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伤后去世 工伤待遇谁来给付?
兰州晚报讯 员工在上下班路途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劳动者工伤后去世,工伤待遇谁来给付?今天,让我们通过一起案件,跟随西固区法院法官了解案件背后的法理。
1 下班路上
职工遭遇车祸受伤
景某是甲公司的职工,2016年6月的一天中午,景某像往常一样骑自行车回家休息,途中与一辆并排行驶的汽车发生剐蹭,景某倒地。当时景某觉得自己并未受伤,起身后继续骑车回家,也没有追究车辆驾驶员的责任。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当天下午景某在车间干活时突然昏迷,同事将其送医抢救。经诊断,景某的病情为创伤性特重型颅脑伤,即使能够保住性命,也无法和正常人一样自理生活。
景某住院治疗期间,其家人认为景某是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遂要求甲公司向市人社局申报工伤。但甲公司认为景某受伤是交通事故引起,与工作无关,不应认定为工伤,拒绝了景某家人的要求。2016年12月,景某家人向兰州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可过程并不顺利。几经辗转,市人社局于2019年8月才作出决定书——认定景某为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标准,核定景某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工伤待遇,但此时景某已经离世。
此后,景某家人又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理由是景某从受伤住院到死亡期间花了大笔费用,但这些费用社保机构均没有核定在工伤待遇当中,景某家人认为应由甲公司承担。但甲公司认为景某系参保职工,既然已被认定为工伤,则医疗费、伙食费和护理费应属于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待遇范围,不应再由公司负担。随后,景某家人与甲公司分别向西固区法院提起诉讼。
2 法院判决
工伤费用 单位赔偿
受理案件后,西固区法院法官认为,厘清本案的关键在于以下两个问题。首先,医疗费、伙食费和护理费是否属于工伤待遇的范围?这一问题不难回答,我国法律对工伤保险待遇的范围有过明确的列举,医疗费、伙食费和护理费属于工伤待遇的范围。
其次,景某就医期间所花医疗费、伙食费和护理费的承担主体是谁?法官认为,《兰州市工伤职工就医结算经办规程》第三十二条对支付工伤待遇有排除性的规定,其中“超过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事发30日内),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到认定申请之日期间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就属于“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
本案中,甲公司在景某受伤后妄自判断,否定景某构成工伤,也没有在30日内完成用人单位的工伤申报义务,因此景某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应该由甲公司负担。
西固区法院最终判决,甲公司向景某家人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16万余元。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作者:许沛洁
来源: 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