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边边(228)

△宜昌军民举.行集会,庆祝宜昌解.放
二二八、接收
刚进城之初,由于四野四十七军把军部设在桃花岭原国.民.党绥靖公署,中.共宜昌地委和行署机.关捷足先登,进城初期就曾驻在怀远路原宜昌海关处(宜昌市人.民政.府现址),宜昌市.委和市政.府进城之初就不得不此驻扎在南湖边上、同样在怀远路上的原宜昌县中那所基本保持完好的学.校里。
据《宜昌教育志》记载:那所1945年9月,从龙潭坪迁回宜昌城区怀远路前省立宜昌小学.校址建校的宜昌县中"校舍为西式楼房","校址场地过狭,宿舍过小,大部分学.生走读,影响答训"。"民.国38年(1949年)2月,因毗邻民房失火,殃及县中焚毁楼房一大栋,计教室八间,各项教具损失亦多。后租颐中烟草公.司(也就是原福绥横路的市烟草公.司)房屋为学.生寝室。"宜昌市.委市政.府进城伊始,也在原县中办公,同样以原来烟草公.司的仓库为集体宿舍。除了宜昌警备司令部在福绥路原鄂西盐务处(后来的南湖宾馆、现在的一医院行政楼)驻防之外,只有新成.立的宜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设于原宜昌海关大院内。
宜昌军管会为宜昌市军事管制期间的权力机.关,统管军事和民政事宜。军管会成.立后即号召全市人.民同心协力,为完成军事管制时期的任务和人.民民.主建政事业而奋斗。并命令原国.民.党政.府一切机.关、国.家企业(包括银行、工厂、邮电、船舶、公.司、仓库及一切交通设备等)原封不动地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看管待交。
7月23ri起,军管会按所设军事、市政、财经、公.安、文教五个部,在市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本着先接后分的原则,划范围,分公私,分缓急,开始由各系统自上而下原封不动地进行接收接管,并在接受中正确执行城市政.策,严格保护了民.族工商业。其中原国.民.党政.府的党政警法院系统和财经机.关已由47军进城后及时予以接收看管,后分别移交市军管会和市人.民政.府。对于公营企业,除电信局、航政局和省、县两级卫生院派驻军事代.表外,一律按原体.制照常办公和营业。
其具体情况是:宜昌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电信局、邮政局、航务处、招商局、汽车站。宜昌市人.民政.府接收旧宜昌专员公署,宜昌县政.府、宜昌县参议会,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四个镇公所,航政局,宜昌县救济院,省立宜昌医院,宜昌县卫生院。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接收宜昌县警.察局及第.一、第.二、第三警.察分局、水警局、两个警.察派驻所,省高等法院第.一(宜昌)分院,宜昌地方法院,模范监狱,国.民.党宜昌县党.部,宜昌县情报所。
新华社宜昌支社接收《川鄂ri报》社,《宜昌ri报》社接收《和平ri报》社。宜昌市人.民政.府工商管理局接收宜昌县税捐稽征处,宜昌海关,财政部鄂西盐务处,财政部国税稽征局,湖北省银行宜昌分行,宜昌县银行,中.央、中.国、交通、中.国农民四银行宜昌分行(办事处),中.央信托局宜昌办事处,中.国植物油料厂,宜昌县合作社,民生贸易公.司宜昌办事处,资源委.员会宜昌办事处,石油公.司宜昌办事处。
宜昌市人.民政.府教育局奉命接收湖北省立宜昌高.级中学,湖北省立宜昌师范学.校,湖北省立宜昌中学,宜昌县立初级中学,宜昌县立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四镇中.心学.校,宜昌师范附属小学,县立中学附属小学,县救济院附属小学,宜昌县民众教育馆。
至8月31ri,全部接收接管工作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