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仔垵
靖海侯施琅初依郑成功,以事见忤,将索杀之;奔匿草仔垵石穴,复走仙洞。见绝顶二老对奕,须眉皓古;一叟曰:“山下有生人气何?”一叟曰:“金豹逃难耳。”语毕,失所在。[1]能让施琅避祸的草仔垵,早先就是一片冷僻荒凉。眼前有浩浩鹭江横陈,左右是虎头与凤凰两山耸然。地段上或名“虎母尿”,或叫“猪尿窟”,或称“粪扫山”,或呼“洗布河”,尽都透着荒凉。更加荒凉的还是这里的“义冢”。早在道光《厦门志》中,草仔垵就列名厦地“旧义冢二十九处”之中。其周边还有打石字、虎头山、麒麟山、风柜石、火仔垵等等,也都是古墓新坟,荒冢废穴,“重叠以葬”[2]。有清以来,厦岛人口日渐繁多,土地日渐拥挤。与鬼争地,人鬼杂居,也称厦市特色之一。萧宝芬有诗唱道:
晚清时节,草仔垵已是人烟稠密之区,为张厝后保(也称张后保)辖地。光绪年间,日人觊觎厦地,谋设租界,草仔垵也在圈地之中。“光绪二十五年,日本向政府要求割虎头山沿海一带,自寮仔后瑞记行边至厦港海蜃寺,为日本租界,而张后一保划入界线者几三分之二,所存者仅金新和、相公宫、石灼、武当分镇寥寥百十家而已。”[4]张后保民众闻讯,愤恨已极,合275人、26家铺户联名上书官府。称众等“见日本量地插界,群相愤恨,哀泣呼天。若租日本为界,势必毁屋毁坟,生无栖所,死乏葬地,害人惨极,民奚以堪”。[5]日人坚执要地,从而引发了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七月十八日日,草仔垵龙泉宫民众殴击前来划界的日人之事。时人苏大山有《禽言诗》“悼日人强租虎山头”之事,词曰:20世纪20年代,草仔垵又有一场夺地之争。民国9年(1920年)春,厦门各界人士组建“厦门市政会”,启动对厦门旧城区的市政改造。旧城改造遭遇的首个问题,即为建设经费的来源。市政会坐办周醒南建言“开辟新区,扩地卖地”,得市政会多数董事认同。其时主政厦门的“闽军总司令”臧致平,正愁饷源短绌、军资匮乏,见卖地换钱自然乐受其成。而购地方,最先受惠者则为厦市首家地产商“兴兴地皮公司”。兴兴公司成立于前年臧军据厦时,资本定额30万元,成立后收股3万余元,股东31人(最近已增至7万元,股东百余人),均教会中人。时臧军变卖官产,公司乃以11300元,领得厦门南郊外竹仔河、镇南关、蛤仔定、海唇等(海蜃寺)、张后黄厝三保、黄厝张后二保6大段,共14468方丈,为建筑市屋计画。[7]兴兴以低价购得公地,厦人不乐,“以总商会、教育会、市政会名义,集各界组反对兴兴公司各界联合会”。[8]兴兴再夺人阳宅,毁人阴宅,张后保再起民愤,亦建“保存公冢会”与之对抗。1924年6月,兴兴公司与“保存公冢会”,一同把官司打到了上海“旅沪福建同乡会”。旅沪同乡会接状,遂致函兴兴公司。其要点称:诸君组织公司,改良市政为职志,良可钦佩。唯此间厦人公意,所以表示反对者,厥有数端:①草仔垵地方,万冢丛叠,毁骸析骨,令人怵目伤心,故非仅有迷信之说也。②改良市政,尽可就原有街路加以修缮,若必不得已,须另辟市区,亦当择坟墓较少之地为之。倘以草仔垵地方,可廉价承领,遂不惜违反众意。是藉改良市政之名,为图谋私利之实,则厦人必不受欺。③组织公司者,固不限于教徒,然兹事果众所赞成,虽全属教徒何害;若全非教徒,亦不能曲徇。敝会前电所谓恐酿成民教风潮者,诚以吾国历来教徒,常藉势欺压平民,遂致互相仇视,不得不预防耳。④庄君希泉与贵公司有无挟嫌。敝会均可不问,前电所述,系从此间厦人公墓。盖庄君纵能施□手法,朦耸一二人,断不能朦耸全体厦人也。总之改良市政,固为地方人民所希望,而朦报官荒,强占民冢,则厦人全体必誓死反对。[9]“草仔垵风波”扛大旗者庄希泉,原本侨居新加坡。1922年因发动“争人格,反苛例”签名斗争,被当局驱逐回国。在厦门,庄希泉与夫人余佩皋创办厦南女学,夫妻各为董事长和校长,校址设在草仔垵虎乳漏之庄氏祖宅。
