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洪范》的道统观和王道思想 | 陈徽

《尚书·洪范》的道统观和王道思想
陈徽
同济大学哲学系教授
来源:《中州学刊》2021年第1期

摘要:《洪范》总结了西周以前的治世理念和政治智慧,开启、影响了此后中国传统政治的基本精神。它既开儒家的道统观念之源,也初步确立了道统与治统之别,并试图以道统来统摄治统。这一思想高扬了道的至上性,消解了君权的神圣性,激励着后世儒家“弘道”“践道”的价值追求和独立思考的精神。

同时,《洪范》所论“九畴”内涵丰富,各有侧重,关系密切,互为呼应,且诸畴因“皇极”之“建用”而汇聚、贯通为一体。借助“九畴”之说,《洪范》构建了一个寓意丰富、体系宏大的政治哲学体系,展现了先民深厚的生存智慧和深刻的治世理念。而在关于王道理想的构建中,《洪范》对于君道的阐释与发挥尤为令人深思:君极之立与否,实际上构成了其能否召唤、凝聚天下人心以及王道能否得立的关键性因素。

关键词:《洪范》;道统; 九畴; 王道; 皇极;

《洪范》是《尚书》最重要的一篇,它既总结了西周以前的治世理念和政治智慧,又开启、影响了此后中国传统政治的基本精神。对于儒家来说,《洪范》的影响尤为深远,如前者的道统意识、天人观念以及王道理想等无不深烙着后者的思想印痕。

《洪范》虽曰“九畴”,实则是以王道思想为指归而展开的。作为全篇文字的纲领,王道思想统贯各畴,亦衔接各畴,赋予各畴以生命,融汇各畴为整体。相应地,各畴亦以其丰富的内涵与密切的关系,支撑、充实了王道思想之立及其展开。

一、箕子陈道与儒家道统观念

观《洪范》之文,庶几皆为箕子向武王陈道之说。唯开篇36字简略地点出了此篇产生的时间与缘由,其曰:

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王乃言曰:“呜呼!箕子。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我不知其彝伦攸叙。”

《史记·周本纪》记云:“武王已克殷,后二年,问箕子殷所以亡。箕子不忍言殷恶,以存亡国宜告。武王亦丑,故问以天道。”皮锡瑞认为:史迁此处乃是用孔安国古文说,其所谓“文王受命七年而崩,武王蒙文王受命之年,再期观兵为九年,又二年伐纣为十一年,克殷后二年为十三祀”,与伏生《尚书大传》所论“无不合”。

二者的不同在于:“史公以为陈《鸿【1】范》后乃封朝鲜,与伏生以为封朝鲜来朝乃陈《鸿范》说异。”【2】据此,西汉《尚书》学今古文两大宗皆谓“十有三祀”指周文王受命称王的第十三年,亦即周武王克殷后的第二年。其后,刘歆以为文王受命九年而崩,晚于上说二年,则所谓“十有三祀”便为武王克殷之当年。而伪《孔传》因之,遂致孔颖达有“(箕子)受封乃朝,不得仍在十三祀”【2】之疑。

其实,武王克商之际,天下尚未安定。无论是时势抑或是心境,皆不容其就天下之治从容“访问”箕子,故刘歆与伪《孔传》之说显非。待天下大定,兵戈休止,如何治理天下便成为武王面临的首要问题,由是有“访问”箕子之为。据上引《周本纪》,其先,武王只是欲问箕子“殷所以亡”。此问不仅似含得色【3】,且颇有彰显殷恶之嫌,故箕子为旧君(即纣王)讳,不忍言。武王亦因而有惭意【4】, 而改问以天道。

上举《洪范》所谓“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我不知其彝伦攸叙”,即为武王之问的具体内容。尽管关于何谓“阴骘”,先儒有“阴定”(如史迁、王肃、颜师古等)与“覆生(即曾运乾所谓'繁殖’)”(如高诱)等诠解之异,以及对于“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之释,其间亦有“维天阴定下民,相和其居”(史迁说。此“相”言天之“相”)与“言天覆下民,王者当助天居”(应劭说。此“相”言王之“相”)之别,然关于“彝伦攸叙”,诸家的理解却并无不同,即皆取以常理(或常道)次序万民之义。【5】这意味着:武王“访问”箕子所欲明之“天道”,即是如何顺应上天的“好生之德”以平治天下之理。对于武王之问,箕子答曰:

我闻在昔,鲧陻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斁。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

“洪范”者,大法之谓也,亦即治世的根本法度,故伏生《大传》云:“《鸿范》可以观度。”【2】这一法度主要表现为九个方面,是曰“九畴”。据箕子所言,“洪范九畴”乃禹受之于天。此说似显神秘或荒诞,实则既是昭彰“洪范九畴”为天道的体现,亦是赞美禹能敬奉天道、顺应事物之性(按:相对于鲧之“汩陈其五行”),从而取得平治水土的大功德。

《史记·宋微子世家》记云:“箕子者,纣亲戚也……纣为淫泆,箕子谏,不听……乃被发详狂而为奴。”司马贞《索隐》曰:“马融、王肃以箕子为纣之诸父。服虔、杜预以为纣之庶兄。”【6】则其乃殷之宗室。箕子为殷末诸贤之一,《汉书·五行志》谓其尝为“父师”。颜师古云:“父师,即太师,殷之三公也。箕子,纣之诸父而为太师,故曰父师。”【7】又,蔡沈曰:“意《洪范》发之于禹,箕子推衍增益以成篇欤?”【8】

蔡氏所谓“箕子推衍增益以成篇”者,义为今《尚书·洪范》篇非禹之所得《洪范》,后者实则仅为前者中自“初一曰五行”至“次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极”区区65字(按:全文详见下引)。而箕子向武王所陈者,除了禹之所得《洪范》,亦含有对于其中每畴的详细疏解,此即为《尚书》之《洪范》篇。

