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产品与税
什么是资管产品?大多数人可能回答不了,有的甚至压根没听说过。其实看上去高大上的资管产品,当剥下其华丽的装饰露出本来面目时,发现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每个人在生活和工作中都遇到过。比如,余额宝,其全称为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是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一款货币型基金。余额宝就属于资管产品的一种。
资管产品顾名思义是由资产管理人管理的理财产品。
其中的资产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
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俗话说,“天下没有白吃的热蒸馍。 ”资产管理人资之所以愿意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是因为对理财产品的管理中能给资产管理人带来利益。
从管理人角度看,其收入分为直接收费收入、贷款服务、转让金融产品的价差收入三种。收入类型不同税也不同
1、固定收取的管理费,应按照“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
2、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3、投资收益,则应根据取得收益保本与否。如果是保本型的,投资人取得的利息收入按贷款服务缴税。若在到期前转让,要按买卖差价缴税;如是非保本型的,持有到期取的的收益免征增值税,但如果是在到期前转让,则买卖价差还是要缴税。
由于资管产品的投资人众多,身份复杂,向投资人征税的可操作性不大,因此,为了便于税款的征收,税法将资产管理人作为纳税义务人。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资管产品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委托或信托对受托资产提供的管理服务以及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政策法律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3、《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
4、《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
5、《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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