庄希泉为草仔垵民,故在反兴兴购地一案中,“首出阻止,以毁墓讼之法庭。兴兴公司竟以停顿”[10]。臧军去厦,反对者对其所取得之臧军财政局之营业执照,认为法律上已失根据。公司中人乃运动厦门商埠督办公署,加给该署印照,及财政厅派来厦门之官产处长程徽,转请于财厅,补缴原领价三分一,大洋三千七百六十六元八角,换领财政部印照。反对者仍进行不已。[11]1925年上海“五卅惨案”发生,厦门市民于6月组建“厦门国民外交后援会”,罢工罢市、抵制日货以示声援。庄希泉任“后援会”委员,因活动踊跃被日领藉其“籍民”身份,强遣回台。7月28日,在厦市民众送行会上,庄希泉致辞曰:鄙人这回被日领拘送台湾,我现在已明白了其中真因,表面上系因为爱国运动,遭日领之忌,致被遣配,其实遣配我之原动力,非日领事,乃兴兴公司中人也。兴兴公司,为鄙人良心上所应反对者,该公司曾诱以金钱诱以让地,鄙人为人格计,终不为其所动,始终反对。不料若辈以种种手段,陷害鄙人,但鄙人对此,颇觉心安。[12]就在庄希泉离厦4小时后,其对手兴兴公司中坚人物林仲馥遇刺于老酒巷(即今和凤街路段)。林仲馥,中华中学校长,并为外交后援会和兴兴公司之中坚。其遇刺,报章有消息道:28日晚5时半,厦门国民外交后援会职员,前曾反对罢工之林仲馥,突被人在厦刺毙。林近在社会极为活动,其死颇引起一般人之注意。林是日在总商会列席外交后援会之工人救济会经济干事两股联席会议。会毕,林一人独出,手持该会议案,将赴谋报社。路经老酒巷,其地僻静而极曲折。林行至三叉路口,忽有人自后追至,出枪自侧后击之,连发7弹,均中要害。林随身向携手枪,经项目警察及鼓浪屿工部局特许者,被创后,尚欲出枪与抗。以弹中颅不支,自巷口跌入巷内。迨警察闻声驰至,凶手已远颺。林口尚微张翕,旋气绝。林之亲友家属驰至,则已僵卧血泊中矣。旋由地检厅到场检验,计右颊一伤,自左颊出;后脑一伤,弹留脑中;胸中两伤,背部四伤。[13]当其时,民国社会时髦暗杀,厦地亦赶赴潮流。“厦门各界反对兴兴公司联合会”成立后,“凡与如商会长、市政副会长黄奕住,市政会长、商会副会长洪晓春,及稍知名者,同时均得匿名恐吓函”;《江声报》主笔张觉觉“得恐吓函,迫其离厦,稍稍迟疑,亦被刺未中,卒弃职赴沪”。[14]林仲馥遇刺后的8月24日,厦南校长余佩皋与教务长林云影,途经二十四崎时,也遭暗算,子弹穿余氏衣袖而过。而林仲馥在后援会因主张罢工缓期,也“接匿名信数十封,频加恫吓”[15]。据说林仲馥“枪术极精,恒举杯掷空中,鸣枪击之,杯随弹坠”。[16]因此此次被杀,自然引发全城大猜疑。报章消息:林仲馥之被杀,表面上以林以前曾一度在后援会打消对英日罢工案,为人诟病,似近为爱国运动而致死,及此次地审厅之判决,始证实其为党争也。缘厦门基督教中人召资设一兴兴地皮公司,在臧致平据厦时,以廉价领得草仔鞍、破布山一带墓地,约1万3千余方丈。地近市集,可期其值必日增,用是反对者众。庄希泉为草仔鞍人,首出阻止,以毁墓讼之法庭。兴兴公司竟以停顿。林仲馥者,基督教中人,中华中学校长,亦以干才闻,其在社会上之活动力,埒于希泉。厦社会间有庄林二派之分。兴兴公司中人,乃引之为股东,以当希泉。以是二人之(齿奇)龁者久矣。会五卅事起,二人均当选为后援会职员,庄以在会定对英日罢工,被日领逮之,递回台湾。庄之家属及其友均认为林仲馥活动之结果,以林向接近外人,而其时林以反对罢工,尤博领团方之好感也。迨林被杀于庄递回台之日(庄亦于7月28日启行)。[17]林家亲友及兴兴公司,认定暗杀必定是与庄希泉亲近者所为。警方也将嫌犯目标锁定在林云影身上。林云影,为外交后援会中人、厦南女学的教务长。警方“乃捕云影,索其寓,得二函及子弹八粒、弹壳二粒”[18]。继而,林云影被移送地检厅。地检厅在公诉书中说道:林仲馥主持兴兴公司,庄希泉与云影反对甚力,嗣希泉被捕解回台湾,云影等疑为仲馥所为,衔之甚深。警厅在云影寓所检出二函,一署名“怜才”,略云:近有人对仲馥派报告,谓君主谋杀死仲馥,仲馥派诸人正在着手报复,早晚宜慎防之。一署名“文总”,略云:希泉被捕,愤慨莫名,如何策应,唯力是视等语。而在云影搜获之子弹,又与杀仲馥者同式,均认为云影主谋杀仲馥之有力证据。[19]1926年1月28日,法庭开审“林仲馥暗杀案”,判定林云影买通社会人员洛察成(本名谢添成)、牛头炎(本名翁炎明)刺杀林仲馥。案发后又资助二人逃往漳州,再逃往南洋。最后判决林云影“教唆杀人,处死刑”[20]。林云影不服,上诉。