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已禁止出口1975个作物种苗,我们靠日本种苗不行了

2003年6月10日,日本国会众议院通过了《种苗法》修正案,该法已经于当年的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随着国际种苗市场形势的变化,日本国会认为2003年通过实施的《种苗法》修正案已经不能够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于是,日本国会再次将2003年通过实施的《种苗法》修正案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日本《种苗法》已经从今年的4月1日正式实施,在新修改的《种苗法》中,日本政府禁止任何个人和法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已经注册的日本农产品种子和种苗带出日本。在4月9日,日本农林水产省一共发布了1975个禁止带出日本的种苗名单,在这些禁止带出日本的种苗名单中就包括我们所熟知的“阳光玫瑰”葡萄、福冈县“甘王”草莓、北海道“梦美”大米等品牌种苗。

日本农林水产省发布的1975个禁止带出日本的种苗名单仅仅是修改后的日本《种苗法》施行后首次公布的种苗名单,名单主要以水果和大米种苗、种子为主。在不久的将来,日本农林水产省有可能继续公布其它禁止带出日本的种苗名单。按照修改后的日本《种苗法》规定,农作物品牌所有者可以阻止在指定区域外种植或进行品种出口等相关行为;如果未经品牌所有者许可,无论是谁,也无论是任何组织,都不得采收相关品种的种子进行种植;如果非法将这些种子及苗木带出日本,将被处以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处以10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当然,如果是法人行为,则将处以3亿日元以下的罚金。

据知情人士透露,日本《种苗法》的此次修法的主要背景是:近些年来,不断有日本农产品高级品牌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已经在中国和韩国等地进行了栽培,并以低廉的价格进行了出售,这样一来,将非常不利于日本提升农产品的品牌价值,同时,也非常不利于日本农产品的出口。为了扭转这种现象,日本国会才进行了《种苗法》的修改。

长期以来,日本的水果育种、种植技术和商品化的能力都始终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一般来说,我们常见的苹果、梨、柑桔、桃子等果树品种的培育过程平均需要24.5年,而日本种植者在新品种培育上是不遗余力的,他们为了培育新的品种,不但耗费了大量的时间,而且,还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成本,然而,当日本的种植者将新的植物品种培育成功之后,便会“溜出”国门,被其他国家所种植。比如,在我们国内比较热门种植的红颜草莓(丹东九九)、佐贺清香草莓(佐贺2号)、红美人柑桔、甘平柑桔等品种均是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私自引入到我们国内进行种植并进行销售的。

近些年来,我国的蔬菜和粮食作物种子还在大量依赖进口。据有关信息表明,我国每年需要从50个国家和地区进口种子,仅仅在2018年,我国的农作物种子进口量已经达到了7.27万吨,进口额已经达到了4.75亿美元,约合32亿元人民币。

东北是我国的粮食主产区,每年都会大面积种植玉米,但我国东北粮食主产区所使用的玉米种子有一大部分来自德国;在黄淮海玉米种植区,除了使用部分国产种子之外,还在大量使用来自美国的“先玉355”玉米种子;在蔬菜之乡山东寿光,有30%的玉米种子来自进口。在市面上常见的白萝卜种子大多数来自韩国,而许多辣椒种子则来自以色列。由此可见,虽然我们国家的育种技术已经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与一些先进国家相比,还是有不少的差距的。

通过这次日本《种苗法》的修改,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拿来主义”已经行不通了,日本种苗已经靠不住了。靠买种苗或种子是买不来粮食的“安全感”的,因此,我们一定要自立自强,坚决打好、打赢种业翻身仗,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将饭碗姥姥滴端在自己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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