郑玄注《大传》云:“初禹治水,得神龟负文于洛,于以尽得天人阴阳之用。”【2】则以禹之所得《洪范》,本即为《洛书》。《汉书·叙传》又云:“《河图》命庖,《洛书》赐禹。八卦成列,九畴逌叙。”则谓《洪范》即《洛书》,而八卦亦即《河图》。此说非为寡论,乃汉儒之通见,故皮锡瑞说:“以《洪范》即《洛书》,两汉今古文说无异(引按:此仅是就《洪范》与《洛书》的关系而言)。”【2】对于上述诸典籍之间的关系及其传承之状,《汉书·五行志》曰:

《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刘歆以为虙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圣人行其道而宝其真。降及于殷,箕子在父师位而典之。周既克殷,以箕子归,武王亲虚己而问焉……此武王问《洛书》于箕子,箕子对禹得《洛书》之意也。

“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旪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向用五福、畏用六极。”凡此六十五字,皆《洛书》本文,所谓天乃锡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以为《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

《河图》《洛书》之说本上古传闻,以八卦本于《河图》、《洪范》本于《洛书》,似亦显得附会与荒诞。然不仅汉儒皆持此说,后儒大多信之。【9】之所以如此,乃因为诸儒皆信《易》与《洪范》蕴含、承载了阴阳变化之机与人事当行之法,是窥察、践履天人之道不可或缺的凭借,故宝而重之,且推而神之,以接续《河》《洛》。故《五行志》又曰:“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征,天人之道粲然著矣。”王船山也指出:

是故《易》,吉凶悔吝之几也;畴,善恶得失之为也【10】。《易》以知天,畴以尽人,而天人之事备矣。河出图,洛出书,天垂法以前圣人之用。天无殊象,而图、书有异数,则或以纪天道之固然,或以效人事之当修,或以彰体之可用,或以示用之合体。故《易》与鬼谋,而畴代天功,圣人之所不能违矣。【11】

然而,箕子本为人臣,其何以能“得”此承载治世大法的《洪范》?而武王尽管翦殷成功,作为天命所归者,其何以又“未得”此大法,而须“访问”箕子以求之?在二者的“得”与“不得”、“访问”与“陈道”之间,其中又蕴含着何种深意?对此,或许当以儒家视野里的道统论以明之。

儒家的道统之说首发于朱子。在《中庸章句序》中,朱子详述了自己心目中的儒家道统观:“《中庸》何为而作也?子思子忧道学之失其传而作也。盖自上古圣神继天立极,而道统之传有自来矣。”【12】据朱子所论,道统的产生及其延续至少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曰有道可传。在朱子,中庸之道可上接于尧之“允执厥中”之法。二曰有着明确的传承谱系。在朱子,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召公等以至孔子、颜回、曾子、子思和孟子,便构成了先秦儒家道统的传承谱系。孟子殁后,儒家道统“遂失其传”。然赖《中庸》之书,此统之传又由二程子得以接续。【12】其实,关于先秦儒家的道统谱系,韩愈已尝论及,只不过昌黎尚未说出“道统”一词耳。如其曰:

夫所谓先王之教者,何也?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夫己,无待于外之谓德……曰:斯吾所谓道也,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以是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13】

又,《汉书·董仲舒传》载董子曰:“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是以禹继舜、舜继尧,三圣相受而守一道。”则董子在此亦有言及道统之义。进而言之,道统意识在孔子那里已有所表现。《论语·尧曰》记云:“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论语·子罕》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夫子所言之“文”,亦含道意。

孟子接夫子之绪,念念不忘尧舜之道,《孟子·尽心下》曰:“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若汤则闻而知之。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若伊尹、莱朱则见而知之,若文王则闻而知之。由文王至于孔子,五百有余岁。若大公望、散宜生则见而知之,若孔子则闻而知之。由孔子而来至于今,百有余岁,去圣人之世,若此其未远也。近圣人之居,若此其甚也。然而无有乎尔,则亦无有乎尔。”

则关于儒家道统传承谱系的思想,在孟子那里已呼之欲出。上述诸儒论说儒家道统时虽未言及箕子,然箕子既能以《洪范》篇陈于武王,且以之上接禹之《洪范》乃至《洛书》,其自亦为儒家道统传承谱系中的重要人物(按:六经皆由孔子手订,自然反映了儒家的基本观念)。

道统观念体现了儒家在思想文化上自我认同的自觉性与自信性,蕴含着深刻的历史意识,是保持其自身凝聚性与稳定性的精神依据。不仅如此,王船山曰:“君天下者,道也,非势也。”【14】人主之所以能君临天下,享威望之极,究其根本,不是他所处的势位使然,而是因为持身奉道且行之于天下。人主唯有践道而行,助天化育,方得感召天下。

诚如《孟子·滕文公下》所说:“苟行王政,四海之内皆举首而望之,欲以为君。”否则,若依仗威势肆意妄为,其不仅会丧失势位,甚而有身死国灭之灾。相应地,孟子便认为汤武“革命”非为“臣弑君”,而是“诛一夫”。《孟子·梁惠王下》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船山进而对道统与治统之别作了清晰的界定:“天下所极重而不可窃者二:天子之位也,是谓治统;圣人之教也,是谓道统。”【14】

上引诸儒之说以及武王“访问”、箕子“陈道”之事表明:在传统儒家的思想视野里,道统与治统并非是本然合一的。人主处天子之位(主治统),并非就意味着他在道统的谱系中当然地享有“一席之地”。尧舜之所以为尧舜,乃在于其行契于圣人之教,其治合于圣人之道,从而王圣为一、君师一体。相反,桀纣之所以为桀纣,亦在于其徒处天子之位,其行、其治皆悖于圣人之教与道,乃至治统断绝。

虽然,道仍不亡,道统犹续(如殷纣虽灭,而箕子犹可为武王陈《洪范》)。故船山又说:“儒者之统与帝王之统并行于天下,而互为兴替。其合也,天下以道而治,道以天子而明;及其衰,而帝王之统绝,儒者犹保其道以孤行而无所待。以人存道,而道可不亡。”【14】因此,在儒家看来,道统高于且当统摄治统。这一立场显然不同于法家的治世主张(如《韩非子·五蠹》曰:“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它既消解了君权的神圣性,又具有抑制专制独裁的重要意义。