4个月后,厦门福建第一高审厅再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惊动外埠,尤其是广东“省港大罢工委员会”反应最强烈:当省港大罢工初起时,厦门外交后援会亦议决举行罢工。独有中华中学校长林仲馥受英领事之唆使,竟出而反对罢工,致绝大之爱国运动竟被破坏。厦人之义侠者出其暗杀手段,刺杀林仲馥于厦市,闻者快之。厦门官厅索凶手不获,乃硬指在后援会场中与林仲馥舌战罢工问题之国民党员林云影为主使暗杀者,并逼使无赖李群等,诿过于林云影。思明地方检察厅受林仲馥家属重贿判决林云影死刑。厦门外交后援会、市政会、教育会、总商合会以林云影无辜被诬,使爱国运动人材横被黑暗之司法官厅摧残,将来电请援。昨省港罢工委员会特复一电云:福州厦门分送各军政司法机关各报馆鉴:现据厦门外交后援会等各团体邮电称,该会职员林云影因努力救国、主张罢工,原有救国之大计。何物奸奴竟敢妄加陷害,而思明地检厅,忘其为神圣之机关,竟媚奸妄法,滥判死刑,迹其污恶,殊堪痛恨。特此电请就地营救,并彻查本案真相,庶励志士,而彰法典。省港罢工委员会叩庚。[21]林云影的转机,却是发生于1927年的6月。报章消息透露:林仲馥暗杀案判死刑之林云影,于26夜串通看守者越狱逃逸,迄27晚未获。[22]在各界的反对之下,兴兴公司已元气大伤。好不容易挣扎到1930年,公司已是气息奄奄了。报章消息:兴兴公司创办之初,经过若干波澜,且被各社团反对,于是停止进行,久已不闻声色。近当局与该公司接洽,提出换地条件。在官厅认此办法为万分适当,而该公司多数股东,亦以血本有归,颇愿受纳。多年纠纷,可望和平解决。唯该公司经理张有机系籍民,遂表示拒绝当局换地条件。全体股东为讨论此事,因于本月十五日假座鼓浪屿洞天酒楼,开股东大会。改选董事职员。张自己不曾到会,仅派廖和、李添顺为其代表。各股东依法选举董事,张竟落选。[23]尽管风波不断,厦门市政改造的脚步却没有停歇。1931 年,新竣工的宏汉路穿越虎头山和凤凰山,由上古街直达海滨。1933年8月,中山医院大楼落成于洗布河。草仔垵已无复旧观矣。
[1]《厦门志》卷16 丛谈,第539页。
[2]《厦门志》卷2 分域略,第58页。
[3]萧宝芬:《列墓》,《鹭江竹枝词》
[4]民国《厦门市志》卷18 外交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429页。参见《厦门故迹寻踪》之《虎头山》篇。
[5]恽祖祁:《厦门日租界交涉公牍》,《近代史资料文库》第1卷,第519页。
[6]李禧:《禽言诗》,《紫燕金鱼室笔记》,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5年版,第116页。
[7]蜀声:《厦门罢市罢课之一瞥》,《申报》1925年9月28日。
[8]蜀声:《厦门罢市罢课之一瞥》,《申报》1925年9月28日。
[9]《闽同乡对于改良厦市之意见》,《申报》1924年6月25日。
[10]蜀生:《厦门林仲馥暗杀案已判决》,《申报》1926年2月8日。
[11]蜀声:《厦门罢市罢课之一瞥》,《申报》1925年9月28日。
[12]《庄希泉被日领押回台湾,各界热烈送行》,《民国日报》1925年8月4日。
[13]蜀生:《闽林仲馥被刺毙命》《申报》1925年8月4日。
[14]蜀声:《厦门罢市罢课之一瞥》,《申报》1925年9月28日。
[15]徐炳勋:《林仲馥先生轶事》,厦鼓光华出版社《新中国烈士林仲馥先生专刊》1925年,第34页。
[16]徐炳勋:《林仲馥先生轶事》,第33页。
[17]蜀生:《厦门林仲馥暗杀案已判决》,《申报》1926年2月8日。
[18]蜀生:《厦门林仲馥暗杀案已判决》,《申报》1926年2月8日。
[19]蜀生:《厦门林仲馥暗杀案已判决》,《申报》1926年2月8日。
[20]蜀生:《厦门林仲馥暗杀案已判决》,《申报》1926年2月8日。
[21]《罢工会援助林云影》,《工人之路 特号》,1926年第254期。
[22]《申报》1927年4月28日。
[23]《兴兴公司改选内讧》,《民钟日报》193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