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条红线!举报药店或得10万

▍来源:赛柏蓝—药店经理人
▍编辑:苏宇
各地纷纷发文,举报药店“骗保”行为,奖励最高10万。
药店4条行为,举报奖励最高10万
近日,山西晋城市医保局发文称,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提供医保资金使用问题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将按照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奖励,最高10万元。
对于定点零售药店,凡出现以下行为,均可举报: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同样,对于参保人、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只要出现下面行为,都能举报:
提供“骗保”线索者,个人信息保密
举报“骗保”,最高可获10万元,并非山西晋城一地之音,自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5月1日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医保部门都纷纷发出这样的号召。
据香城都市报报道,5月1日起,针对“骗保”行为,湖北咸宁市医保局专门出台了相应的举报奖励制度:由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以查实欺诈骗保金额为依据确定奖励金额,一般按照查实金额的2%给予举报人奖励,单个奖励金额最高可达到10万元,最低奖励为200元,不足200元的给予精神奖励。
5月7日,四川达州市医保局发布公告称,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对经查属实的线索,该局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奖励举报人,最高奖励10万元,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8年12月,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宣布,要建立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提供欺诈骗保线索者最高奖励10万元。
打击“骗保”,定点药店成监管重点
除了上面所说“举报骗保,可得奖励”的号召,各地医保部门推出针对措施,比如:对外公布一些列“骗保”典型案例、检查定点药店经营情况等。
5月24日,江西省医保局发文表示,2020年共对全省27298家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6687家,追回资金7.23亿元。同时,省医保局还曝光了药店“骗保”典型案例,情况如下:
新余市某大药房,暂停医保服务期间却代刷医保卡,未按规定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等问题,违规套取医保基金6.67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新余市医保局追回医保基金6.67万元,对药店行政处罚13.34万元,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再受理定点评估准入申请。
另外,5月初廊坊日报就曝光了市内2家定点药店经营违规事项:一家存在账实不符问题,一家违规摆放生活用品、化妆品。依据相关规定,医保部门对2家定点药店作出“通报批评”、“暂停医保服务”、“违规行为纳入年度考核”、“扣除保证金”等处罚。
医保基金不是“唐僧肉”,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
通过以上可以看出,国家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定点药店、医疗机构对医保基金的使用不规范,造成资金浪费。
今年2月,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公开表示,2020年检查了定点医药机构60余万家,一半以上都存在“违规违法违约使用医保基金”问题。另外,施子海还强调,为防止国家医保基金成为“唐僧肉”,要把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的“笼子”织密扎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法律的震慑力。
除了资金浪费问题,全国医保基金本身也遇到了麻烦。国家医保局相关人士表示,我国医保基金结余地区分布非常不平衡,主要集中在部分人口流入的省份,集中程度还在不断提高。人口流入较多的东部6个省市,职工医保的统筹基金累计结余,2010年占全国44.7%,2020年已经上升到56.6%。
此外,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疾病谱变化、医疗技术进步等,医疗费用支出不断增长,基金收入增速低于支出增速将成为新常态,中长期来看,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存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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