同时,这种对于道统的推崇也高扬了道的至上性,激励了后世儒家“弘道”“践道”的价值追求和独立思考的精神。《论语·里仁》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孟子·尽心上》云:“天下有道,以道殉身;天下无道,以身殉道。”《荀子·子道》也强调:“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诸儒之所以能发此言、践此行,可谓由来有自。

由是,武王“访问”箕子之事便颇具深意:就武王来说,其能接续文王之“命”,勤政爱民,以致天下归附,终得克殷,定鼎于周。其于天下初定即“访问”箕子,既昭重贤之意,亦彰敬奉先王之道之心(此可谓以治统顺应道统)。对于箕子而言,其作为故朝之臣而武王来“访”,既表明其贤而能存道,从而“道不可亡”,亦有尊其身以隆道之义(此可谓以道统统摄治统)。

二、“九畴”及其关系

作为治世大法,《洪范》何以表现为“九畴”?对此,诸儒仍多结合其与《洛书》的关系进行解释。如上引刘歆、班固、蔡沈等皆谓《洛书》本文(即下引65字)记载了禹得天赐大法,共九章(即《五行志》曰:“天乃锡禹大法九章。”),故曰“九畴”。伪《孔传》则曰:“天与禹洛出书,神龟负文而出,列于背,有数至于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类,常道所以次序。”【15】

此说似与上说有别:上说曰《洪范》“九畴”乃天之明授;此说则谓“九畴”实乃禹因龟背所列之“文”“数('至于九’)”“第之”而成,如此,则“神龟”所负之“文”乃指“花纹”或“斑纹”,且“数”亦谓“数象”。否则,“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类”便成赘文。伪《孔传》之所以有此说,是因为世传《洛书》往往表现为一个数列之“象”。其图如下:

图1 《洛书》图(按:此图的四方为:上南下北,左东右西)

朱子曰:“《洛书》九数而五居中,《洪范》九畴而皇极居五。”【16】又,船山云:“九畴之则,《洛书》也。取象有位,推行有序,成章有合,相得有当……《洛书》之遗画犹存,《洪范》之明征具在。”“夫中五者居龟背隆起之位,天之阴骘所以起元后之功用。”【17】则二说似亦同伪《孔传》。然而,江永指出:

《洛书》九数,有一定之方位。《洪范》五行居一,皇极居五,似有合矣。然三八政何以居东?七稽疑何以居西?九五福、六极何以居南?二五事、六三德何以居西南、西北?四五纪、八庶征何以居东南、东北?九畴之次第虽可臆推,《洛书》之方位则难强解。【18】

江说颇辨。则以“九畴”之数推源于《洛书》,实为勉强。近儒唐文治又有“禹之用九”乃“出于理数之自然”之论,其曰:

乾元用九,畴元用九。盖太极元气,函三为一,参三为九。以阳兼阴,理数运行乎其中,而天下大治。禹之用九也,非必法《易》也,出于理数之自然也。其施诸水土者,曰“九州攸同”也、“九山刊旅”也、“九川涤源”也、“九泽既陂”也(引按:此引《禹贡》文);其措诸政治者,曰“九功惟叙”也、“九叙惟歌”也(引按:此引伪《大禹谟》文)。而其大要,则在天锡之“九畴”。畴者,类也。九畴者,分类之学也。分类精而措施当,措施当而天下平矣。【19】

唐氏引伪《大禹谟》诸“九”之说以伸其论,似有不审。不过,《尚书》确实喜言“九”之数,如除上引唐说所举《禹贡》之文外,《尧典》有曰“以亲九族”,《皋陶谟》有曰“惇叙九族”“行有九德”“九德咸事”,而《益稷》曰“予决九川”“箫韶九成”等。又,《舜典》言考绩黜陟,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庶绩咸熙。”“三考”者,亦以“九”终。然唐氏以为“九畴”之数“出于理数之自然也”,其意似亦未尽。

《易纬·乾凿度》曰:“易变而为一,一变而为七,七变而为九。九者,气变之究也,乃复变而为二【20】。”“究”有终义,亦有成、极之义。崔憬云:“《说文》曰'阳,九之变也’,故云'九者,老阳之数’。”【21】所谓“老”者,与终、成义通。而细审《尚书》以上诸篇所言诸“九”之事,似皆含有功成事就或德备之趣。

故“九”作为数,当有终、成、极等义。《洪范》“九畴”之“九”,应该也有此义。一方面,“九畴”作为治世大法,乃禹受之于天,是天道的体现,可堪完备;另一方面,王者欲应天而治,自须效法“九畴”,如此方能成就天下至治之功。故“大法”之畴以“九”为数,盖有寓焉。

观《洪范》所论,各畴不仅内涵丰富,关系密切,互为呼应,且以王道思想统贯其中。借助“九畴”之说,《洪范》构建了一个寓意深刻、体系宏大的政治哲学体系,也对后世影响深远。限于篇幅,下文仅就各畴的主要内容及其关系稍作疏解,以窥其义。

对于“九畴”的内涵,《洪范》先总论之曰(原文65字):

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引按:今文作“羞”,进也)用五事,次三曰农(引按:郑玄读为“醲”,厚也;今文家训“农”为“勉”【2】。二说皆通)用八政,次四曰协(引按:今文作“旪”,乃“协”之古文,合也)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乂(引按:今文作“艾”,治也)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向(引按:读“享”【22】)用五福、威(引按:今文作“畏”,二字古通用,罚罪也)用六极。

上述“九畴”各彰其事,且主次有别。其中,第五畴“建用皇极”是衔接、融汇各畴为一整体、赋予各畴以生命的核心畴。唯有“皇极”得以“建用”,其余八畴的意义方得挺立,而《洪范》的王道思想亦因是而彰。鉴于此畴的内涵与地位殊为丰富和重要,下文将予以专门论述,兹不赘言。

