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批先建,“图纸房”将何去何从?

导语

最近看到一篇报道“石家庄魔幻楼市:城中村改造未批先建,为补证开发商成天泡歌舞厅”。

本文作者丨王佳红

大概的内容就是2008年的时候石家庄政府号称“三年大变样”,所以鼓励“未批先建”,结果催生了数百个“违法”项目,导致很多业主购买了房子,但是无法取得产权证,有的甚至是楼房烂尾十多年迟迟未能交房入住。

首先,政府无权允许“未批先建”。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规定可知,任何建设行为必须要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可知,凡是未取得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该采取行政处罚的措施。

由此可见,作为政府主管部门,不但未严格执法,反而允许未批先建,不仅仅是违反法律规定,就是为了寻求政绩,无视法律的存在。

其次,受害的终究是业主,政府并不买单。

为了寻求一时的政绩,允许“未批先建”,开发商倒是轻松的很,免去了很多繁琐的文件要求和政府的审核,轻轻松松建房卖房,业主也经受不住诱惑,加之河北很少有五证齐全的项目,对于这种无证的房屋也就见怪不怪了。

但是,政策朝令夕改、随时变化,加上巡视组的视察,问题来了:

没有动工的项目,不能建设,全都停止;已经动工的项目,也需要立即停止;已经交房的,需要补办手续,才能拿到房产证。

于是,就出现了烂尾楼,即便不是烂尾,也没有产权证。所谓的“图纸房”就出现了。所以,整个过程,钱业主已经花了,最终的后果也是业主承受了,受害的终究还是业主自己。

再次,全国各地的“图纸房”数量不少,建议购房人在购房时尽量选择品牌开发商,因为承担风险的能力强,承担债务的能力也强;尽量选择手续齐全的开发商,这样能确保取得产权证;尽量选择现房,可以及时入住,这样可以避免“图纸房”。

目前这些图纸房,可能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只能交给时间去解决了。

排版编辑丨冯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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