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参战老兵津贴 身份界定严 申领门槛高
为优待抚恤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与朝鲜战争的退役参战军人,保障其基本生活,加拿大政府专门制定出台“参战老兵津贴项目”(War Veterans Allowance Program, WVA)。有“实际交战区”工作经历,且经济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参战老兵,才有资格领取这笔津贴。目前,符合条件的加拿大参战老兵有1000多人。
文|江毅鸣
加拿大曾深度介入第二次世界大战(以下简称二战)与朝鲜战争。二战中,超过100万加拿大人(含纽芬兰人)在加国内及海外参军服役,其中超过4.5万人牺牲,约5.5万人受伤,仅在欧洲战场解放荷兰的战斗中就有约7600名加拿大军人战死。朝鲜战争中,共有2.6万名加拿大军人参战,涉及陆海空三军,参加了诸如加平战斗、“355高地”战斗等激战,最终共516人阵亡。
20世纪90年代初的海湾战争,加拿大1990年~1991年间在海湾地区共部署4000名军人参战,最终为零伤亡;在此后的阿富汗战争中,虽然加拿大派军参战的时间跨度长达12年,最终伤亡也仅百余人。对比之下,二战及朝鲜战争在战斗惨烈程度和伤亡规模上,是此后的战争无法比拟的,因此这两场战争在加拿大历史上具有更为特殊的地位和意义。
为优待抚恤这两次战争的退役参战军人,保障其基本生活,“确保参战老兵及其家人在经济上(生活上)获有基本的安全感”,加拿大政府专门制定出台“参战老兵津贴项目”(War Veterans Allowance Program, WVA)。这其中的“参战”,特指二战以及朝鲜战争,这两场战争被加方称作“War”,此后主要为“军事冲突”,即加方所称的“Military Conflict”。
项目定义和目标人群
“参战老兵津贴项目”是一项按月发放给二战、朝鲜战争参战老兵的免税津贴补助,其发放对象主要是参战老兵、符合规定要求的“参战平民”,及其遗属、子女等,旨在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其补贴数额基于参战老兵的收入水平、婚姻状况、子女(受赡养人)情况等各不相同。
“参战老兵津贴项目”的目标人群包括:参加二战和朝鲜战争的军人、商船队海员(Merchant Navy)、加拿大皇家骑警、辅助工作人员,以及一些以特别方式“参与”战争的特定平民,如在英国的加拿大籍消防员、有关志愿服务人员、空袭预警工作人员、加拿大皇家空军运输队的平民机组人员和根据《加拿大国家资源动员法令》(National Resources Mobilization Act)参加有关工作的平民等。
据加拿大退役军人事务部统计,截至2019年3月31日,加国内共有健在的二战老兵33200人,朝鲜战争老兵6500人,参加过这两次战争的退役老兵总数为39700人。加上有关“参战平民”和遗属等,这一群体数量更多。不过,由于根据“参战老兵津贴项目”有关规定,以上人员必须具有在“实际交战区”工作的经历,且经济收入需低于一定标准,才具备申请该项津贴的资格,因此项目实际覆盖人群要小得多。
据统计,2016年加拿大共有2445人接受该项目津贴,而截至2018年3月31日,共有1895人(其中遗属和孤儿占84%)接受该项目津贴,两年来对象人数下降了大约22%,降幅明显。该项目的预算支出降幅比率也大致相同。
目前,这一项目的目标群体均已严重高龄,对象数量逐年下降。2019年,加拿大一共仅有1650人接受该项目津贴。预计到2022年至2023年,将仅有约1030名符合资格条件的参战老兵 (或遗属、孤儿)可领取该项目津贴。
资格认定
由于该项目津贴旨在保障参战老兵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具有明确的服务目标对象和明显的帮扶“兜底”性质,因此在资格认定方面,主要是对项目申请者“参战”身份的认定,以及对其收入是否符合门槛标准的界定两个方面:
(一)参战身份界定
项目对参战老兵的定义十分严格,以参加二战老兵为例,规定必须在实际交战区切实参加了二战(含西半球之外的战区),战区包括加拿大、纽芬兰、拉布拉多、美国、圣皮埃尔、密克隆岛以外的区域,以及在军舰、航空器上执行任务所经临的各地交战空域或水域。
某些情况下,新兵在初步征兵登记后,开拔经过(或乘机飞越)交战区后抵达其集结目的地,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被认为符合“参战老兵”资格:一是其完成了应征入伍相关手续,二是其服役被官方接受认可,三是服役后其必须正常退伍(不能因受处分而被强制退役等)。
以参加朝鲜战争为例,必须是1953年7月27日之前离开加拿大或者美国(包括阿拉斯加)去参加联合国组织的有关军事行动(注:只需满足离开加拿大或美国的条件,不要求必须踏足朝鲜半岛实际交战区的土地,这一点与“二战参战老兵”必须身临“实际交战区”的身份界定要求有所不同)。
此外,如果申请者不能提供诸如“退役证”等服役证明材料,则必须核实申请人的参战身份,例如通过加拿大国防部、国家档案馆(National Archives of Canada)、各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部门查询核实。
关于排除原则:如果申请的老兵在二战、朝鲜战争中曾经在敌人阵营中服役(服务)过,则其申请会被驳回。
(二)收入门槛标准
