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全国首个“四好农村路”地方标准

2018年,浙江启动“四好农村路”标准编制工作,为浙江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突出了三个引领性的导向。该标准在“四好”标准上,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在“四好”内涵上,既要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在区域布局上,突出山区、海岛加快发展地区,重点抓好乡村道建设。标准从建、管、养、运四方面提出基本要求。

根据标准,“建设好”从规划、设计、实施、安全以及生态环保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具体包括农村公路网规划、道路技术等级要求、安全设施设置、建设管理制度、绿化美化、环境保护等内容;“管理好”从管理体制、路长制度、路政管理、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具体包括管理职责要求、三级路长制体系、道路专管员设置、路产路桥维护、超限运输管理、农村公路治超、路域环境保护等内容;“养护好”从养护机制、养护资金、养护人员、养护要求、应急抢险等方面提出要求,具体包括资金专项使用、人员机构落实、养护巡查与作业要求、路况检测、应急抢险等内容;“运营好”从运营机制、建制村客运通达、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乡镇运输服务站、运营动态监管等提出了要求,具体包括农村客运和物流网络的规划设置、互联网运营模式、运营设施的布点及信息化管理、运营装备的安全绿色智慧要求、运营服务品质、运营安全以及人员培训等。此外,标准还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路服务站设置要求、乡级农村公路管理站规范化要求和农村客运站场设施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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