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达成的一些共识(二)——语言文字在认知上的泛化机理讲座之六
关于逻辑先在,是我的理论实现终极自圆其说所必须确立的新命题,在我所接触的西方哲学语境没有这个命题,但有逻辑先在性命题,因此大家既可以把它当成是我从逻辑先在性这个命题中分离出来的,又可以把它理解成中文语境的道,这样就比较容易理解逻辑先在的先在性了。
这其中的在都是存在,而我之所以要强调逻辑先在这个命题,一是要强调自然界作为客观存在,是人的存在的前提,二是要强调逻辑先在不但包括客观存在,而且包括隐含在客观存在当中与主观存在相关的那些与规律相关的规定性,可以形而上地理解成自然意志,进而容易从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让大家常识化明白,在有了逻辑认知能力之后,人只有在系统反思清楚自身与自然进化之间的因果一致性,才能终极主观成熟于无困于心,其中就包括用“逻辑之于逻辑认知能力和人的文明是先决条件”来彻底摒弃不遵守因果一致性的不可知论,因为运用逻辑分析能力认识一切并定义一切,本身就是指向终极自圆其说的本体论追求,是对人生意义的知行合一的落实。
相对于西方哲学,中国传统道文化虽然玄之又玄,但《道德经》第25章对其先在性的论述还是非常明确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其中的“先”与“母”表述的就是道的先在必一,这也是道文化能让中国人有机会因悟到一定境界而无困于心的逻辑内因之一,因为相关论述以贯通宏微的手段兼及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之间的一致性,但西方哲学的逻辑分析能力比中国传统理认知精准,却不具备类似的宏观视野,所以微观分析再精准,也无法形而上于终极自圆其说。
由此可见,在中国传统思想构成中有本体论成份,只是未从狭义角度直接命其名为本体论而已,这是曾经的单字表义与现在的多字表义的区别,也是因果一致性,通过常识化互译明确之,很有必要,但我们的旧教育体系都没意识到这一点,原因就在于,已知与未知的边界处即哲学理论创新不到位所必然形成的文明认知局限,其临界点具有一体两面的对立统一性,是确定的逻辑天花板,其一体两面的对立统一性只有用同构和同构性才能常识化表述清楚。
有了这样的一致性视角,再看中国传统思想,相对于西方哲学只盲目追求客观世界的本体的以偏概全,我们一直在“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的整体一致性追求中落实对万事万物的本体论追求,根据中文特有的互文修辞可以常识化发现,这其中有西方哲学所没有的对主观性的事的本末与始终追求。
正因为西方哲学狭隘的本体论追求缺失了不应该缺失的主观本体追求,而中华文明的本体论追求却具备朦胧的主客观一致性,所以在中华文明的世俗层面试图通过悟而得道的人从来很多,这当然使总有人因此而偶然做到个体性无困于心有了足够的人口基数保障,这意味着中华文明有宗教因素,但愚民功效相对最低,因而反向证明中华文明的人化水平最高。加之相对更广泛的本体论追求相对于狭隘的本体论追求更接近于终极方法论,因此中华文明对人生的知行合一追求最高最明确,人化水平自然也就相对最高。
比较而言,西方哲学之所以不能让人无困于心,不能正确理解逻辑先在的先在性(其实就是不能正确理解人的逻辑认知能力是由自然进化而来),然后在相关语境根本没有任何自圆其说可能的情况下,只能在主流世俗文化层面更多把先在性赋予神,从而用低层次的知行合一人生极大地排挤了哲学的推广空间,因此哲学只能以非主流的小众思想默默地与错误的主流思想进行“徒劳且执拗”的抗争,因为内在的终极自圆其说追求对于敏锐性足够的人根本无可压抑,而一直暂时突破不了的文明局限,只因为曾经一直没有绝对辩证的逻辑认知,因此只要不能正确定义——不辩证的直观——是终极认识论意义上的伪命题,是非终极认识,就无法通过明确的主客观一致性命题建构人的完整主体性,从而必然暂时性地无法用可知论终极瓦解不可知论——局限文明条件下的可知论也是一种非终极认识和非终极认识论。
哲学常识化转向理论认为,在方法论层面,尽管中华文明也有不可知论的困扰,但在认识论层面却受不可知论困扰最少,因为天人合一于天下大同所内涵的人我不二于人神合一理念都可以理解成能够洞见的有可行性的终极认识论,虽然曾经暂时没有终极方法论支撑,但只要内涵于自我意识的洞见的能动性一直存在,有足够基数的人群愿意追求之,就足以确保中华文明生生不息于人类民族之林。这当然也是促使哲学常识化转向理论通过互译中西方思想精华诱变终极方法论的文化内因。
