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防疫史事
厦门防疫史事
泉州吴增《泉俗激刺篇》的“鼠疫”道:
年年疫气重,到处有死鼠。病疫无药医,坐以待其死。
太息苍天何太酷,其实卫生法未熟。不洁之物满行路,纵无天灾亦生毒。
君不见鹭岛鼓浪屿,相去仅咫尺,岛中鼠疫淡如水。
泉州学人陈盛明评论道,“鼠疫流行不是天灾,而是人祸,问题在于政府不重视保健制度,人民不讲究卫生。”鼓浪屿因为讲究卫生,环境清洁,就“鼠疫淡如水”。不过到了1946年,鼓浪屿也难逃其难:
查鼓岛本称世外桃源,数十年来未闻有鼠疫发生,乃自本年三月九日法领馆工人黄阿元首先患此症亡故后,染疫者踵趾相接。四月份患者18,死6人。本月份迄今仅仅四日,而患者竟达11人,已死6人。合计短短二阅月又七日,染疫者达38人(女性占22人),已死者16人,其最大原因为自各地交通次第恢复后,鼠疫菌由内陆人民无形中传带入岛中,而鼓岛宅鼠特多,估计较现岛人口多出五倍以上,因此传染极为迅速。再查此次染病人中十居八九为穷人,营养不良、抵抗力薄弱,且民众智识固陋者不少,多先就诊于中医,经并俟恶化,才就诊西医。而告不治,或报延迟,或诊断未精,亦为疫菌未易扑灭之主因。此外前居民多注射一次预防针,药力较差,以致有注射后仍患者,亦为原因之一。惟无论如何,当局须强迫再行注射,以保无虞。[1]
民国公共卫生招贴画
鼓岛卫生部门以为此次鼓岛疫病原因有:
(1)此次所发生疫病,患者多系贫民,且属女性未经注射者。
(2)疫情报告迟缓,且闻有延至三数,始探悉或已染疫患因恐卫生机关执行隔离消毒而迁居逃避者,影响隔离消毒时间,以致蔓延日广。
(3)日来患者死亡原因:
(甲)贫民患者本营养不良,体质不佳;
(乙)延期不报,症状已危始发现,隔离就医;
(丙)未受教育,不知新医新药之效果,虽经宣传,仍未深信等原因所致。[2]
各部门会议之后,议决采取措施:
(1)加强疫情报告,规定医师于诊治发现鼠疫或类似鼠疫患者时,应于一小时内报告卫生事务所,以便即刻派员消毒办理隔离手续,唯医师在报告卫生事务所以前应先指导患者家属作初步消毒隔离方法,以防传染。
(2)贫穷患者多无请医师诊治,卫生机构就无法知悉,疫情延搁救治隔离消毒责调查报告,以免蔓延。
(3)普遍强迫施行预防注射疫苗,卫生促进会及卫生事务所负责拨给棉花、消毒材料及注射器,由各医院诊所医师自备带用。注射时间自本月7日起至10日止,全区18保同时开始注射,完成注射时,并由警局派警,由区署转饬各保甲长及保干事协助,并按户口册点名注射,如有不受劝告注射民众,由警局处分。[3]
民国公共卫生招贴画
此前此后,鼓岛的防控措施还有:
清道队在原有20人的基础上,再增聘60人,对全岛的沟渠、垃圾进行清除。[4]
实行棺木登记、编号、盖印制度,棺木店须凭卫生事务所检验许可证明书售卖棺木,事务所依据正式医师开具的死亡证明书发给棺木售卖许可证。[5]
对疫症患者的房屋进行隔离。除患者房屋消毒外,强迫各住民户举行清洁大扫除,洗刷所有家具,严密填塞所有鼠穴。[6]
全区分保实行大扫除,规定清洁时家具全行搬出户外,室内所有墙壁、地板、天花板、厨房、厕所等洗刷清洁,并将户内鼠窝、鼠洞交通线一律填塞,家具运入室内,摆放以不靠墙为原则。[7]
组织防疫注射队二队,按户强迫注射;灭鼠队一队,负责督促捕鼠、灭鼠;宣传队二队,负责普遍宣传。[8]
