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导讲堂|论文中“原因分析”部分该怎么写
我不要你认为,我要客观标准!
——吉大秋果
最近半个月都是在答辩中度过的,本科生答辩、硕士生答辩、博士生答辩、还有各种各样的预答。整个5月中旬到6月初都是在各种答辩中度过,细数一下,真的很不容易,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有了这么多场答辩。今天要说的问题是,很多同学在分析问题的环节中太过于任性,只要“我认为”,不管别人能不能接受。话不多说直接上例子。
一般意义上,答辩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学生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结论是什么;以及得出结论的依据是什么。今天我们说的就是得出结论的依据,他表现在论文的结构中就是分析问题的部分。只有分析问题到位,结论也就是解决问题的部分才能成立。某同学的结论是各国必须提升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才能解决目前面临的环境危机(纯瞎编,勿对号)。为了验证这个结论是否正确,我们需要知道学生是从什么样的依据得出这样的结论的。学生对这个问题的解释是,依据有三个,分别是从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各国必须提升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才能解决目前面临的环境危机。而作为答辩组的老师,我的功能就是帮助学生明白我们是否可以从这三个维度得出这样的结论,还有除了这三个维度还有其他的维度吗?
于是我问了学生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认为需要从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三个维度来分析问题?你的依据是什么?学生回答道,他就自己认为应该从这三个维度分析问题没有依据。我说那你怎么能够保证这三个维度是分析该问题必须的维度呢?换句话说从逻辑学的角度来看依据要想得出结论,那么依据必须是这个结论的充分必要条件。你怎么能够证明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三个探讨的维度是得出文章中结论的必要且充分条件呢?学生回答说,不能!这就难办了,如果不能的话,你的结论是无稽之谈吗?如果你的结论都是无稽之谈,你的分析部分不成立,那你的论文怎么办呢?(这部分是心理活动,我只是想一想没敢说出来)此刻的我有点悔恨自己,为什么问了这么本质而尖刻的问题。
但是话说回来,我们在论文的分析问题部分,一定要时刻记着,我们给出的理由一定是结论的充分且必要条件,这个条件也就是说理由不是写作者自己突发奇想,或者看文献的时候突然脑洞大开,想到的一点就把它直接列上,而一定是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和理论的分析框架。举个例子,如果我们想证明甲构成故意杀人罪,那么客观的标准就是犯罪的4个构成要件: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和客体。这4个条件是推出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必要且充分条件,而且这4个条件源自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任何一个人的主观臆想。
我们在写论文的时候也是这样,分析一个问题要找到它的权威的、客观的理论框架、或者是标准框架,而不能是自己想从哪个方面入手就罗列哪方面的原因,在这个部分不能太过于任性和“我认为”,写作者要时刻的提醒自己,客观上我需要从哪几个维度去分析这个问题,而不是想从哪个维度就从哪个维度。试想一下,如果法官和律师在法庭上并不按照法律规定的4个维度,即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客体来分析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而是随意的依据当事人的头发,着装,饮食习惯等等来判断他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这简直不要太可怕。
今年的答辩就这样了,把这篇帖子写出来,希望提示正在写论文以及未来要答辩的同学一定要注意这一点,论文写作是科学研究,科学研究一定要遵守一定的规范性,不能以自我为中心,要以客观的事实,理论分析的框架为中心,去自我中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