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说论语:学而篇(12)

学而第一
1.12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试译】有老师说:“圣明的先王建立礼仪制度的目的,是在建立一个稳固的、和谐的人群关系,调和人与人之间的长幼尊卑的秩序,因此在具体运用实践中,以遇事处理得恰当和谐为完美可贵。过去圣明的先王之道,宝贵完美的地方就在这里。如果让长者和幼者、尊者和卑者都从自己的角度,自由任性地发展,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就会不复存在,因此这样是行不通的。但是一味地以和而和,不能够以礼仪制度来约束节制长幼尊卑关系,同样也是行不通的。”

《说文》: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豊亦声

《释名》:礼,体也,得事体也

礼原本是祭祀上天,跟天地相通,敬神致福人间的仪式。礼与理不可分,是一种存乎于人内心的道理。

《说文》:和:相譍也。从口禾声。

《正字通》:和,顺也,温也,谐也。

“和”表示不同声音、不同观点因相合拍、相融合而产生共鸣,强调诸异而致同。

《说文》:贵:物不贱也。

《释名》:贵,归也,物所归仰也。

汉字“贵”甲骨文:“双手奉献宝贝”,有接受宝贝者尊贵的含义,《释名》说,贵者,归也,因此,“贵”有回归本然,不加外部人为造作的含义。

《说文》: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无鄙切。臣铉等曰:羊大则美,故从大。

《广韵》:美:好色。

汉字“美”的本义,《说文》:美,美味,爽口。字形采用“羊、大”会义。羊在六畜之中是提供肉食的主力。“美”与“善”同义。“美”与“善”的区别在美偏重外在,而善偏重于内在。

素说《论语》学而篇(12)

前一章老师说孝,孝就是 “子云:君子弛其亲之过而敬其美。《论语》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本章弟子有子针对老师教导进行了发挥。老师说“父之道”,弟子说“先王之道”,表面看言说的是不同的道,但其本质是一致的,只是弟子的把握没有老师的那种完美和高度。弟子言说的是具体的着手之处,而老师则是指明的一个导向。有子强调的是:礼是和顺于人心当中,能让长幼、尊卑因为有“礼“的约束而和谐,而心安,这不是由内在的情,任性而左右的,也不是由外在的力,强勉而约束的,能做到这样,斯为可贵。如果没有礼的约束,让长者和幼者、尊者和卑者都从自己的角度,自由任性地发展,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就不会存在。如果一味地强调“和”,以和而和,不能够以礼来约束节制长幼尊卑关系,同样也是行不通的。因此“和”是由“礼之用”自然而然产生的,“和”是“礼之用”的结果,是“礼之用”的现象呈现,如果反过来以“和”而“礼”,以“和”求“礼”,将“和”当作手段,以“礼”为目的,终不能和,此当为孔门言礼之精义。

本章理解的重点在于 “和”与“礼”的因果逻辑关系。礼者,理也,是存在于内的,是由道,由德,由仁,由义,顺道下行的产物,在失道、失德、失仁、失义之后,圣人先王们为了重新建立道德秩序,规范约束人们之间的关系,让人们学有依据,着力有抓手,制订了礼仪制度,礼是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是通过差别建立秩序,其目的是和谐。“和”是由“礼”自然而然产生的,不是人为刻意为“和”而“和”能得到的,“和”是“礼”的外在现象,“和”并不是平等。

本章需要辨析的是“礼”和“法”之间的区别:“礼”禁于将然和未然,“法”禁于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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