设立隔离医院,内设男女病室、消毒室、类似疫病患者隔离室、患者被服更换室、诊断室等。[9]
……
民国公共卫生招贴画
民国34年至35年(1945-1946年),是厦同地区的第二次鼠疫流行的高峰期,据称“每年发病在1.5-2.5万例之间,病死率在77.77-81.22%之间。”[10]1946年的上半年,厦市的疫情形势,据市卫生局统计:
自1月26日至6月8日,本市民众(包括鼓、禾)患鼠疫者计腺鼠疫64人,肺鼠疫1人(统计均系据各方报告,间或有泄报者不计)。因是疫致死者35人,治愈者16人,尚在治疗中者13人。其死亡百分比为54.7云。[11]
报章同时刊出疫情消息一则:
查迩来天气时雨时晴,各种传染病菌,乘机活跃,鼠疫尚在蔓延中,而霍乱又复侵入厦市。前(七)日本市厦禾路168号陈淑珍(女性11岁)于5日往海口观龙舟竞赛,因天气炎热,在路上饮冰致染是疫。6日夜,上吐下泻,至7日晨已不治而死云。[12]
民国公共卫生招贴画
之后霍乱(虎烈拉、虎疫)的消息不断传出:
1946年7月29日《星光日报》:《厦港鼠虎疫交迫,连日来死亡接踵》
1946年8月9日《中央日报》:《鼓中华路发现虎疫》
1946年8月11日《江声报》:《本市染患霍乱,发现者17人》
1946年9月16日《立人日报》:《同文路发生霍乱,患者不治毙命》
1946年9月20日《中央日报》:《厦港霍乱复炽,患者已有多人》
1946年9月20日《立人日报》:《虎势蔓延,中华路一小孩死于急性霍乱》
1946年9月22日《星光日报》:《禾山虎疫狂獗,连日举行注射、大扫除》
1946年9月27日《立人日报》:《虎疫未戢,又有一人丧生》
民国公共卫生招贴画
据卫生机关报告,从1月起至8月底,厦市患鼠疫为208例,患霍乱为44例。9月应厦门市府之请,驻香港的英国海军派飞机来厦施行空中消毒。9月27日,英机开始作业:
昨下午16时英战斗机一架,在禾山机场起飞翱翔本市空际散布DDT。该机飞行甚低,药液由机尾喷出。因杂由汽油,故气味甚浓,苍蝇遇之即昏迷扑地。查英机在我市空消毒,原定25日晨举行,后因台风袭厦,乃延至昨日下午。又原定派机 同时喷射,因一架于临着陆时机件微毁,迄未修竣,只剩一架喷射。今晨七时左右,该机将再临空消毒云。[13]
消毒的范围包括厦、鼓、禾三地,若药量充足还将向集美施放。由于台风等的延误,空中消毒工作至10月3日方告竣。
民国公共卫生招贴画
英国人在厦市忙活多日,效果却不见佳。以后的日子,疫情依然严重,报章标题依然吓人。
《鼓浪屿发现霍乱,死者一人》(《江声报》1946年12月21日)
《本市发现患脑膜炎》(《江声报》1946年12月24日)
《禾山发现脑膜炎染疫病毙者五人》(《星光日报》1948年1月12日)
《前日开元路发现脑膜炎》(《中央日报》1947年1月9日)
《禾山脑膜炎蔓延甚烈》(《中央日报》1947年2月3日)
《脑膜炎,厦港续发现》(《星光日报》1947年2月4日)
《市区发现脑膜炎,禾山亦有流行症》(《江声报》1947年2月6日)
《恶疟肺炎,禾山连日发生》(《星光日报》1947年2月6日)
《疟疫袭禾山,患者六小时即毙命》(《星光日报》1947年2月7日)
《禾山湖里发现疫症》(《江声报》1947年2月14日)
《禾山脑膜炎益剧,区公所募药预防》(《星光日报》1947年3月28日)