在余下八畴中,若论地位之重要,则以“五行”为最。《洪范》将其列为初始畴,自非偶然。汉人重天人相与,喜以灾异祯祥推人事,故于“九畴”中尤重本畴。而班固修史,其于《汉书》中首创《五行志》之例,亦可见本畴在汉儒心中的地位。王船山曰:“王者所以成庶绩、养兆民曰畴。是则五行之为范也,率人以奉天之化,敷天之化,以阴骘下民而协其君,其用诚洪矣哉!所以推为九畴之初一,而务民义者之必先也。”【11】其亦可谓善观也。

何谓“五行”?《洪范》曰:“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水、火、木、金、土五者,乃人伦日用中最平凡之物,也是人们最常打交道之物。《洪范》论“五行”,不仅言其名次与各自性状,且亦言其诸味之殊。

而无论是其性还是其味,又皆与人们的生存实践息息相关,实乃须臾不可离也。孔颖达曰:“此章所演,文有三重:第一言其名次,第二言其体性,第三言其气味。言五者性异而味别,各为人之用。《书传》云:'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是为人用。’”【15】

因此,辨察其性,顺应其性以至正确地利用其性,便成为人们处理自己与“五行”之物(乃至万物)关系的重要内容。正如鲧与禹治水,二者之所以一败一成,皆在于其顺应水性与否:鲧之治水以“陻(即障塞)”为主,水患未除,致使“天帝”震怒,落得个“殛死”(按:此即属第九畴“六极”之一)的下场;禹则不然,其顺水之就下之性而疏导之【23】,历尽艰辛而功成,从而得赐“洪范九畴”,容受天命,继舜而禅(按:此即属第九畴“五福”之一)。

而且,鲧“陻”洪水的结果还“汩陈其五行”(按:“汩”,乱也;“陈”,列也),则一物失其性亦必殃及他物。所谓“汩陈其五行”者,实言万物的存在及其关系皆受到了侵害,宜乎“彝伦(常理。按:“彝伦”亦含“人伦”)攸斁(败坏)”。相对而言,禹之治水而不失其性,则万物之性及其关系亦必受到尊重与维护,自然是“彝伦攸叙(协顺)”。所以,人是否能得天授“大法”,非为侥幸,全赖其所作所为是否顺应了万物之性。

顺应物性,即是应奉天道。所谓“天乃锡禹洪范九畴”者,乃假托之言也。这些治世“大法”实则为人之所自成,是上古先民生存智慧与历史传统的宝贵结晶。又,治人(乃至内治情欲)犹治水,必当因其性而导之。若背性任为,则如鲧之“陻”水,定受其咎。故《洪范》以鲧、禹治水之一“陻”一“导”、一败一成之例以论“九畴”之来源,以及所以以“五行”为初始畴,其寓意不可谓不深也!王船山曰:

圣人之言,言彝伦攸叙也,所谓务民之义也。修火政、导水利、育林木、制五金、勤稼穑,以味养民、以材利民,养道遂、庶事成。而入以事父、出以事君、友于兄弟、刑于寡妻、惠于朋友者,德以正焉。因天之化,成人之能,皆五行之用也。“初一曰五行”,义尽于此矣。言五行者,绎其旨、修其事、辨义利、酌质文,为日孜孜而不足,奚暇及于小慧之纭纭!【24】

对于“五行”畴所蕴之义,船山可谓善观,其说亦可谓善于发明之。《洪范》“五行”畴表明:面对纷繁复杂、变化万千的生存世界,先民已自觉地依据五种最基本(即与其生存关系最密切)的事物及其性状来解释天地万物及其变化,为后世以阴阳五行的理论框架构建宇宙观模式奠定了初步的基础。

同时,“五行”畴也展现了先民试图通过对事物性状的理解以通达人事的思想努力,天人一体的观念初步备矣。然而,本畴何以曰“五行”而非“四行”或“六行”等?“五行”观念又是如何产生与演变的?其与殷人的龟卜之法、“尚五”观念以及《左传》所言“五官说”等究竟是何关系?对此,学者已多有探讨,各有卓见。【25】兹不具论。

第二畴为“敬用五事”。《洪范》曰:“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引按:今文作'容’。下同)。恭作肃,从作乂,明作哲,聪作谋,睿作圣。”其文亦分三重:首言“五事”之名,涵盖人(主要指人君)之仪容、言辞、视、听、思虑;次曰“五事”当具何德(按:所谓“聪”“明”者,非仅从耳目的感官功能上言,而是与“昏聩不明”相对);再曰诸德之用。本畴之义上承“五行”畴,文简而旨远。因“五事”若不得“敬用”,诸德不备,其用不张,则必身行恣肆,有“汩陈五行”之恶。故船山云:

“初一曰五行”,行于人而修五行之教,“次二曰五事”,人所事而尽五事之才,不才之子汩五行而行以愆;遂皇不钻木则火不炎上,后稷不播种则土不稼穑,不肖之子荒五事而事以废;目不辨善恶谓之瞽,耳不知从违谓之聩矣。【24】

又,本畴与第八畴“念用庶征”也“遥相呼应”,为天人感应思想埋下了伏笔。如,相对于本畴所言“肃”“乂”“哲”“谋”“圣”诸德之用,彼畴曰:“休征(引按:即善行之征):曰肃,时雨若;曰乂,时旸若;曰哲,时燠若;曰谋,时寒若;曰圣,时风若。”不仅如此,本畴仅言“敬用五事”及其功德,未及“五事”不得“敬用”的可能后果。

据第八畴,“五事”若不得“敬用”,则其将分别有“狂(妄也)”“僭(差也)”“豫(怠也)”“急(迫也)”“蒙(昧也)”之病。相对于以上诸德之善应(“休征”),“五事”之病亦会招致诸种“咎征(即恶行之征)”:“曰狂,恒雨若;曰僭,恒旸若;曰豫,恒燠若;曰急,恒寒若;曰蒙,恒风若。”其后,汉人言天人感应,常借本畴发论。

