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83:酷吏列传序

孔子曰:“道(dǎo)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dǎo)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
1、“道之以政”句见《论语·为政》;道:通“导”,引导;齐:整治;格:至,引申为归服; 2、“上德不德”句见《老子·三十八章》;老氏,即老子,道家学派的创始人; 3、“法令滋章”句见《老子·五十七章》;滋:益,更加;章:一作“彰”,明也,这里指严酷。
[译文]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百姓,用刑法来整治百姓,百姓虽能免于犯罪,但无羞耻之心。用道德教导百姓,用礼教来整治百姓,他们不但有廉耻之心,而且人心归服。”老子说:“最有道德的人,从不标榜自己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标榜自己没有离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法令愈加严酷,盗贼就愈多。”
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dùn),至于不振。
1、清浊:社会风俗安定和混乱,好和坏; 2、昔:从前,这里指秦始皇时期; 3、网:指法律; 4、遁:犹欺; 5、振:振作。
[译文]太史公说:这些说得都对!法律命令是治理国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好坏的本源。从前在秦朝时,国家的法网也曾很严密,但是奸诈欺伪的事件经常发生,最为严重的时候,上下互相欺骗,以致于整个社会秩序无法振兴。
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wū)能胜(shēng)其任而愉(tōu)快乎?言道德者,溺(nì)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
1、救火扬沸:是“抱薪救火、扬汤止沸”的省略,比喻方法不对,欲除祸害而反使之扩大;汤,开水; 2、恶:疑问代词,哪里;愉:通“偷”,苟且; 3、溺其职:不尽其职; 4、“听讼”句见《论语·颜渊》;听讼:审理案件; 5、“下士闻道”句见《老子·四十一章》。
[译文]在当时,官吏用法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倘不采取强硬严酷的手段,如何能胜任其职而苟且快乐呢?可那些一味讲道德的人便不能尽职了。所以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案件不再发生!”老子说:“学问差的人听见了“道”的道理,就认为空洞而诽笑之。”这不是假话。
汉兴,破觚(gū)而为圜(yuán),斫(zhuó)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烝(zhēng)烝,不至于奸,黎民艾(yì)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1、破觚而为圜:去掉棱角,改成圆的。比喻将严峻之法改为宽厚之法;觚,多角棱形的器物; 2、斫雕而为朴:砍削掉雕刻的花纹,使之成为朴素的形态。比喻使繁琐的条文变得简易; 3、烝烝:通“蒸蒸”,兴盛的样子; 4、艾安:平安无事。艾,通“乂”,治理; 5、彼:兼指儒家德治与道家无为;此:指严刑酷吏。
[译文]汉朝初年,修改严厉的刑法,改为宽松的刑法,废除法律繁杂之文,改为简约朴实的条文,法网宽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鱼,而官吏的政绩却很显著,百姓不再作奸犯科,百姓平安无事。由此看来,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道德,而不是严酷的刑法。

《酷吏列传序》全文:
孔子曰:“道(dǎo)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dǎo)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
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dùn),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wū)能胜(shēng)其任而愉(tōu)快乎?言道德者,溺(nì)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汉兴,破觚(gū)而为圜(yuán),斫(zhuó)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烝(zhēng)烝,不至于奸,黎民艾(yì)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清 吴楚材 吴调侯《古文观止》评:
意只是当任德而不当任刑,两引孔、老之言便见。又以秦法苛刻、汉治宽仁两两相较,明示去取。叹昔日汉德之盛,则今日汉德之衰,隐然自见于言外。语不多而意深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