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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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都有这样一个感觉:如今许多国人的行事已丧失了分寸感和边界感,在“一切皆有可能”的时代,人们实际上已不知道拿什么作为自己的参照点。
这种感觉是对的。起初最能体现这一点的,是老一辈对年轻人做法的“看不惯”和“看不懂”,前些年骤然走红的“任性”一词则是另一个征兆,充分表明在摆脱了传统规范的束缚之后,整个社会心理都开始表露出率性而为的苗头。“任性”一词也被《咬文嚼字》杂志评选为2015年十大流行语之一,成了对中国人群体心理的一个全新概括。
就像如今的很多新事物一样,它的涵义也是模糊不清的,既可以表示“率性而为、听从内心”的褒义,也意指“不听劝告、一意孤行,以致最终造成错失”的贬义,但无论如何,它却并不是痛惜或指责,而是带着某种调侃、戏谑的意味,隐含着一层置身事外的宽容:“即便有麻烦,那也是你的事,你自己能承受就好。”

01.不论好坏,任性而为

一个新词的流行不可能是无缘无故,那必然是因为它契合了某种社会群体心理的需要。在“有钱就任性”的调侃背后,多多少少隐含着某种中国式的个人主义态度:无论好坏,个人对自己的需求、愿望毫不克制,即便别人看不惯或诧异,但他自己就是想要这样。
在这个词刚走红的2015年春,政协会议发言人吕新华在回答香港记者时说了一句“大家都很任性”,现场翻译将这个关键词译为“capricious”——然而这其实并不完全准确,因为英语的capricious强调的是“反复无常”的情绪化,而中文语境下的“任性”所指的却主要是叛逆、抗拒、不约束自己,简言之,为所欲为。
这诚然是一个意味深长的变迁。“任性”显然得有资本,在一个物质匮乏的年代,精打细算过日子尚且紧巴巴的,哪里谈得上放纵自己的秉性和欲望?只有到了相对富裕的消费社会,人们才会格外注重个体的主观感受,因为仅仅物质和功能本身已是理所当然的事。
并不奇怪,在任何一个这样的社会,“体验”都是新经济的重要出发点。因为人们变得比以往更注重那些“虚”的东西,需要更能彰显乃至张扬自己个性的事物,所谓“喜欢你,没道理”或“我就喜欢”,所表达的都是同一种意思:满足自我应受肯定,克制和压抑自我则是罪恶。
但问题并不仅仅如此,在东京经营流动书店的三田修平有这样一番话:“没有了绝对的标准后,我们依据什么因素来选购才好?这就得靠自己的感觉。有时候,就是因为一些小东西,我们的生活变得很特别,那么决定这个小东西的特别性是什么呢?就是自己。”
这里虽然说的是买书的体验,但恐怕也适用于生活中不同侧面所面临的选择:这样一种以自我感知为中心的判断、选择,听起来是“个性化”这类轻盈的词,但背后的真正原因乃是因为“没有了绝对的标准”——没有什么能告诉你(更别提约束你)应当乃至必须怎么做。
我们这个时代许多最好的方面和最坏的方面都与此有关。尼采曾说:“我们时代的最大长处难道不是没有真理存在吗?一切都被允许。”然而从另一面来看,一个“一切都被允许”(或现在常说的“一切皆有可能”)的社会正是一个失范的社会:做事丧失了分寸,生活失去了准绳,社会没有了规范。

02.“分寸感”和“规矩”

以往为中国人安身立命提供这种分寸感的是礼法:它约束着人们在一个差序格局中依照自己的身份来行事的尺度。当人的外在行为与这种规范要求相符时,旁人就会觉得此人“守礼”、“做事有分寸”。越是传统社会,或上层社会,一般“规矩”越多,越是讲究这种分寸,毕竟不守社会规范大多是下层、边缘人物或不法之徒。
摄影家阮义忠在回顾旧日台湾社会时曾说“比起现在,那个年代可是什么都有个数,任何人做事都讲究分寸、道理。”(《失落的优雅》)
近些年来一些人对传统社会、乃至“民国范儿”的怀念也有这一层意味:那被浪漫化地设想为一个行事从容优雅、举止颇具风范的时代,而他们之所以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嘈杂吵闹,说到底是因为原有的规范(无论是“礼”还是“理”)仍能有力地约束人们的行为。大家闺秀之所以看上去温文尔雅,无非是因为从小受教导的规矩多。
不难想见,在那样一个社会中,人们会倾向于克制自我——宁可牺牲性命也不能失了礼节,否则那才是更大的耻辱!既然遵守社会规范才能成全自我尊严,那节制乃至压抑内在的欲望是自然而然的事。
不仅如此,人际交往时即便在细节上没分寸,都会受人非议。在我们乡下,说人“说话尺寸都没有”是对人“不会做人”的莫大谴责,甚至老话说的“一客气,一知己”(别人跟你客气谦让下,你还就真不把自己当外人了)也常蕴含着嘲讽指责的意味。
在这种社会氛围下,每个人若无视这些“做人的道理”,就会受到社会通过嘲笑、指责、羞辱等方式进行的非正式制裁。与此同时,人际之间的摩擦,则以一个“忍”字交代过去——但那前提得是一个熟人社会,否则你既不必忍,忍了也没什么价值,别人不会因此而自动转变自己的态度。
传统社会里的人很难经受得起别人的长久非议,但现代社会里因为都是陌生人,很多人就无所谓了。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最早实现现代化的大都市上海,人们往往不像传统社会的成员那样在乎别人的看法,上海人著名的口头禅之一是:“跟你搭界伐?”