第三畴为“农用八政”。所谓“八政”,即“一曰食,二曰货,三曰祀,四曰司空,五曰司徒,六曰司寇,七曰宾,八曰师”。“农”者,厚也,或训勉。本畴强调:人君治世,当以谨厚或勤勉之心致力于“八政”。本畴内容的展开次序井然,各“政”之间的逻辑关系甚为严密,不容淆乱。正如蔡沈所言:

食者,民之所急;货者,民之所资。故食为首,而货次之。食货,所以养生也;祭祀,所以报本也;司空掌土,所以安其居也;司徒掌教,所以成其性也;司寇掌禁,所以治其奸也;宾者礼诸侯远人,所以往来交际也;师者,除残禁暴也。兵非圣人之得已,故居末也。【26】

显然,对于诸种政事的认识与处理,先民是有着丰富的生存体验和坚实的实践基础的。不过,后儒也有曲解或非议“八政”者。如龚自珍尝以公羊“三世说”匹配“八政”,遂谓:“食货者,据乱而作;祀也,司徒、司寇、司空也,治升平之事;宾、师乃文致太平之事,孔子之法、箕子之法也。”【27】而章太炎因过信《周礼》,则曰:“食货《周礼》无专官。此八目,真所谓不伦不类者。”【28】

第四畴为“协用五纪”。“五纪”者,“一曰岁,二曰月,三曰日,四曰星辰,五曰历数”。本畴义甚简明,即通过探察天象以定历法,基于历法以导人事,从而使人道合于天道。因为,各种天象(如日月之行、星辰之会等)皆是天道的展现。欲明天道如何,自然不能不观测天象。

“协用五纪”的观念起源很早,在《尧典》中已有了清晰的表现。彼篇记尧命羲、和二氏分赴东南西北四极之地观象授时之事,叮嘱他们要“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待得历成,“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从而百官诚治(“允厘百工”),而事功皆兴(“庶绩咸熙”)。

第六畴为“乂用三德”。所谓“三德”,即“正直”“刚克”及“柔克”。其中,“正直”乃中正之德,在“三德”中居于优先地位。“刚克”与“柔克”不仅是两种相对应的偏刚与偏柔之德,而且也是对治相应偏差的两种方法,即“沈潜,刚克;高明,柔克”。而对治的目的,仍是指向“正直”之德。

“正直”之德说既上承《皋陶谟》的“九德说”(“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也开后世儒家中庸思想之先声。本畴又曰:“惟辟(引按:君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29】则似有发扬人主擅权之义。其实,所谓“惟辟作威作福”者,一则以人君当有“正直”之德,二则以其能尽“君极”为前提的(见下文“建用皇极”畴所论)。

第七畴为“明用稽疑”。本畴主要论如何稽决人事之疑以及占、卜之法(按:文不具引)。据本畴,“稽疑”以占(筮)、卜(龟)为重,且卜又较筮为重。本畴所论尤可重视者,乃是其“大同”之说,曰:“汝(引按:谓人君)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身其康强,子孙其逢吉。”则天下大治,是以君、臣、庶民,以及“天意”(卜、筮所示)的同一性为前提的。这种对于庶民之意的关注,亦为后世的民本思想奠定了初步的基础。

第八畴为“念用庶征”。本畴主要论天人相与之理及其具体表现(按:文不具引),其说虽嫌于荒诞,然对于敦促人君“敬用五事”、批判君主专制亦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本畴所论的诸种天人相感之事,蔡沈指出:“在天为五行,在人为五事。五事修,则休征各以类应之;五事失,则咎征各以类应之。自然之理也。然必曰某事得则某休征应、某事失则某咎征应,则亦胶固不通,而不足与语造化之妙矣。”【26】说实有见。

第九畴为“向('享’)用五福、威('畏’)用六极”。“五福”者,“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六极”者,“一曰凶短折,二曰疾,三曰忧,四曰贫,五曰恶,六曰弱”。本畴乃是以福、祸结果以结前八畴之说,即“五行”是否得以顺应、“五事”是否得以“敬用”、“八政”是否得以“农用”、“五纪”是否得以“协用”、“皇极”是否得以“建用”等,皆将引致相应的福、祸结果。其叮咛、戒惧之意殷殷然。

关于“九畴”之间的关系,上文已有所论及。学者在此亦常有阐发,如唐文治曰:“盖'九畴’以'五行’'八(引按:当作'五’)事’'八政’'五纪’为体,以'三德’'稽疑’'庶征’'五福’'六极’为用。而体之中及(引按:疑作'又’)以五事为本,用之中又以三德为本。王中心无为,以守至正。”【19】其以体用关系视“九畴”,实为有见。又,蔡沈曰:

在天惟五行,在人惟五事。以五事参五行,天人合矣。“八政”者,人之所以因乎天。“五纪”者,天之所以示乎人。“皇极”者,君之所以建极也。“三德”者,治之所以应变也。“稽疑”者,以人而听于天也。“庶征”者,推天而征之人也。“福”“极”者,人感而天应也。五事曰敬,所以诚身也。八政曰农,所以厚生也。五纪曰协,所以合天也。皇极曰建,所以立极也。

三德曰乂,所以治民也。稽疑曰明,所以辨惑也。庶征曰念,所以省验也。五福曰向,所以劝也。六极曰威,所以惩也。五行不言用,无适而非用也。皇极不言数,非可以数也。本之以五行,敬之以五事,厚之以八政,协之以五纪,皇极之所以建也;乂之以三德,明之以稽疑,验之以庶征,劝惩之以福极,皇极之所以行也。人君治天下之法,是孰有加于此哉?【8】

