。
A.10
B.24
C.36
D.48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故本题答案为C选项。
4.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应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限制性规定的约束( )。
A.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B.用人单位取得大量订单,为了在短期内完成交货,必须组织突击生产的
C.交通运输代码、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D.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紧急处理的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的相关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A、C、D项,都属于延长劳动时间不受本法相关限制的情形,不符合题意,排除。
B项,不符合该法条的规定,且突击生产是为了单位的私利,理应受到相关约束,符合题意,当选。
故本题答案为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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