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审批的思考

我国水土流失问题严重,水土流失问题已成为我国重大环境问题之一。当前,我国经济已从粗放型成功转型为精细化、知识密集型,在此形势下,城镇化建设、开发区建设、城市区域内微小企业、金融、科研类建设项目数量以指数级高速增长,城市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日益突出,因此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成为水土保持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自2011年3月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水利部提出了“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总基调。2016年《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和《陕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明确了陕西省水土流失易发区域及城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范和要求。水土保持工作从农村走向城市,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汉斯出版社《水土保持》期刊中,有学者提出加强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的重要环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查与审批工作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新时期城市水土保持工作中一项必备的重要内容。

西咸新区是陕西省直属,西安市代管的新建开发区。区域内人口密度大,人类活动频繁、密集,城市经济增长需求远高于周边区域,城镇化建设,知识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数量巨大。西咸新区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造成人为水土流失,因此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与审批工作成为西咸新区行政部门的迫切需求,也对政府审批部门专业水平提出新的要求。笔者长期从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组织与审批事务办理,在通过梳理西咸新区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查、审批等工作过程中的各类情况并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分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在技术审查环节、审批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而思考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和审批的主要内容与注意事项。

城市水土保持是针对城市水土流失提出来的,1999年以前我国城市水土流失的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如何认识和解决城市水土流失的问题上。2000年以来,我国的研究重点转变到城市水土保持与城市生态安全和环境保护目标的结合,其研究多集中在城市水土保持的规划编制和机制完善方面。城市建设项目有别于传统生产建设项目,相对于传统建设项目,城市建设项目具有扰动范围较小,大量不同类别项目集中建设,人为干扰剧烈,建设扰动时段集中,扰动形式类似、单一,土石方难以实现自身平衡等特点。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存在社会认可度不高、水保方案编制从业人员业务水平高低悬殊过大,方案编制单位无资质要求后,非水保从业单位大量介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市场,落实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具体问题操作性不强,致使水土保持方案部分问题审查人员看法不统一等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在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与审批过程中应把好“四关”,即报告编制关、方案上会关、技术审查关、行政审批关。

在此要求下,编制单位及从业人员应加强从业理念、端正从业态度,切实从项目实际出发,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与实际的契合度、与行业法律法规的相符度、与城市生态建设理念的贯彻度;方案技术审查组织单位在组织技术审查会议前按照相关要求,从水土保持方案格式、审批权限、支撑性文件等方面,对技术审查项目报告进行初步审查;技术审查环节,应合理配置审查组成员的专业结构,按照技术审查文件要求,全面、细致、严格、公正做好技术评审工作;行政审批环节应核实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是否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到位,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是否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文章链接:https://doi.org/10.12677/OJSWC.2021.9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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