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保险”是个好办法

“一亩交上2.4元,受灾后即可获得300元赔款”。农民种水稻也可上保险,这真是个帮扶“三农”发展的好办法。

据报道,“水稻保险”的作法在福建省已得到全面推广,且农民已从这一保险中尝到了甜头。2010年,一场水灾加上病虫害过后,共有10.5万受灾农户得到了5267万元的保险赔款。

“水稻保险”成为当地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之一,也成为当地解决农民种粮大灾之忧的有效举措。这一惠农惠民的好办法,应该值得全国各地借鉴学习。

推广学习一种经验和做法,也并非就很简单。比如有的保险公司由于自身实力不够,承接不了这样的业务;有的保险公司虽然有一定实力,但考虑到风险较大,怕亏损赔本儿,不愿意承接。如果一级政府缺乏为粮农服务的决心,恐怕就很难推广得了。

笔者注意到,福建省的“水稻保险”,是由农业厅、财政厅、人保财险公司共同制定的方案,每亩水稻保额300元,需要保费12元,其中80%由省市县各级财政承担,农民掏腰包只占其中的20%。这说明福建省在组织实施这一惠农保险的过程中,地方财政是敢于担当的。也正因为有这种担当,方使这一惠农保险落到实处。

其实,福建省的“水稻保险”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它只是农业保险的一种,我国自2007年开始,即加大了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全国各地也在积极行动,农业保险的范围从粮食逐步扩大到油料等种植业以及生猪、奶牛等养殖业领域。有消息称,我国已基本实现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全面覆盖。

不过,这些成绩尚不足以让我们骄傲。

其一,我们还存在不少农业保险的空白需要去填补。比如,有专家建议应该加快实施对区域性特色农业的保险,包括海南的橡胶树保险、陕西和山东的苹果保险、云南的烤烟保险、广西的甘蔗保险等,并要加大实施森林保险的力度。这就给各地农业保险工作增加了新的压力,同时也给各地农业保险指明了新的方向。

其二,我们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逐步改进和完善。近年来,尽管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作出重要战略部署,但从各地实际工作的状况来看,还与中央的要求和目标相差甚远。比如,有的种植业或养殖业虽然也投保了,但其保障程度并不高,责任认定和赔付金额也与农民的实际需求有一定差距,使农民的参保续保积极性受到挫伤等。

再者,由于我国农业再保险和巨灾保险机制尚未建立健全,一旦发生灾害,损失赔付集中在单一的承保公司身上,这也从客观上降低了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由此看来,“水稻保险” 及其它各种农业保险都是好办法,但要真正起到保障农业的作用,还任重而道远。

(写于201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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