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变动提前中止合同 租客能否要求退还租房押金?法院这样判决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王晓迪 通讯员 李冬华 马纪萍

很多年轻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因为工作变动,需要退租。

这种情况下,房东是否要退还租房押金呢?

法院判决来了!

甄女士租赁了贾女士的一处房产,租期一年,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押金2000元,每月租金2000元。

由于工作变动,甄女士于三个月租期到期一个月前,向贾女士提出三个月租期到期后终止合同,但两人就租房押金和房租退费未能达成一致,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甄女士在租赁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贾女士认为押金2000元不应予以退还,甄女士父亲甄先生与贾女士短信记录中甄先生也未表示异议,故甄女士要求退还押金2000元,不予支持。

关于房屋租金,甄女士于同年9月5日搬离涉案房屋,应认定两人所签《房屋租赁合同》于搬离当日解除,扣除水电费,贾女士返还甄女士房屋租金1574.29元。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贾女士返还甄女士房屋租金1574.29元。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编辑 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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