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走了之后,兄弟姐妹就散了”基本不来往了,是真的吗?
在我们居住的这个大村子里,就有这么一户大户人家,我说的这个大户人家,不是指都有多少的钱,而是他家人口众多,是我的叔叔辈,他一共生了5个孩子,有3个女儿,2个儿子,但是他们的父母去世以后,兄弟姐妹就慢慢的不来往了,就散了。
叔叔家第1个生下的是大女儿,大女儿长大成人以后,嫁到了城里,又成了家生了孩子。
第2个是儿子,在初中毕业以后,因为学习成绩不好,自己也无心学习,就回家务农,也成家立业,生了两个孩子,和老人一起生活。
第3个是女儿,小小的年纪,就学习成绩一直很优秀,到大学毕业以后,在城里找到了合适的工作,然后成家立业,过起了城市生活。
第4个也是女儿,因为学习成绩不好,初中毕业以后就没有上学,嫁到了邻近的村庄,过起了农村生活。
最后一个是小儿子,在前面4位姐姐哥哥的教育下,学习成绩很好,考上了理想的大学,现在还在上大学之中。
就是这么一大家子人,在以前的时候,一家人聚在一起喊喊叫叫,过年过节的时候,都是要摆上两桌才够坐,但是这么一大家子,在他们的父母去世以后,都基本不往来了,事情的经过还要从头说起。
我的这个叔叔,比他的老伴要先走几年,这是因为男人的寿命基本上都没有女人长,我这个叔叔去世以后,在年轻的时候攒到了一部分钱,然后子女成家立业以后,条件好的都会每年给他一点钱,所以在他去世的时候,他手里基本上有10来万块钱,因为他的儿女多,也没有明确给谁,而且自己又去世得匆忙,他的这10多万块钱,还存在银行。
在他去世以后,他的老伴想要去把这笔钱取出来,但是银行告知她,现在老人去世了,想要取出这笔钱了,必须到司法部门去公证,而且要通知齐家里的儿女才行,要把所有的儿女通知齐了以后,到公证部门去表态,进行公证才能出公证书,出了公证书才能把钱取出来。
问题就出在他们去公证的时候,当他的老伴把5个儿女都通知齐,到了公证部门进行公证的时候,他的老伴的意思是,留下3万元钱给自己以后养老看病,留下3万元钱给她的小儿子继续读大学,其余的让他们4个姊妹来分,当他的老伴一提出这个想法,几个姊妹就各家诉起了各家的苦,家家都有困难,家家都需要钱,认为他的老伴留给自己的钱太多,最后不欢而散。
后来经过司法部门人员的耐心调解,给他的老伴留下2.5万块钱治病和养老,然后其余的5个女儿,每人15,000元钱,这样进行平分,刚好分完10万块钱,钱是分下去,但是没有一个人心里满意的,几姊妹之间的往来也没有以前亲近了。
又过了两年,他的老伴也去世了,在办完丧事以后,5个姊妹就各回各家,到了过年过节的时候,在家里的这个儿子,想邀请他们其余的四姊妹回家来过年过节,但是各家都说各家有事情,都不愿意回来,都不愿意再聚在一起,再也看不到一家人摆两大桌吃饭的场景。
这就是老人去世了,兄弟姐妹就散了,基本上就不往来了,这是一个真理,你还不得不承认,父母在,家就在,父母不在了,家也就不在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其实就是父母在的时候,虽然兄弟姐妹间可能有些矛盾,但为了顾及父母的面子,还有一些为了各自利益的事,在父母在的时候不好爆发,在父母去世以后,就会表现出来,矛盾越多,矛盾越多,兄弟姐妹间就会相互埋怨,所以慢慢的兄弟姐妹间也不来往,慢慢的也就生疏了,你赞同我这个说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