蔡氏之说亦有以体用关系论“九畴”之意,且此体用又皆归摄于“建用皇极”一畴,颇可参焉。

三、“皇极”之“建”与王道之立

在“九畴”中,第五畴“建用皇极”实为其核心畴。之所以曰“核心”,乃在于唯有“皇极”【30】得以“建用”,其他诸畴方得贯通、凝聚为一,其意义方得昭彰,而王道亦因此得立。从形式上看,“五”处于从“一”至“九”排位之正中,恰如诸数之中心,故本畴统摄其余各畴的核心地位亦得凸显。对于本畴,《洪范》论曰(按:为便于论证,以下引文中的编号为笔者所加):

(1)皇极:皇建其有极。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惟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

(2)凡厥庶民,无有淫朋,人无有比德,惟皇作极。凡厥庶民,有猷有为有守,汝则念之;不协于极,不罹于咎,皇则受之;而康而色,曰予攸好德,汝则锡之福。时人斯其惟皇之极。

(3)无虐茕独而畏高明,人之有能有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凡厥正人,既富方谷,汝弗能使有好于而家,时人斯其辜;于其无好德,汝虽锡之福,其作汝用咎。

(4)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会其有极,归其有极。

(5)曰皇极之敷言,是彝是训,于帝其训。凡厥庶民极之敷言,是训是行,以近天子之光。曰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

欲明本畴之义,先须明何谓“皇极”。观汉儒之训,其间虽有今文与古文的立场之分,然多以“君”释“皇”、以“中”或“中正”释“极”。而伏生《大传》论本畴,其“皇极”皆作“王极”,则“皇”之“君”义益彰。其后,《汉书》之《孔光传》《谷永传》载孔光、谷永解“皇极”曰“大中”,伪《孔传》因之,遂开后世“皇极”之义之争。

又,关于“极”字,朱子主张释为“则”或“标准”,则“皇极”之义又添新说。统而言之,诸儒关于“皇极”的理解有如下之别:其一,谓“皇”者“君”义、“极”者“中”义。汉儒大多持此说,清儒亦多有从之者(如孙星衍、皮锡瑞、章太炎等)。其二,谓“皇”者“大”义、“极”者“中”义。此说虽非汉代主流,然受伪《孔传》影响,唐宋诸儒多持此说。

其三,谓“皇”者“君”义、“极”者“则”义。朱子【31】、蔡沈、吴澄等持此说。以上三说中,“大中”之说显非。因若训“皇”为“大”,则经文有不通处。诚如朱子所言:“即如旧说(引按:谓“大中”说),姑亦无问其它,但以经文而读'皇’为'大’、读'极’为'中’,则所谓'惟大作中’(引按:经文原作'惟皇作极’)'大则受之’(引按:经文原作'皇则受之’)为何等语乎?”【16】

皮锡瑞亦曰:“盖'王之不极’'皇之不极’必当训为'君’而后可通,若训为'大之不中’,则不辞甚矣。”【2】又曰:“'王极’字三家异文,或作'皇’,而其义皆当训为君,盖必训君而'皇之不极’乃可与'貌之不恭’'言之不从’'视之不明’'听之不聪’'思心之不容’文义一律也。”【2】说皆是。在余下二说中,训“极”为“中”颇与下文以中正论王道的思想相合,且汉儒多主此说,后世学者遂多从之。然而,此未必然也。

“极”本谓房屋的正梁(俗曰大梁),《说文》云“栋也”。正梁位于房屋的最高处,其垂直投影也位于房屋横截面的中心线上,本已含有至高、中心之义。相应地,“极”引申有尽头、顶点、君位(如登极之“极”)、标准、原则等义。

上述诸义中,“至极”“标准(或原则)”为“极”之常用义,训“极”为“中”则颇为罕见。“皇极”之“极”之所以不当训“中”,原因在于:一方面,观本畴之义,其虽高扬了王道的中正无偏之旨,此“中正之道”的成就实则又是以上至天子、下至庶民皆能恪守己“则”(即“极”)为前提的。或曰:作为“中道”的表现,王道的确立与展开是以君臣诸“极”的“建用”为前提的。

正如朱子《皇极辨》所言:“故以'极’为在中之准的则可,而便训'极’为'中’则不可。若北辰之为天极,极栋之为屋极,其义皆然。”【16】曾运乾虽亦取“极”之“中”义,然其解“皇建其有极”时,又曰:“为君者当先以身作则也。”【32】则其虽从旧说,然终有游离。此益说明“极”之训“则”为胜。【33】另一方面,从语义的角度看,“极”在此若训“中”,则经文“惟时厥庶民于汝极”“惟皇作极”“时人斯其惟皇之极”等说似有不达,不若训“则”为顺。

观上引《洪范》论本畴之文,其内容可概之如下。第一,如编号(1)以下所示,经文以“皇极”为中介,总论了人君与“庶民”(按:据下文,此处“庶民”乃从广义上言,当也涵摄“人”与“正人”)的立身和相与之道。即人君治世须立有准则(“皇建其有极”),这一准则对于人君、臣下皆有相应的要求,并以导向伦理政治上的“中道”为鹄的(按:据下文)。在此,人君不仅应以身作则,亦需以“五福”劝诱庶民,使其能安于教化,顺从、维护这一准则(“惟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

第二,如编号(2)以下所示,经文具体论述了对于庶民的要求(“无有淫朋,人无有比德,惟皇作极”),以及根据其行为偏正与否和具体表现,人君当采取何种应对之法(即“念之”或“受之”或“锡之福”)。其中,即使庶民行为有差(“不协于极”),却未陷溺于罪(“不罹于咎”),人君仍当以容受之心(“皇则受之”)待之,展现了宽厚包容的精神,可谓后世儒家“仁政”思想之先导。而上述人君的种种努力,实皆敦促庶民将其君所立之则化为自己的立身规范(“时人斯其惟皇之极”)。

第三,如编号(3)以下所示,经文论述了“人”(按:蔡沈谓为“有位者”【34】)与“正人(按:章太炎谓为“长官”【35】)所当行之则,以及人君的治之之法。告诫人君对于“正人”要赏罚适当,特别应避免对其滥施恩惠。否则,“于其无好德,汝虽锡之福”,然“其作汝用咎”。

