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物业公司不敢让你知道的那些事
一直以来,有关物业服务不到位,导致业主人身安全受威胁的事件不断爆出。儿童被困电梯、电动车自燃伤人、门市霸占门前停车位等......
因维权麻烦,很多人选择默默承受,物业管理不善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幸福感。小编帮大家整理一份简单实用的业主维权攻略。
合理合法拒交或要求减免物业费......
拒不缴纳物业费会被物业告上法庭,败诉后不但要补交物业费还要承担诉讼费,但以下九种情况可以拒交或减免。
这几点一定要记住,即便到了法庭也不吃亏,留好证据是重点。
另外,《民法典》已经规定,物业公司不能通过断水、断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装修配合费大多针对装修施工单位,向业主收取这项费用根本没有法律依据,业主可以拒交,已经收取的,应当退还。
物业公司无论以何种理由向业主收取装修配合费,均没有法律依据。即使业主交纳了装修配合费,该行为也不应视为业主自愿交纳,物业公司应无条件退回该款项。
物业公司不愿意但必须公开的信息......
物业管理的很多信息需要物业公司对全体业主公开,如果物业公司做不到,那可是一告一个准。
遇到“无良物业”,这些就是你与之谈判的不二筹码。1~7随便一两条都够他“喝一壶”,没有哪个“无良物业”愿意招惹你这样的“行家”!
哪些是公共收益要心中有数......
小区内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只是代为经营和管理。光知道这些还不够,究竟哪些属于公共收益也要清楚!
小区公共部分的收入主要包括:公共场地停车费;楼道、电梯、外墙、车辆出入栏杆等广告费;公共场地摆摊、自制售水机、快递柜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物业用房、经营用房租金收入等。
未经全体业主同意,公共收益不可用于园区维护,扣除经营管理费用后,应当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经营管理费用支出不得超过公共收益的30%。
遇到“无良物业”三步走......
第一步,先礼后兵,找到物业负责人反映情况,告知物业存在的问题,并限期回复。
第二步,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目前,和平、沈河、大东的物业问题可到所在街道进行投诉,其他区可到市房产局的营商环境部门进行投诉。
第三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提示,如果把前文内容全部吃透并运用得当,走到第一步就可以轻松取胜。无论走到哪一步,留好关键证据很重要!
遇到“无良物业”要保持冷静,无论是运用智慧还是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都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