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粉碎机:炮击努尔哈赤(2)——红夷炮与铁弹丸
他山之石
随着满洲军事力量的崛起和扩张,尤其是萨尔浒之战之后,明金双方在关外的力量对比产生根本性的转变。明军由进攻转为防御,后金则不断出击,大肆攻略明朝国土。在后金军咄咄逼人的攻势之下,明军连连丧师失地。在如此被动不利的形势之下,大明王朝将目光投向了东南沿海一带拥有精利船炮的西洋武装商人,希图借西式火器之神威扭转日益恶化的关外形势。
萨尔浒一战,明军大溃,辽东攻守之势异也。
明政府引入西式火炮之途径,除购买之外,则是积极捞取沿海一带欧洲沉船上所搭载的大炮。据台湾学者黄一农考证,彼时恰有一英国商船沉没于我国东南沿海一带,其船上所载之36门大炮全被当地明朝官员捞取,并将24门炮解送至京师,而其中的4门大炮更是分发至宁远参与了1626年的宁远之战。
17世纪初游弋在大明东南沿海一带的西洋武装商船。
据黄一农考证,此沉船上所遗之4门铁炮长度约为300-308厘米,口径12-12.5厘米。虽然解发至宁远之大炮的规格不详,但或可凭此为依据大体推算出宁远城头上红夷大炮所用之铸铁炮弹的规格。
半寇菲林
黄教授言此规格之火炮所用弹丸为12磅之实心铁弹,且炮重为3200-3900磅。但火炮之口径经单位换算后,约分别为4.7~5英寸,则其对应之理论弹重上限可达14.3磅。与之最相匹配者为17世纪上半叶之英制半寇菲林长炮(1630)。一般而言,该类火炮长约10英尺(约3.05米),重约3400~3600磅,弹重约9~12磅,为陆军常用之野战火炮。
17世纪的欧洲野战火炮。
此外,其他口径与之相仿佛的火炮类型分别为16世纪下半叶及17世纪上半叶所产之寇菲林长炮、蛇怪炮以及普通寇菲林。但以上所提及的三种火炮口径均在5英寸及以上,重量则多在4000磅左右,弹重不低于14磅,其中普通寇菲林的长度更是达到了12英尺(约3.66米)。
相比较之下,沉船上打捞上来的火炮在弹重上略低于15磅(虽然欧式火炮的标准化早已确立,但各地所产之火炮仍存在一定的偏差),且其长度与重量皆明显小于寇菲林长炮,因此不能排除其可能为更适用于船上的短型火炮或轻薄短炮。
威力几何
以当时的技术尚远远无法使用平直弹道的长管火炮发射可以爆炸的开花爆炸弹。因此,不论火炮的规格如何,其所发射的炮弹以球型铸铁实心炮弹为主。作为常见的冲击型炮弹,球型弹丸的杀伤主要来源于动能。弹丸所蕴含的威力与其自身的体积和重量成正比,高速飞行的铸铁弹丸在有效射程内的杀伤力极为惊人。一门荷制48磅加农炮在130码的距离上足以击穿20英尺厚的坚固土垒,而一门24磅攻城炮在100码的距离上则可以击穿12英尺厚的土垒。
球型实心弹是攻坚致远,射杀敌军的不二利器。
当然,明军使用西洋大炮的目的并非在于轰击后金军之工事而在于杀伤其有生力量,摧毁攻城器具以拱卫城池。诚然,红夷炮所用之实心弹丸不具爆炸能力,也因此导致不少网友轻视其破坏力,甚至认为这十余门大炮只不过是在“扔铅球,没什么威力”,这种看法显然是错误的。
扔铅球和核爆这两种说法都是荒谬可笑的。
另一方面,在明代官员士大夫的记载之下,西洋大铜炮“一发则天地晦冥,……十里之内,草木人畜无复有生全者”之说亦属夸大虚妄之辞。沥干水分,让我们来探究一下历史上真实的炮弹杀伤力究竟有几何,而一代枭雄努尔哈赤又是否真的毙命于红夷炮下呢?
(未完待续)
本文为首发于今日头条的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欢迎点赞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