第四,如编号(4)以下所示,经文畅论了王道的中正无私(“无偏无党”“无反无侧”等)、坦荡正直(“王道荡荡”“王道正直”等)的本质。显然,王道是“中正之道”(中道)在伦理政治上的展现。王道之所以中正、坦荡,是以臣下皆能谨遵“皇极”(“尊王之义”“尊王之道”等)为前提的。故“皇极”非“中道”,而为“在中之准的”(朱子语)。

然“皇极”非仅为臣下所当遵守,同样也是人君的立身治世之则,故经文总结之曰:“会其有极,归其有极。”前“有极”者,有“极”之臣民也;后“有极”者,有“极”之君也。又,“归”字意味着:天下之所以“归往”于王(《说文》:“王,天下所归往也。”),全在于此王为有“极”之君。

第五,如编号(5)以下所示,经文强调:作为常理与教诫(“是彝是训”),“皇极”【36】乃是顺承天意而立(“于帝其训”),故“庶民”(按:此处“庶民”亦当是从广义上言)遵行此“极”,不仅是上同天子(“以近天子之光”),更是顺应天意。同时,经文以叮咛天子的生养、抚育(按:“父母”之所喻)万民之责收尾,曰“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再一次呼应了前文之“归”字。

可见,本畴既高扬了尊君之义[因为唯有“皇(君)”才有资格“建其有极”],又有着对于君权的制约[因为“皇极”不仅包含了“庶民”(亦是从广义上言。下同)所当遵循之则],也包含了人君所应奉守之法。而上述所有法则,又皆指向王道即伦理政治意义上的“中道”境界。

进而言之,人君是否能够恪守其“极”,又是整个“皇极”得以“建用”、有极“庶民”能有所归依的根本。而且,“皇极”之“建用”也是人君顺应天道所成,非是其任性自为的结果。所以,本畴固然因其高扬尊君以致有神化君权之嫌,但也因此而凸显了人君的治世之任与道德担当之责。

此后,儒家自觉地继承了本畴的王与王道的思想,提出了关于君德的圣、王合一论。如《荀子·解蔽》曰:“曷谓至足?曰:圣王。圣也者,尽伦者也;王也者,尽制者也;两尽者,足以为天下极矣。”蔡沈亦云:“皇,君。建,立也。极,犹'北极’之'极’,至极之义、标准之名,中立而四方之所取正焉者也。言人君当尽人伦之至。”【34】

无论是荀子的“自足”说,还是蔡氏的“至极”说,皆展现了儒家对于君德所设的至高标准与苛刻要求,其所蕴含的现实批判意义自亦不言而喻。故唯有“有极”之君方能真正召唤、凝聚“有极”之“民”,而唯有“有极”之“民”亦才会真正“归往”于“有极”之君。纣之所以成为“一夫”,正因其不能立“极”,“民”无所归,从而天下离散,其亦身死国灭。文、武之所以能成为王者,亦在于其能修德勤政,得立其“极”,从而天下来归。故王所以为王者,在于天下所“归往”也。而王之所以能使天下所“归往”者,又在于其能“足以为天下极矣”。后来,儒家反复以“归往”训“王”【37】,其寓意可谓深且明矣。

又,通览《洪范》“九畴”,本畴与其他诸畴之间亦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首先,本畴构成了其他诸畴得以展开的条件或核心。一方面,唯有“皇极”得以“建用”,君、臣皆有其“极”,其他诸畴所赖以施行的主体条件方才具备;另一方面,其他诸畴的存在意义或最终价值又皆指向本畴的王道理想。因此,本畴衔接、融汇着其他诸畴,赋予它们意义,凝聚它们为一整体,在“九畴”中处于统摄地位。其

次,“皇极”之“建”亦非人君凭空任意之为,离不开对于其他诸畴的体认与践行。具体而言,人君内须修己(如“敬用五事”),外须洞察、顺应事物之性(如“五行”畴所喻)、谨勉于政事(如“农用八政”“协用五纪”),且亦须敬奉天意、倾听民声(如“明用稽疑”“念用庶征”),以成“正直”之德(如“乂用三德”所喻)。在此过程中,自然也要以“五福”“六极”奖惩、劝勉“庶民”,以“锡汝保极”。

四、结语

至此,《洪范》之义可谓彰矣。它既开儒家的道统观念之源,也初步确立了道统与治统之别,并试图以道统来统摄治统。这一思想高扬了道的至上性,消解了君权的神圣性,激励了后世儒家“弘道”“践道”的价值追求和独立思考的精神。同时,《洪范》所论“九畴”内涵丰富,各有侧重,关系密切,互为呼应,展现了先民深厚的生存智慧和深刻的治世理念。

诸畴因“皇极”之“建用”而汇聚、贯通为一体,以生生之王道为存在鹄的,亦可见王道的规模之宏与气象之正。而在关于王道理想的构建中,《洪范》对于君道的阐释与发挥尤为令人深思:君“极”之立与否,实际上构成了其能否召唤、凝聚天下人心以及王道能否得立的关键性因素。

注释
 
1 引按:今文《尚书》“洪”作“鸿”。
 
2 参见[清]皮锡瑞:《今文尚书考证》,中华书局,1989年,第240、240、239、243、243、243、244、260页。下引《今文尚书考证》仅注页码。
 
3当然,武王之问也可能真的是出于“小邦周”何以能克“大国殷”之惑,且基于忧患意识以寻求天下长久之道。正如《尚书·召诰》所云:“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惟王受命,无疆惟休,亦无疆惟恤。”而周人探寻、反省的结果,便产生了“以德配命”的思想,故《召诰》又曰:“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诗·大雅·文王》亦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侯服于周,天命靡常……无念尔祖,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宜鉴于殷,骏命不易!”
 
