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提倡房东减租?别人用你的钱做好事,你愿意吗?
本文原创:陈旭
有朋友问:
疫情下,国家提倡房东减租,可一些私人房东根本就不同意,该怎么办?
各位,在本文作者陈旭看来,其实这件事,国家,房东,租客,都是无辜的受害者,都是被不会办事的人给害死的。
我相信,国家是好人,房东也是好人,租客更是好人,我相信在这三者之间,没有坏人……
然而,一件做善事的好事,为什么执行不下去呢?明明是做好事,为什么房东不愿意去做呢?
陈旭认为,根源在于,“给租客减房租”这件事的办事方法不对,名利分配出了问题。
我深信,不管事情看起来多么偶然,背后总有原因。
其实道理很简单,我们没有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不尊重客观规律,所以房东不愿意减房租。
要明白真实原委,请看下文第二段。
为什么房东不愿意给租客减房租?
原因在于,某些工作人员在办这件事的时候,办错了。
我们都知道,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什么意思呢?
责权利一致原则,是责任、权力、利益的简称。责就是应当担负的责任,是身份职务上所对应的应承担的义务,是分内应做的事情。权就是权力,是个人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是国家行政体制与行业业务运行中所赋予特定人(单位)的支配力量。利就是利益,也就是得到的好处,利益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
也就是说,一个人承担什么责任,就有对应的权力和利益。
一句话,谁出钱,谁受益。不给钱,也得给个好名声吧。
咱们简单一点说,比如,日常请客,谁请客,谁掏钱,大家感谢谁,对吧?
如果你的朋友张三请客10个人吃饭,好爽好客的好名声张三得了,但是付钱的时候,张三要你掏钱,你愿意不愿意?
你肯定会想,你又不是傻X,凭什么别人请客做好事,要你付钱承担代价?
道理就这么简单啊!
官府说少收租客的钱,官府要做好事,为什么官府不出钱,让老百姓(房东)出钱?
要记住,房东和租客,说白了都是老百姓,都是归官府管辖的。
官府做好事,不出钱,让老百姓(房东)出钱,转来转去,还是老百姓出钱做好事,官府得好名声啊!
以夷制夷,这招数佩服啊!
如果别人请客,让你掏钱,你会不会认为,这也太差劲了?
所以啊,我说,这件事,国家,房东,租客,都是好人。但具体办事的人,水平不行,把好事办砸了。
那么有人说了,陈旭你这么说,你说这件事该这么办?
简单,请看本文第四段,陈旭告诉你,怎么样,让房东舒舒服服的降低房租,甚至不收房租。
怎么办事,才能让房东愉快的减房租,不抵制这件事呢?
其实道理很简单……
第一,谁提出的“给租客减房租这件事”,谁承担后果,就是“谁说话,谁掏钱”。官府说了,让房东给租客减房租,官府给房东一些利益好处,房东自然就会减房租了。
第二,官府可以不给房东物质利益,但给精神利益。
假设官府让“愿意减免房租的房东们”在春节联欢晚会露个脸,不要时间长,每个人半分钟就可以。
我估计所有房东都愿意减房租了。
如果官府出台政策,在入学,招生,考试,各种福利待遇上面规定,给租客减房租的房东,能享受优惠条件……
我估计,所有房东都愿意减房租了。
你给房东发一个“中国好市民”荣誉证书,夸房东一句,说减租的房东都是好市民,我估计房东就愿意免房租,就愿意出钱。
老百姓出钱,不让你出钱,我出钱,让你说一句好话,你一句好话都不愿意说,你都这么抠门。
这些事情怎么能办成?
为什么现在房东不愿意减房租?
官府请租客吃饭,房东掏钱……有这么办事的嘛?不按规矩办事,拧着办事,憋着劲办事,能把事情办成吗?
当然办不成事了。
责权利不对等,好名声官府得了,掏钱的时候,房东掏钱,换了你,你也不愿意吧?
你负责养老婆,晚上张三负责跟你老婆睡觉,这样办事,你能愿意吗?
这样估计能引发人命案件。
所以啊,这件事办不成的根源就是,责权利不对等,官府具体办事的人没水平,不按规矩办事。
房东老百姓出钱,官府得好名声,傻子才愿意。
我做好事,你出钱……你能愿意吗?
你又不是傻子。
“给租客减房租”这件事办不成,房东不愿意出钱,原因就在这里。
在陈旭看来,就是一句话:责权利没搞顺,名利分配出了问题,所以减房租这件事就很难普遍开展起来,最后成了一句空话。
给房东减租这件事,之所以办不成,是因为某些地方,缺乏具体会办事的高素质人才啊!
这件事,官府,房东,租客,都是好人,大家都是好心,出发点都是好的。
但是缺乏能干的人,把这件事给办成,办好。
缺乏具体办事的人才啊!
天下本来无事,是无能之辈,把天下搞乱的。
今天的文章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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