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蓉学书法,而我却被网友怒喷?

副标题:究竟是“与我有关”重要,还是“与我无关”重要?
文 | 王呈祥
昨日我写了一篇关于“马蓉学书法”的文章,网友可以说把我喷到了体无完肤,本以为只谈论书法不谈论个人生活会被容忍,没想到恰恰相反。
有人说,小编收了马蓉的钱,现在为她洗白。有人说,小编被马蓉包养了,开始为她洗白了。还有人说,小编扭曲道德观,用歪理忽悠大众。
对于读者的种种评论,我表示尊重和感谢——尊重每个人发表观点的权利,感谢大家对我的观点提出的质疑与反驳!因而从中要引出接下来的话题:究竟是“与我有关”重要,还是“与我无关”重要?
今天我到县里办事,由于路程较远,必须乘坐城乡公交才行。“你小子没有车?”“哎呀,一不小心暴露了我买不起车。嗯,我是个穷鬼。”这不重要,重要的是途中看到的一个现象,一个让人感慨同时又让人不解的现象。
我们县的殡仪馆就在城郊,这条路上经常有殡仪馆的车出没。坐在公交车上几乎就要睡着的我,隐隐约约听到窗外传来只有老人去世时才会播放的哀乐,忽然一惊,扶着座椅靠背往外看,原来一个送葬的车队正在徐徐前行,哀乐就是从首车上传来的,而首车就是殡仪馆用来运送尸体的专用车。
看到这一幕,我便感慨生老病死人生无常,匆匆的来,匆匆的又走。这也是让人悲观的地方。
死者为大,公交司机并没有超车的意思,而是跟在车队后面,车队行驶速度的确很慢。尾随了一段路,估计送葬车队意识到了,尾车开始主动避让,接着车队从后至前逐个给予让路,让公交先行。亲属去世很伤心,但仍能为他人着想,要为这家人点赞。
公交加速慢慢超过一辆又一辆车,直到我看到第一辆殡仪馆的车,速度降了下来。这是一辆非常破旧的面包车,还能够辨别是白色的,可是再往下看,就让人不解了——没有车牌!
难道是特种车辆不用挂车牌?据了解,《交通法》中的特种车辆是指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并不包含殡仪馆的车,即便是特种车辆也仅享有一定的道路行驶优先权,并没有说不用挂号牌,何况又不是特种车辆呢?
公交超过这辆车后,我回头一看更不得了,前挡风玻璃光秃秃的,年检和保险标示一个也没有。《交通法》不是说机动车必须年检和强制保险吗,难道殡仪馆的车是非机动车?车体下的烟筒呼呼冒烟,不是机动车说不通,难道是怕别人偷标签将其放在了家里?而《交通法》中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必须张贴否则不允许上路。没有张贴而且还能堂而皇之地上路,这就说不通了。
悬挂号牌、张贴年检和保险标签是法律规定,更是原则问题,但一个三无车辆却能公然上路,不免让人疑问:是不是已经报废的车辆?如果不是为何不按规定操作?不按规定还能上路必然有猫腻;如果是为何不按规定报废?不按规定还能上路必然有猫腻。
更让人不解的是,司机竟然没有系安全带,而且还抽着烟。不悬挂号牌、不张贴标签,行驶中不系安全带、抽烟,任何一条都违反《交通法》,可这一切无人过问。
有人可能要说了,交警都不管,你操哪门子心?车辆是否具备上路条件,直接关乎参与交通的每个人的安全,更何况该车啥都没有,就是在公然挑衅法律。作为一个交通参与者,难道不应该关心?作为一个中国人,难道不应该捍卫法律的尊严?
可能还会有人说,捍卫法律尊严那是法官的事,与你何干?那马蓉“出轨”是人家的家事,又与我们何干呢?出轨有错,学习书法有什么错呢?
相较来说,交通出行与我们有关,马蓉的事与我们无关。有关生命安全和法律尊严的事无人过问,却对无关自己痛痒之事乐此不疲,这是什么道理呢?最后的答案就是:我乐意,我喜欢,你管不着!的确管不着。
我喜欢读韩寒写的文章,曾记得他在《跳出棋盘的棋子》中说:“如果热血,没洒在对的地方就会变成鸡血。”那么,我们是不是把热血洒对了地方呢?一味叫嚣一件“与我无关”的事,显然热血是没有洒对地方。
而韩寒在《我和官员的故事》中又说:“看见好的捧个场,遇见不好的冷个场,碰见傻的笑个场,等他们自己给自己砸个场,也只能这样了。”如果我们能这么做,即便热血洒不出去,依旧还是热血,至少不会变成鸡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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