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找记者好使啊,这样的感叹其实“很不正常”

先看看《辽沈晚报》报道的两则民生事件,一是读者赵琳(化名)的父母接到传单,上面写明,听课可以得到小礼品,于是二老便前往一家名为“逍遥游”的旅行社听人讲课,会后工作人员推销6000元一张的银卡和298元的会员卡,工作人员口头讲了卡的用途,其实就是花万元办旅游卡只买个“身份”,刚听完课的老人脑子一热就买了两张银卡和一张会员卡,回家合计感觉不合适,于是找到对方要求退款,但是均被拒绝。

之后,读者赵琳找到《辽沈晚报》记者,经记者与“逍遥游”旅行社南塔店联系沟通,负责人表示,此前两位老人已经预订了前往大连与井冈山两地的旅游项目,发生了一些地接费用,“我们不是一锤子买卖,给退。”这位负责人表示在核算完相应的费用后,将会给两位老人退款。从拒绝退款到顺利答应退款,赵琳对帮办结果感到非常满意,表示“感谢辽沈帮帮帮,真是实打实地帮老百姓解决问题啊”。

二是一位王女士在奥斯游泳健身俱乐部办理了一张游泳卡,销售顾问表示不设立截止日期,但当卡里还剩余10次时却被告知此卡过期,而且游泳卡、协议上都没有截止日期这一项,王女士与负责人多次据理力争都无结果的无奈下,找到辽沈晚报,经记者沟通对方称将妥善解决王女士的用卡问题。就在记者截稿前,王女士给记者发信息称,游泳馆又对她的卡进行了延期。两个案例都表明,很多情况下,与不良商家据理力争,真的不如找媒体部门帮忙,很多问题就迎刃而解,这不能不令人感叹:还是找记者好使啊!,不过,这样的感叹其实真的“很不正常”。

“找记者就好使“,表明很多不良商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是心知肚明的,其行为本身也是对公序良俗的亵渎。明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既不符合诚信营商的理念,更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但基于利益驱使,偏偏要做出坑害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的不良之举。“找记者就好使”,这样的感叹越多,表明这种恶意欺骗、坑害消费者的不良行为越多。同时也表明,有关部门在监管、整治非法营销行为的工作上,存在漏洞及不作为现象,将保护消费者利益只是挂在口头上,任由坑害消费者的不良之举任意蔓延。

“找记者就好使”,这样的感叹很不正常,也表明了一些违法经营单位的违法成本确实很低,主要原因是约束其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成为了“旁观者”,只要记者出面,最后的结果无非就是“退费”、“及时改正”或者“双方各让一步”,让商家与消费者皆大欢喜,这样,媒体记者既可以得到为百姓办实事的“好口碑”,不良商家不会有任何成本损失,过后还可以换种方式继续坑害、欺骗其他消费者。而读者及消费者也会对媒体记者深怀感激,发出“找记者就好使”的衷心感叹。但应该受到法律法规惩治的不法商家仍然进行“逍遥游”,这样的方式,能说是很正常的解决办法吗?(韩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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