在礼法秩序崩溃后,旧道德已被打倒,然而新的规范则迟迟没有确立。这种情况下,正如社会学家张德胜在《儒家伦理与社会秩序》中所说的,

旧的标准搞乱了,新的尺度未能即时形成。这时候,人的欲望就缺乏节制,在可能与不可能之间,在公平与不公平之间,在合理要求与异想天开之间,这一切的界限,都变得模糊起来。如果社会所经历的冲击是深远的话,连'什么人应处什么位置’等基本原则,亦会受到挑战。

由于没有什么确定的规范指导人们应该如何行事,既没法提供理想的目标、也不界定什么才是实现目标的正当手段,那么,“人与人之间就只能以赤裸裸的利益交往,所谓只求目标,不择手段,是失范社会的主要特征”。

03.自由与有序可以兼得吗

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中国自晚清旧秩序被打破以来就一直是个失范社会:在战乱年代固然礼崩乐坏,到了革命时期也推崇“无法无天”的激进,而改革开放之后,又是“摸着石头过河”,《跟着感觉走》在1988年唱红,并非偶然。一个财富暴增的时代,同样可能造成失范,因为欲望膨胀之下,一向节制的需求尺度断裂。
由此,这一路走来,几乎都是在缺乏绝对标准的状态下不断试错(有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因为既没了真理,那么任何方案都能拿来尝试一下——用现在调侃的话说,“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成真了呢?”
在这样一个界限模糊、规范松动的时代,没有什么能真正束缚人;新的社会交往规则仍未确立,因而它的“自由”带有一种“可以不受惩罚地为所欲为”的危险气味。
自由,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由自己做主;不受限制和约束”的意思;在中国社会的语境下,这其实和“任性”十分接近,至少是事物的一体两面。也就是说,“任性”和“失范”,其实是解放和自由的逻辑结果。
事实上,在传统东亚的文化中,“自由”一词原本往往带有负面含义,因为在一个注重社会规范和传统的时代,这显然会威胁到现存的社会秩序。
从这一意义上说,对“任性”略含负面的评价尽管带有调侃意味,但也可说是原有社会价值观在发挥重新规范的制约作用。自由当然是好事,但问题是这种“任性”往往只强调自身意志不受外在约束,而未足够意识到那个对他人权利“边界”的存在。
在一个眼花缭乱地不规则演变的世界里,原有的尺度、分寸统统失效了;身处一群陌生人中间,以往那些能对不守规范的行为进行的制裁也丧失了制约力,因为那说到底没什么了不起,只要你敢于无视那些非议。
很少有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只要它在实践中被证明为有效——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年北岛的诗中说“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因为在这样的现实中,往往是那些最敢干(也最不择手段)的人不受惩罚地尝到了甜头。
这种汹涌而来的力量,加上儒家伦理中原本就有强调个人自主性的地方,又由于近代中国推崇“无法无天”的激进主义传统,于是这种新近解放出来的个人主义遂表现出一种为所欲为的任性。社会学家阎云翔在《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中认为中国的个体主义往往缺少自我约束的一面,那这或许就是答案。
这的确极大地解放了中国人,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造成了社会的脱序与失范。为什么个人权利的自由与社会有序就不能兼得呢?

的确可以,但要重回儒家伦理秩序只怕是条走不通的不归路,在欧美现代社会一般依靠的则是三种:宗教伦理的规范、法律、市场的无形之手;而在中国,我们还看不到它的最终形态,只能在不断的相互碰撞中摸索。见证这个过程,可能是我们这一代人的痛苦,也是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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