此津贴项目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为目的,申请者的收入水平必须低于一定的门槛。具体标准如下:
独居者的年收入低于18624加元(单身、离异或者鳏寡);夫妻(或合法伴侣)的年收入低于24576加元(该收入门槛会根据配偶是否还获得高龄补贴而有所变动调整)。
关于收入计算的豁免额:申请者(享有者)的利息收入豁免额是140加元每年,免于计入其年收入;申请者(享有者)的临时性收入(Casual Earnings)豁免额是2900加元每年,免于计入其年收入。
申请与审批
该津贴需对象主动申请。如果因身体等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委托相关人员代为办理申请。
申请渠道:1、网上在线申请,通过加拿大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申请;2、下载并填写有关申请表,通过邮寄或者亲自到加拿大各地的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办理。
申请者在提出申请时,必须居住在加拿大;如果是联军老兵,则在参加联军之前必须居住在加拿大,或者是参加联军之后,在加拿大总计居住达10年以上(不要求连续居住)。
虽然对象群体规模逐年减小,该项目每年仍会收到不少新增申请,根据加拿大退役军人事务部统计,2016~2017年度共收到381例申请,其中通过率为34%,驳回率为66%;2017~2018年度,平均每天收到一例申请,共365例,其中通过率为42%,驳回率为58%。至今,仍保持平均每天收到一例申请的数量。
项目申请的审批流程是比较高效的,80%的申请均会在4周内出结果。不过,申请驳回比率相对较高,平均达63%,这其中61%的申请者是因为其收入水平高于该津贴的申请门槛,另有30%以上的申请者被驳回,是因为其无法提供“参战”的证明材料或其提供的“参战”证明材料无效。
如果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要求复核,或者向退役军人申诉委员会(Veterans Appeal Board)提出申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正式接受申诉的比例是比较低的,即便接受了申诉,根据政府一项抽样调查显示,13个已接受的申诉案例中,仅有5个申诉成功(在正式受理案例中的翻案率约为38%)。
加拿大政府每5年对该项目进行一次评估,认为对项目申请的审核与答复(无论是通过还是驳回),均较为“及时和准确”。
有关待遇及津贴发放
“参战老兵津贴项目”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为目的,目标人群是低收入的“参战老兵”。该津贴的数额将根据加拿大“消费者价格指数”每季度调整一次,按月度向对象发放。项目津贴享有者,必须每年报告年收入,以确保自己符合发放该津贴的标准。
如果津贴享有者将要长期移居国外,在向加拿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备后(例如提供新的邮寄地址),仍可继续享受该津贴。
2016年,加拿大“参战老兵津贴项目”预算为750万加元;2018年,该项目预算为610万加元;2019年,该项目预算为570万加元。随着项目对象人群的逐年减少,项目预算相应缩减。预计到2022年至2023年,将仅有1030名符合条件的参战老兵领取约420万加元。
关于暂停发放:如果津贴享有者因犯罪入狱,则从其入狱后的第7个月开始,该津贴即暂停发放,直至其服刑结束出狱后恢复。
关于超额溢付津贴:出于某种原因,如果政府发放的“参战老兵津贴”超过其有资格领取的金额范围的话,政府有权通过利用法律手段、减少后续发放津贴数额、向其继承者追索等方式,追溯收回超额发放的款项(如果加退役军人事务部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一段时间难以成功追索款项,或者追索款项可能对对方的生活与健康造成极大困难,或者追索款项的行政开支甚至超出款项数额本身,加退役军人事务部可以决定放弃追索)。
若参战老兵去世,其配偶(含合法伴侣)、子女可继续领取一年该津贴。
政策效果
“参战老兵津贴”支出约占加拿大退役军人事务部各类项目支出总数的0.1%,却能很好保障低收入参战老兵的基本生活。
此外,根据调查显示,通过“参战老兵津贴”申请资格的审核,有助于申请对象进一步申请其他一系列福利项目,如“医保福利项目”(Health Care Benefits Program)“退役军人独立项目”(Veterans Independence Program)、“长期护理”项目(Long-Term Care Program)以及“紧急救助基金”(Assistance Fund)等。各个福利项目共同作用,提供综合保障。调查显示,在申请者的眼中,这一点的重要性甚至高于该项目本身提供的物质帮助。
如:“紧急救助基金”提供每年不超过1000加元的救助金,以帮助因突发事件而影响生活、健康或者安全的老兵,获得必需的食物、住所或医疗资源;“退役军人独立项目”根据退役军人的情况和健康需要,提供相应的财务援助,诸如住址维护、家务管理、个人护理、均衡营养以及卫生专业人员提供的健康和支持服务,帮助退役军人在家庭和社区中保持独立和自给自足。这些项目计划均不会取代其他联邦、省或市的项目,而是对现有项目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