4此“丑”犹《庄子·德充符》“寡人丑乎”之“丑”,义为“惭也”或“愧也”,参见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2004年,第209页。
 
5参见《今文尚书考证》,第241页;[清]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中华书局,2004年,第292—293页;曾运乾:《尚书正读》,中华书局,2015年,第126—127页。下引《尚书正读》仅注页码。
 
6转引自[汉]司马迁:《史记》,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中华书局,2014年,第1946页。
 
7[汉]班固:《汉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892—893页。
 
8 [宋]蔡沈注:《书集传》,凤凰出版集团、凤凰出版社,2010年,第141、142页。下引《书集传》仅注页码。
 
9 对此,孔颖达尝曰:“先达共为此说。龟负《洛书》,经无其事。《中候》及诸纬多说黄帝尧舜禹汤文武受《图》《书》之事,皆云龙负《图》、龟负《书》。纬候之书,不知谁作。通人讨核,谓伪起哀、平。虽复前汉之末,始有此书,以前学者必相传此说。”[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尚书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99页。按:引文标点有改动。下引例此,不复言。下引《尚书正义》仅注页码。当然,后世学者也不无持异议者。如清儒江永曰:“箕子为武王陈《洪范》九畴,谓治天下之大法有此九类尔,未必有取于《洛书》……其云天乃赐禹《洪范》九畴者,犹云天启其衷云耳,非真以龟文为九畴由天赐之也。明儒王祎已详辩之。”[清]江永:《河洛精蕴》,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4页。下引《河洛精蕴》仅注页码。
 
10 引按:对于“九畴”之“畴”,诸儒庶几皆解作“类”义,船山则释之以“事”(或“人事”)。如其曰:“畴,事也。”“夫畴何为者也?天赐禹而俾叙乎人事者也。”参见[清]王夫之:《尚书引义》,中华书局,1962年,第88、89页。二说理实通。下引《尚书引义》仅注页码。
 
11 《尚书引义》,第89、98页。
 
12 [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14、14—15页。
 
13 钱仲联、马茂元校点:《韩愈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21—122页。
 
14 [清]王夫之:《读通鉴论》,中华书局,1975年,第412、352、428页。
 
15 《尚书正义》,第298、302页。
 
16 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二,《朱子全书》第2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453、3454、3454页。
 
17 《尚书引义》,第96、103页。
 
18 《河洛精蕴》,第4页。
 
19 唐文治:《尚书大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68、69页。
 
20 按:“二”,原作“一”,此据郑玄《注》改。参见[清]赵在翰辑:《七纬》,中华书局,2012年,第44页。
 
21 转引自[清]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中华书局,1994年,第28页。
 
22 据皮锡瑞,经文本作“饗(按:通作'享’)”,今《史记》《艺文志》与应劭《注》作“嚮(向)”,“皆浅人妄改之”。参见《今文尚书考证》,第243页。
 
23 按:《禹贡》言禹治水,每每言“导”字,如“导菏泽”“沱、潜既道(导)”“导岍及岐”“导弱水”“导黑水”“导河”“导江”“导淮”“导渭”“导洛”,等等。
 
24 《尚书引义》,第99、89页。
 
25 参见庞朴:《阴阳五行探源》,《中国社会科学》1984年第3期;胡化凯:《五行起源新探》,《安徽史学》1997年第1期;谢松龄:《阴阳五行与中医学》,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丁四新:《再论〈尚书·洪范〉的政治哲学》,《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26 《书集传》,第143、147—148页。
 
27 王佩诤校:《龚自珍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46页。
 
28 [清]章太炎讲,诸祖耿整理:《太炎先生尚书说》,中华书局,2013年,第107页。下引《太炎先生尚书说》仅注页码。
 
29 按:此畴自此以下之文,曾运乾谓其“语意尊君卑臣,与三德之说不类,疑本'皇极敷言’文”,见《尚书正读》,第134页。其说可参。
 
30 据经文,“皇极”有二义:一为“皇建其有极”的省语,一为“皇之极”(“时人斯其惟皇之极”)的省语。本文多在其后一义上使用。
 
31 关于朱子的“皇极”思想,陈来先生有详解,参见陈来:《“以破千古之惑”——朱子对《洪范》皇极说的解释》,《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32 《尚书正读》,第130页。
 
33 丁四新指出:卜辞有“立中”、《盘庚》有“各设中于乃心”之辞,且谓《酒诰》《吕刑》等皆有“中”的观念,从而认为:“'极’还是应当训为'中’,只不过它潜在地包含着'至’,进而包含着'标准’或'准则’之义。”参见丁四新:《再论〈尚书·洪范〉的政治哲学》,《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其说似可商。因为,上引“立中”“设中”之辞固无可疑,“中”的观念起源固亦甚早,然以彼证此,谓“皇建其有极”义即君“建”其“中”,则有未安。
 
34 《书集传》,第144、143页。
 
35 章太炎云:“正人,孙渊如以为长官,是。”《太炎先生尚书说》,第108页。实则孙星衍(字渊如)曰:“正人,在位之正长。”见《尚书今古文注疏》,第304页。章说盖取孙说之义。
 
36 按:此处经文“曰:皇极之敷言,是彝是训,于帝其训。凡厥庶民极之敷言,是训是行,以近天子之光”,学者庶几皆以“皇极”连读。章太炎读上文作:“曰:皇,极之敷言……凡厥庶民,极之敷言……”认为“皇字逗。'皇,极之敷言’者,君敷言极也”,“此庶民敷言极也”。见《太炎先生尚书说》,第108—109页。曾运乾则从习读:“曰:皇极之敷言……凡厥庶民极之敷言……”且曰:“'庶民极’,与'皇极’对文。”见《尚书正读》,第133页。章说是。故此处应曰“极”,而不当曰“皇极”。兹曰“皇极”,乃是因于习说。至于曾氏以“庶民极”与“皇极”为对文,非是。其所谓“庶民极”者,其实已包含于君子所建之“极”(或曰“皇极”)中。
 
37 如《论语·尧曰》曰:“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孟子·离娄上》以伯夷、太公归往文王之例曰:“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而归之,是天下之父归之也。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荀子·王霸》则直曰:“天下归之之谓王,天下去之之谓亡。”董仲舒《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亦曰:“王者,往也……四方不能往,则不全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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