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2021年版)
2001年,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鼓励设计原创,极大促进了设计行业的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财政部令87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营商环境,提高项目投资工程勘察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维护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公平,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提升勘察设计行业科技创新水平,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在收集、统计近年省内大量工程勘察设计中标项目,以及协会1000个会员单位实际发生价格的基础上,参考行业内其他单位制定的计费标准,按项目类别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业导则》,第一版发布于2019年4月,现在原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第二版)》(以下简称《导则》)。
本次修订主要针对房建公建、市政、环境改造、绿色建筑等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进行删改和修订,同时新增了交通运输、通信智能化、水利工程、第三方技术咨询服务等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并对有关调整系数做了进一步细分。另外,本次修订也把行业内其他单位制定的有关工程规模、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城市规划设计计费等作为附件供各单位参照使用。
《导则》可作为业内相关单位参照使用。同时,基于优质优价,避免恶意压价竞争,以高质量设计引领高质量发展,倡议全行业勘察设计收费浮动幅度为±20%;提倡不同地区根据地区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参考《导则》第三部分的地区调整系数表对勘察设计的高质量服务价格予以调节。
各会员单位:
我会修订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第二版)》(以下简称 《导则》)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印发实施,各单位可根据实际 情况参照使用。本《导则》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协会保留进一步修订的权利。现将《导则》安排印发给 你们,请各单位注意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