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与排水工程项目划分
1、灌溉与排水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三级。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通讯、电力、市政工程等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
2、项目划分应结合灌溉与排水工程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及施工质量管理。
3、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确定单元工程划分原则,并在主体工程开工前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4、分部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划分单元工程,并根据设计结合工程性质和部位核定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5、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14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6、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项目划分调整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及时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重新确认或备案。
1、渠(沟)基清理
以施工检查验收的段或条划分,每一段或条划分为1个单元工程。
(以施工检查验收的段划分单元工程,适用于过水流量较大的渠(沟)基清理;过水流量较小渠(沟)基清理可以1条渠(沟)划分为单元工程。)
6、管道土方回填
以施工检查验收的段或条划分,每一段或条划分为1个单元工程。
(以施工检查验收的段划分单元工程,适用于直径较大的管道土方回填;直径较小管道土方回填可以1条管道划分为单元工程。)
来源:水利工程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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