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打伤“奸夫”,算不算正当防卫,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妻子和别人通奸在床,被丈夫逮个正着,丈夫非常暴怒,痛下狠手,把奸夫打了个生活不能自理,这样算不算正当防卫?到头来可能还要承担一些刑事责任,你相信吗?
对于这样的案例非常的多,在我们隔壁农村的村庄,就刚刚发生了一件事,有一家农村的两口子,妻子姓李,岁数38岁,男人姓周外出打工,周某出去打工了很长的时间,非常想念自己的妻子,也没有告诉妻子,想要给妻子一个惊喜,就悄悄的返回村庄。
因为这家人的村庄和我们的村庄一样,有些偏远,这个周某一路的赶车,坐了公共汽车,坐了小微型车,然后又步行一个多小时,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钟,回到家看到大门朝里面关着,以为妻子已经熟睡了,自己也没有喊叫,而是翻过自家低矮的院墙,准备回到自家的睡屋。
刚想要敲睡屋门的时候,却听到有男人的声音,而且这种声音非常的奇特,男人这才反应过来是什么回事,就非常的愤怒,一脚踹开睡屋门,进入到屋里,打开灯,看到的是不堪入目的一幕,村里的一个二流子,正赤身裸体地坐在他妻子的床上,他妻子也衣衫不整,他怒火攻心,抓起放在门背后的扁担,就向这个奸夫打过去,一扁担下去,这个奸夫就倒在地上不动,他才反应过来,下手太重了,可能会造成人命,于是迫不得已的打了电话报警。
警察到来以后,打了120,把那个奸夫送到医院去抢救,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警察也让他到公安机关去做调查,他碍于面子,说那个奸夫是到他家里偷东西,他才下了狠手打了他,属于正当防卫。
可是在询问他妻子的时候,他的妻子如实地述说了事件的经过,他的妻子告诉警察说,因为她的丈夫常年在外打工,那个村里的二流子遇到她,就经常的欺负和骚扰她,但是一来二去,加上自己也寂寞,所以就默许了,就和那个奸夫勾搭成奸,而且是多次了,直到那天晚上,她的丈夫回来,发现了他们的奸情,周某用扁担暴打了那个奸夫,造成奸夫重伤。
了解到这个情况以后,公安机关将她的丈夫周某抓获,进行了刑事拘留,然后移交检察院起诉,最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还赔偿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这样的结果,是大家都没有想到。
一、周某打伤奸夫二流子是属于正当防卫吗?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于这件事中,二流子和他的妻子李某,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是相互之间的生理需要,不存在二流子强奸他的妻子犯罪的事实,如果是二流子正在强奸他的妻子,那么就属于正当防卫,但是这个案件中,明显不属于正当防卫,所以周某被判了刑,进入了监狱改造。
二、二流子是否有犯罪行为?
二流子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是和周某的妻子李某你情我愿的事情,没有强奸这个犯罪形态存在,所以二流子的行为,不存在犯罪。
通奸是属于道德谴责的范围,还没有更多的法律层面进行保护,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只会受到社会层面的谴责。既然是成为夫妻,就要遵守妇道,相互之间要忠诚,不能有背叛的事情发生,要赡养好父母,照顾好自己孩子,这样的才是好夫妻。
万恶淫为首,自古奸情出人命,不信就看潘金莲和西门庆,这些都是从古至今总结出来的,现在发生的许多案例,打伤奸夫,反而要让出轨妻子的丈夫,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让许多的人想不通,你有什么想法?欢迎在评论区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