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税讯144(总839)】(2020-12-22)
【每日税讯144(总839)】(2020-12-22)
Daily Taxation News
1.OECD发布应对数字化税收挑战全球性方案——“双支柱”蓝图公开征求意见
2.OECD公布公众对“双支柱”蓝图的反馈意见
3.哥斯达黎加税务局明确管跨境数字服务增值税义务
4.哥斯达黎加税务局规定调整跨境数字服务增值税预提税征收时间
5.哥斯达黎加税务局规定公布跨境数字服务增值税纳税人名单细则
1.OECD发布应对数字化税收挑战全球性方案——“双支柱”蓝图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10月12日,OECD发布应对数字化税收挑战全球性方案——“双支柱”蓝图,即“支柱1”蓝图(Blueprintfor Pillar One)和“支柱2”蓝图(Blueprintfor Pillar Two)公开征求意见。同日,OECD发布声明指出,已有137个税收管辖区加入的BEPS包容性框架,在平等基础上对国际税收规则进行多边谈判,其在10月8-9日召开的会议上,同意自2019年提出并不断完善的“双支柱”方案(two-pillar approach)为未来协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声明称,国际社会在达成基于共识的长期解决方案以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并同意在2021年中期之前继续努力达成协议。(OECD)
注:OECD已分别于12月22日和10月14日正式出版发布了“支柱1”蓝图和“支柱2”蓝图。两个蓝图的全文链接:
https://www.oecd-ilibrary.org/docserver/beba0634-en.pdf?expires=1608624914&id=id&accname=guest&checksum=E8DD13F20BFB2A1C4617E163B80EDDFF;
https://www.oecd-ilibrary.org/docserver/abb4c3d1-en.pdf?expires=1608625480&id=id&accname=guest&checksum=7910CB5B067A4D6BC16476F5B2334BBE
2.OECD公布公众对“双支柱”蓝图的反馈意见
2020年12月16日, OECD发布了公众对应对数字化税收挑战的全球性方案——“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提案(俗称“双支柱”蓝图)的反馈意见。OECD计划在2021年1月14日至15日举行公众咨询会议以讨论公众的意见。(OECD)
注:公众反馈意见链接:
https://www.dropbox.com/s/hevb3h13ckh1ppr/public-comments-blueprints-pillars-one-two-2020.zip?dl=0
3.哥斯达黎加税务局明确管跨境数字服务增值税义务
2020年6月12日,哥斯达黎加官方公报颁布DGT-R-13-2020号决议,并于当日生效。该决议根据第9635号法律引入新增值税制度的规定,明确了非居民服务提供者和跨境数字服务中介机构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以及信用卡和借记卡发卡机构对跨境数字服务征收增值税预提税的义务。随同决议,哥斯达黎加税务局发布了第一份应纳增值税的提供跨境数字服务公司名单,并规定信用卡和借记卡发卡机构扣缴增值税预提税的义务自税务机关发布“名单”后一个月的第一个日历日(即7月1日)起生效。(IBFD)
注:根据第9635号法律的规定,哥斯达黎加自2019年7月1日起将服务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此前服务主要免征增值税),其中包括对跨境数字服务按标准税率(13%)征税。增值税条例规定,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否则,税务机关发布负有增值税纳税义务的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的名单,由信用卡和借记卡的发卡机构根据名单负责代扣相应的增值税,负有征收增值税预提税的义务。DGT-R-13-2020号决议对此作出具体规定。DGT-R-13-2020号决议(西班牙语)链接:
https://www.imprentanacional.go.cr/pub/2020/06/12/ALCA144_12_06_2020.pdf
4.哥斯达黎加税务局规定调整跨境数字服务增值税预提税征收时间
2020年7月31日,哥斯达黎加官方公报颁布DGT-R-18-2020号决议,规定信用卡和借记卡发行机构根据税务机关发布的名单对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扣缴增值税预提税义务自2020年10月1日起生效。(IBFD)
注:这是对DGT-R-13-2020号决议的修改。DGT-R-13-2020号决议原来规定,信用卡和借记卡发卡机构扣缴增值税预提税的义务自税务机关发布“名单”后一个月的第一个日历日(即7月1日)起生效。18号决议修改延期至10月1日。18号决议(西班牙语)链接:
https://www.imprentanacional.go.cr/pub/2020/07/31/ALCA202_31_07_2020.pdf
5.哥斯达黎加税务局规定公布跨境数字服务增值税纳税人名单细则
2020年12月15日,哥斯达黎加官方公报颁布税务局DGT-R-42-2020号决议,并自当日起生效。决议对履行增值税义务的非居民服务提供商和跨境数字服务中介机构规定了以下细则:税务局将在其官方网站上永久保留跨境服务提供商和跨境数字服务中介机构的名单;税务机关将通过在其网站上发布新名单,来调增调减名单,而无需再发布决议或发布在官方公报上。此外,税务局还规定了电子商务交易按季申报的具体格式和程序,纳税人应于每年的五月、九月和一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提交。(IBFD)
注:DGT-R-42-2020号决议是对关于跨境数字服务增值税的DGT-R-13-2020号决议的补充。DGT-R-42-2020号决议(西班牙语)链接:
https://www.imprentanacional.go.cr/pub/2020/06/12/ALCA144_12_06_2020.pdf
(龚辉文 编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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