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杰:功夫皇帝的江湖恩怨和爱恨情仇(上)

前两天有位朋友留言说,最近关于李连杰的报道都不太正面,希望道长能写一篇关于他的正面报道,刚好道长也有这个想法,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这位功夫皇帝的故事,但完全正面道长也做不到,因为,这个世界没有人是完全正面的。

李连杰1963年生于北京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是家里五个孩子里最小的一个,父亲生前是广播电台的职工,但在李连杰两岁的时候去世,母亲是位工资微薄的售票员,因此,李连杰幼时生活比较贫苦。

1971年,8岁的李连杰加入了北京什刹海业余体校的武术队,他训练非常刻苦,教练让他练一百遍,他会练二百遍,凭着这位毅力和天赋,一年后就参加了全国武术比赛并获得“杰出表现奖”,同年,被周恩来总理接见。

1974年,11岁的李连杰带着39度的高烧参加全国武术比赛,夺得少年组冠军,在1975年的全运会上,他参加成人组,又夺得全能冠军,1979全运会,双腿后筋错位的他,带着伤痛参加比赛,再次夺得五块金牌,成绩令人瞩目,开始参与一些文化交流活动。

1981年,导演张鑫炎拍摄《少林寺》,原定男主角是长城电影公司的吴刚,但张鑫却相中身材比较矮小,但却更显清秀的李连杰,于是让李连杰出演主角觉远,《少林寺》公映后轰动了华人世界,在一毛钱票价的当时,票房达到了不可思议的一亿元,据说李连杰因此得到了人生第一张600万的支票,但我个人不太相信,就算真有这笔钱,那个年代也未必能到他的手上,而后来李连杰的自述,更证明了我的看法。

1983年,李连杰主演了《少林寺》的姐妹篇《少林小子》,在香港首映时获得2200多万港币的票房成绩,1984,他又参演《南北少林》,但因为同工不同酬等问题,与香港导演刘家良产生很大的矛盾。

对拍摄《南北少林》期间产生的问题,在李连杰的自述中有谈及,限于篇幅,我们摘录一些:“讲实在话,我真的很不想拍摄第三部少林电影,但是基于种种理由,我必须要拍。不像前两部电影,在《南北少林》中,我们没有很多创造性的参与,因为制片厂聘请了一位有名的香港导演叫做刘家良。

刘家良

在拍摄《少林寺》的时候,我们所有人的薪水都是一天一元,在拍摄《少林小子》的时候,主角及工作人员是一天二元,在当时,我对于薪水这件事,并没有太多的想法,也还没有很清楚的金钱观。但拍摄第三部电影的时候,因为年纪也已经比较大了,对于事物上的看法上也比较成熟,我才开始注意到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这样的不平等待遇。

在我们全体都获得一样报酬的情况下,假如主要演员和临时演员们都是一天一元,那我们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因为我们都在某个体系下工作。但假如你带了一群来自不同体系的人,他们一个月赚得15万元,连在片场扮演死尸甚至没有一丝镜头的群众演员都是50元一天!却只给你一天3元的待遇,而事实上,他们又没做什么事的时候,你才开始发现了社会的不平等待遇,这是反抗的开始,你会开始对工作产生愤怒。我想要问问香港的电影制片厂,为什么两地的工作人员的待遇差这么多?就因为他们是香港人!!“

除了同工不同酬之外,香港和大陆两边工作人员吃的伙食都不一样,李连杰说,相对于香港人,大陆人吃的就像“猪食”,还有一点,是导演刘家良根本不尊重他们这些大陆演员,李连杰举了个例子,有次刘家良想拍摄凌晨四点的日出,让工作人员和演员们二点就起床准备,他们到拍摄地点从凌晨三点等到早晨十点,刘家良才出现,第一句话就说:“唉呀!这个光线不对,我们不是计划要拍摄日出吗?现在什么也不能做了,就结束今天的工作吧!”

这些事情堆在一起,让李连杰出离愤怒,与刘家良产生很深的矛盾,从此两人再没合作过,李连杰也因此产生了自导自演,不再让人摆布的想法。

1986年,李连杰拍摄了《中华英雄》,这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自导自演的影片,在这部片的拍摄过程中,李连杰身体多处受伤,加上长期劳累,曾一度昏迷不醒,但尽管如此,《中华英雄》票房上并不成功,李连杰有些心灰意冷,决定以后再不担任导演,而努力去把演员做好。

1989年,李连杰在美国拍摄罗维导演的《龙在天涯》时,认识了罗大卫,罗大卫身为罗维的儿子,却跑去挖父亲的墙脚,他怂恿李连杰放弃与罗维继续合作,而与自己母亲刘亮华任职的嘉禾电影公司签约,急于谋求发展的李连杰接受了罗大卫的建议,让罗大卫担任了自己的经理人,并与嘉禾签订了两年合约,此时的李连杰根本想不到,罗大卫和嘉禾电影后来会给自己带来那么大的麻烦,用腥风血雨来形容都不为过。

签约嘉禾后,李连杰出演了徐克执导的《龙行天下》,影片反响不错,徐克对李连杰也倍加欣赏,随即又让李连杰出演经典武侠电影《黄飞鸿》,但随着《黄飞鸿》的火爆热卖,李连杰与罗大卫和嘉禾之间的问题终于出现了!

李连杰发现,罗大卫既是嘉禾的制片人,同时又是自己的经理人,在自己与嘉禾产生问题时,不但没想着维护自己的利益,反倒总是站在嘉禾的位置上说话,活生生成了嘉禾压榨自己的帮凶,鉴于此,李连杰决意不再与嘉禾续约,同时希望罗大卫代表自己向嘉禾索要尚未支付的数百万片酬。

由于罗大卫的不合作,李连杰便委托律师向嘉禾索要酬金,但嘉禾却表示,如果李连杰不续签合约,嘉禾不但不再支付李连杰余款,甚至还要赔偿嘉禾几百万元!

李连杰气得怒火攻心,但迫于无奈,只能和嘉禾协商,他提出多用半年时间再拍两部影片,但嘉禾必须每天补偿部分片酬,这个提议再次遭到代表嘉禾的罗大卫否决,罗大卫说,嘉禾在半年内每月只付五万元,其中罗大卫将扣除佣金二万元,而李连杰只得三万元!

此时的李连杰明白了,罗大卫根本不适合做自己的经理人,他不由想起了刚认识不久的蔡子明,这个刚从荷兰回来的富艺电影公司老板,神通广大,背景深厚,而与自己又甚是投缘,与罗大卫解除经理人关系,让蔡子明担任自己的经理人,更符合也更能代表自己的利益。

只是谁也没想到,李连杰的这个决定,在江湖上掀起了一片腥风血雨,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些看过以前文章的老朋友估计都知道了,不知道的话,等明天再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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