《厦港发生鼠疫,患者黄海山送院治疗》(《星光日报》1947年4月8日)
《黑色恐怖蔓延,厦港区复有二人染患》(《中央日报》1947年4月10日)
《霍乱袭禾山,萧意娘染疫身亡》(《星光日报》1947年4月19日)
《厦港区发现鼠疫,政府施行注射》(《中央日报》1947年5月3日)
《禾山鼠疫再发,隔离病院决由榕移设厦门》(《星光日报》1947年5月31日)
《禾山鼠疫又霍乱,卫生事务所派员消毒》,《江声报》1947年6月6日)
《霍乱可怕,兴安街死一人》(《中央日报》1947年6月27日)
民国公共卫生招贴画
疫疠当前,求神问佛还在继续,政府的介入也在继续。1947年2月6日《中央日报》消息:
卫生事务所昨据禾山区公所函称,寨上社连日发生恶性疟疾、肺炎流行症,已死亡数人,请速派医师前往防治。乃于昨午由该所兼所长周崇良率领医护人员与省防疫队携带药品,乘巡回救护车至寨上,实地救治消毒。计医治陈美女等8名,至晚始归。查前日患该症不治死亡后,面均呈黑色,指甲亦发紫黑色。该社疑为触厉疫,是以演剧酬神,耗资不少云。[14]
民国公共卫生招贴画
1947年5月,厦市以警察局之名,推出首次最大规模的卫生大扫除。从13日起至21日止,分路段推进。内部的居室与外部的街道,各由住户和清道队担责清扫。每日清洁地段划分为若干小段,每小段配备警员一名,负责巡回督察。清洁工作,经检查于户外粘贴“清洁检查”字条方可告竣。清扫结果检查甲等者,给予名誉奖励;劣等者给予征收费用。[15]防疫由被动转向主动。
1947年5月12日《江声报》
继市区之后,26、27两日,禾山区也以江头保和江头街为重点举行大扫除。[16]
“卫生模范区”鼓浪屿,也有新政推出。1947年7月,区公所推行“保甲清洁值班办法”,由各保甲长负责辖区内的清洁事务,各住户轮流值日负责督促户外公共卫生。同时明确“禁例”4则:
1、不得抛弃或堆积废物于户外或旁。
2、不得倒垃圾、粪便、秽水、建筑物废料、已死动物等于公共沟渠内。
3、不得在公共厕所以外任意大小便。
4、豢养家畜如牛马猪羊狗鸡等应关禁栏内,不得放出户外或马路上。[17]
一次次的疫症冲击,一次次地刷新民众的卫生意识。1952年,厦门市“基本消灭了鼠疫、天花、霍乱三大烈性传染病”[18];1952年10月,同安县宣告消灭了鼠疫。当然,人天还未和谐。防疫远难完结。
公共卫生宣传画(1960年)
[1]《中央日报》1946年6月5日。
[2]《中央日报》1946年6月7日。
[3]《中央日报》1946年6月7日。
[4]见《中央日报》1946年4月8日。
[5]见《中央日报》1946年6月9日。
[6]见《中央日报》1946年5月9日。
[7]见《星光日报》1946年5月9日。
[8]见《江声报》1946年3月6日。
[9]见《江声报》1946年4月23日。
[10]《福建省志·卫生志》,第58页。
[11]《中央日报》1946年6月9日。
[12]《中央日报》1946年6月9日。
[13]《中央日报》1946年9月28日。
[14]《中央日报》1947年2月6日。
[15]见《江声报》1947年5月12日。
[16]见《江声报》1947年5月25日。
[17]《星光日报》1947年7月4日。
[18]《厦门市卫生志》大事记,第2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