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万房产拍成1.7亿,法拍房冲动参拍,悔拍有什么后果?

小编说

司法拍卖房产,是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变现的产物。

一旦拍卖成交,就相当于“房屋买卖”生效,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将全部拍卖款打入指定法院账户,将承担严重的违约责任。

近期,北京的一套法拍房以市场价“十倍”的价格成交,买受人该如何支付全部拍卖款?

01

乌龙事件

5月28日上午十点,北京市朝阳区有一套法拍房正在进行网络拍卖,这套标的的评估价1418.31万保证金142万(评估价的1/10),起拍价1277万(评估价的七折),加价幅度1千元

拍卖初始阶段,多数买受人还是以1千元的加价幅度开始竞价,直到拍卖截止日的上午10:14,拍卖价格维持在16,431,000元

接下来,其中一位竞买人使用手动输入的方式,将16,530,000元输入成165,030,000元,拍卖价格从1643万元瞬间变成了1.65亿元,抬了十倍的价格。

而其他几位竞买人还在继续加价,包括中途抬价的竞买人之外还有三位竞买人接连竞价二十多轮,最终这套法拍房以1.7亿元的价格被其中一位竞买人拍得。

由于上拍网络平台不同,各平台加价幅度的规定也不同。上海地区由于房屋均价较高,因此在公拍网、阿里拍卖、京东拍卖等大平台的加价幅度一般为1万元,而这套北京法拍房的加价幅度为1千元(0.1万)。

加价幅度为一千元,并且标的起拍价格与评估价之间的差额较多,竞买人在加价时需要输入十倍或百倍数字加价,很有可能一不小心多输一位数字,但结果却是增加十倍。

02

平台规则

根据标的房源的上拍公告:买受人竞拍成交,缴纳的保证金会自动抵扣为成交价款;若逾期未缴纳,则视为违约悔拍,没收保证金,并且需要承担标的再次上拍造成的差价、损失等。

平台竞买公告原文规定如下:

第四条: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已充分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愿承担一切责任,竞买成交后不得退还标的。平台及委托人对于竞买标的价值、面积、结构和其他瑕疵等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八条: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一经网络竞价系统报价,不得撤回。竞买人如竞买成交,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如竞买人未能竞得标的,保证金将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第九条: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需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买受人名称应与竞买人登记名称相符,不予变更,不得反悔

第十二条:竞买成交后,买受人若逾期或未按约定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服务费及委托方要求支付的相关全部费用的,承担如下责任:法院将收回标的,经委托方重新裁定后再行处置;竞买标的重新处置的价款低于原处置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处置中的服务费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法拍房的竞买公告相当于购房合同,竞买人缴纳保证金,报名参拍,就代表着竞买人了解知悉竞买公告中约定的拍卖流程。

03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悔拍、撤销拍卖的认定

依据上拍平台事先约定的《竞买须知》,竞拍人一旦交纳保证金报名参拍,就视为同意拍卖规定,后果自负。

如果买受人无法支付全款到法院账户,可以选择悔拍,不仅交纳的保证金拿不回来,这套法拍房也不能再次参拍。

买受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拍卖,但需要符合撤销认定。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悔拍的认定】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①。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注释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四条。

【关于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的认定】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一)由于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展示以及瑕疵说明严重失实,致使买受人产生重大误解,购买目的无法实现的,但拍卖时的技术水平不能发现或者已经就相关瑕疵以及责任承担予以公示说明的除外;

(二)由于系统故障、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数据错误等原因致使拍卖结果错误,严重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

(三)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或者其他竞买人利益的;

(四)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的;

(五)违法限制竞买人参加竞买或者对享有同等权利的竞买人规定不同的竞买资格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网络司法拍拍卖程序且损害当事人或者竞买人利益的情形②。

注释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

依据这次的拍卖情况,这位买受人想要申请撤销拍卖,很困难。

买受人并非恶意悔拍,但是买受人参拍就代表了解竞拍规则,并且中途也是自愿加价,很难符合撤销拍卖的认定

04

中途抬价的竞买人或拍卖平台是否有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加价“十倍”的抬价行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在这次竞拍过程中的竞买人属于正常出价行为,并没有恶意哄抬拍卖价格,因此没有责任,其参拍保证金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拍卖平台是受法院或其他机构委托,在互联网平台上公开拍卖诉讼资产的司法行为,不会对交易结果承担责任

像这类乌龙事件,只能由买受人与法院协商处理。

买受人显然不可能按1.7亿的拍中价格,将全款打入法院账户,但又想买这套法拍房,不愿意选择悔拍。

因此,该平台于6月8日又将该标的恢复网络竞价,只有原本的买受人和第二顺位出价人获得竞价资格,并且出现特别提示。

(再次竞拍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网络竞价活动中,请各位竞买人合理谨慎竞价,若再次出现错误报价的,相关后果由报错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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