结合哲学常识化转向理论的终极本体论、终极认识论和终极方法论再看《道德经》的相关论述,我们会发现,这其中除了有表述道的先在性的“先天地生”和“可以为天下母”之外,在“有物混成”中隐含着道分阴阳的类似存在分主观存在与客观存在的常识化解读空间,在“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中也有把客观世界人性化之意,本着终极自圆其说追求,把其进一步常识化解读为与因果一致性相关的主客观一致性,也未尝不可,这就是语言文字在认知上的泛化机理。
由此可见,基于经验,人的思想体系一贯如此扩张,当扩张到可终极自圆其说的程度之后,我们就可以直接说,人的主体性直接承接于自然的主体性,从而彻底打破可知论与不可知论之间一贯模糊的边界。因而大家要常识化明白一点,所谓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冲突,本质上只关乎的人主体性能否自足,无关于世界本体的终极把握,只要能常识化认知人的主观存在本体是逻辑,就足以支撑终极可知论的常识化建立,进而在瓦解不可知论之余,帮助人类彻底摆脱与狭义主观认知相关的文明局限。
之所以说是狭义的,还因为与物种永生相关的终极物理自由表面上是客观文明局限,实际仍需要主观认知的提升来突破,因而本质上仍是主观认知局限,只不过需要通过对比泛化理解成广义主观认知局限而已,因此对命题做任何狭义与广义区分,都是基于本体论和认识论需求而做以方法论区分,是的人文明存在有主客观一致性的下意识表现,人的文明存在从产生起就会,而且这种能力在本体论层面是后天的,在认识论层面却是先天的,要想常识化解析清楚这些,需要一次必要的哲学常识化转向。
比较于我的这些解释,无论是否合理,都可以反观老子本人并未出于自圆其说的需要而强行谋求类似的解释,反而用无中生有来保持理性的审慎,然后在终极自圆其说不能之余,用遁世来表达自己的无奈,而我却从这种无奈中看到了不向政治做更多妥协,更显老子作为一个思想者的学术理性。
比较于老子的学术理性,结合我对逻辑先天绝对辩证属性的了解,我发现,整个数学界关于自明性问题的理解都不严谨于绝对辩证和不绝对辩证的南辕北辙,比如在哥德尔给布鲁江的一封信中有“能够推导出全部现代数学的少数直接自明的公理”的表述,然后我又查了一下公理的定义——是指依据人类理性的不证自明的基本事实,经过人类长期反复实践的考验,不需要再加证明的基本命题——我发现,结合哲学常识化转向理论所发现的逻辑的先天的绝对辩证属性,任何人都能常识化发现和理解,这其中的不证自明是个伪命题,因为相关命题在数学上虽然不需证明,也不能证明,但不等于任何人,比如少儿群体,对相关命题都不需要通过辩证思考就直接自明相关公理,因此哲学界必须统一认识,类似的心证也是证明,而且是其他一切外部证明的基础,因此哲学史和哲学通论必须重构,与哲学相关的一切科学学科也必因此而重构。
由此可见,正因为整个哲学界都不知道,所以整个数学界也都必然不知道,直观是个非终极认识论命题,只能给人提供非终极认知,在可终极自圆其说的终极认识论当中,直观是个伪命题,因为本体论和终极方法论意义上,人的任何观都不是孤立和静止的,而是绝对辩证于主观与客观之间按既定模式反复循环切变的,也就是哲学常识化转向理论所发现并常识化表述于《人的认知结构图》当中的客观见之于主观的形而上学感知、主观见之于主观的形而中学认知和对感知之后的认知成果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形而下学落实。在这种意义下,任何本体论都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终极自圆其说追求,而终极本体论的适时出现就是历史的必然,但西方哲学界却一贯无视了这个必然。
现在再看相关认知架构,作为人的意识行为在神经层面的基本规律,显然也可以称之为人的认知机理的基本模型,哲学一旦常识化转向成功,整个数学、神经科学等关联学科显然都将据此做基础性整体调整。
只是当人的文明因这样的调整而终极自圆其说之后,《人的认知结构图》当中附属于狭义哲学的一些学科将复归于哲学母体而消失,也就是没有必要再独立分科研究了,这是哲学科学化的历史必然。图中的两条虚线就与哲学科学化直接相关,相关内容在后面进行专题阐述。
综上,哲学语境也需要因此而确立这样一个常识——人的任何本体论追求都代表人的自我意识的终极自圆其说追求,这种追求的最终实现必须以哲学的最终转向为名,其理论创新起点是终极本体论,终点是有同构的一致性的终极方法论和终极认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