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意强:与其简单反对  不如积极建构

【本期话题】美术实践类博士:为何屡遭非议?

策划:李振伟 颜培大

编者按:今年两会上,中国国家画院院长杨晓阳在提案中提出,美术实践类博士学位的设置,违反了艺术本体的发展规律,影响了美术专业自身的发展。从2000年开始,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正式招收美术实践类博士,2003年中央美术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等单位也开始招收美术实践类博士,十几年过去了,美术实践类博士数量已经达到了一定的规模。“博士”一词古已有之,但其意义与今天大不相同,在古代主要指博学之士,今天的“博士”更多是形式系统较为完备的学科学位,更重视的是专攻能力和研究深度。所授予博士学位者,是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研究能力、建立成果的科研知识分子。虽然中国的现代教育体制主要是参考西方经验,但在西方的学科建设中,美术实践类专业是不设博士学位的。美术实践类博士在设立之初,就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既没有现成的成功经验可供参考,也没有在制度和学理的基础上有较为成熟的考量。因此,从设立之初到今天,质疑之声一直不断。那么,美术实践类博士到底应该培养什么人才呢?是像目前学科设置中的博士学位一样,在学术上有较深的钻研能力,还是仅仅在实践的绘画中取得一定的成就?而现实的情况是,美术实践类博士基本是以画画为主,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在论文写作和研究上注定难以顾及周全。同时,在当下,以美术博士为招牌的各种展览也屡见不鲜,这也是美术实践类博士屡遭非议的一个方面,以此为噱头的各种活动,不仅不会让人对美术实践类博士形成良好的印象,反而会令人对当下的高校教育失去信任。本期时评特以“美术实践类博士:为何屡遭非议?”为主题,邀请数名学者、批评家共同探讨。

曹意强院长

曹意强:与其简单反对  不如积极建构

依照国际现行学位制度,学位可分两种类型:研究型学位和专业性学位。前者以学术论文为毕业成果,后者以专业实践为重点。以艺术学科为例,史论研究攻读研究型学位,其最高学位是PhD即博士学位,而重在艺术创作的学位属专业性学位,在大多数国家,艺术专业学位的终极学位是MFA, 而在个别国家,近来也设置了艺术专业博士学位,旨在培养创作研究方面的人才。

我国的艺术学位建设,情况比较特殊。我国的艺术学科于2011年才独立成为中国教育的第13个学科门类。在此之前,所有的艺术类型隶属文学门类之下,美术、音乐、舞蹈、戏剧、电影和艺术史论合在一起,只是文学门类里的一个一级学科。因此,艺术学院颁发的文凭是文学学士、文学硕士、文学博士。在这种情况下,博士点设置就是按照文学评价体系加以评定的。同时,要争取艺术学科门类的独立,本学科必须具备足够数量的博士点。我所参与的几届国务院艺术学科评议组不得不在当时的评估体系中为艺术学科尽可能多地设置博士点,为艺术学科脱离文学而自成门类奠定学位基础。这种权宜之计当然有其无法避免的尴尬境地。按照当时以学科综合、论文发表数量为标准的做法,大多数博士点皆落到了综合性大学,而专业性强的艺术学院能取得博士授权单位的却寥寥无几。以美术为例,八大美院中先后设置博士点的是中国美院、中央美院和西安美院,而一般大学和师范大学所设置的美术学博士点的数目,大大超过专业美术学院。在艺术的其他领域,如音乐、戏剧、舞蹈、电影等情况也是如此:综合或师范类大学早有了音乐学博士点时,像中国音乐学院这样的专业院校却仍在艰难争取之中。迄今为止,我国绝大多数专业艺术学院都没有博士点,例如,在七大综合艺术学院中只有南京艺术学院独享博士授权点。

在国家评估体系中,在国家和地方教育资源分配中,博士点和师资队伍中博士学位获得者的数量是重要的标尺,迫于压力,个别有博士点的专业艺术学院打破仅在艺术史论领域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局限,招收起创作领域的博士生,中国美院率先将之命名为“实践类博士研究生”。

中国美术学院

记得当初中国美院推出这个方案时,我个人曾表示反对。理由很简单:

博士研究生的任务是发现或对某个重要的学术问题进行深入的原创性研究,为推进学术的发展作出贡献,其毕业依据是约十万字的学术论文。不说能否提出或发现有价值的问题,仅仅书写出十万字通顺的文章,其本身就是一门技术,一门需要数年训练才能掌握的技术,就如素描和色彩训练一样。让一位从事艺术创作而未经学术研究训练的人攻读博士学位,在三至四年中生产出约十万字的学术论文,除非是天才的学生,其结果可想而知,况且其博导自身有否撰写过真正的学术论文,尚是个问号。实践类博士生面临的困境是:创作与写作不能兼顾,花费了几年的精力所写出的博士学位论文不仅难以取得应有的学术价值,而且对创作并无益处。更有甚者,不仅论文没写好,创作还退步了。“实践类博导”也感到进退维谷,曾有几所学院的博导跟我抱怨过,早知如此,就不该当这博导。为了调和这个矛盾,中国美院在实践类博士培养中建立了三七开机制,即三分创作七分论文,同时,设立导师组,即在各创作专业配备一位史论博导,指导论文撰写。实践证明,这从根本上解决不了问题。这并非是说搞创作的人就不能读博士、写论文,只要能达到论文学术要求者,都可以读博士。我自己是搞创作出身,但在牛津大学攻读西方艺术史博士学位时,唯一衡量我的是论文写作的水平。牛津大学博士论文有三个基本标准:对相关问题的学术史具有批评性论述,对材料或问题有新的发现,必须用优美的英文学术语言撰写论文。达到这三个要求,才能呈交论文申请答辩。

其实,我当时反对的不是搞创作的人读博士,也不是搞创作的教授当博导,而是出于博士学位的性质与论文的学术要求考虑才不赞成进行“实践类博士”招生的。当初我积极倡导在我国设置艺术专业硕士学位(MFA)就是想补救专业艺术学院所处的学位困境。如上所说,MFA在国际上是最高的艺术家学位,取得该学位者便可在大学任教授,而在文科领域必须有博士学位才可进入大学任教。

然而,我国的艺术学位点设置已产生如下三个后果:首先,由于以往的评价体系不甚合理,新中国建立的专业艺术学院名校大多未拿到博士点,逐渐失去艺术教育的引领作用,这是我国艺术教育优质资源的巨大浪费,对于国家高峰创作人才的培养极为不利。综合性大学虽然也有优秀的艺术教育和创作人才,但就整体实力而言,与专业艺术学院无法相比,甚至连艺术史和理论也是如此。现在一个奇特的现象是,专业艺术学院的毕业生早已是综合性大学的博导,而其母校教授则不是。并且,当初在综合性大学设置艺术学的本意是借助其综合的文科力量,培养艺术史论研究博士,但很快那些大学里搞创作的教师也开始当博导了,他们招的也是“实践类博士”。一些专业艺术学院的名教授因本校无博士点便去综合性大学兼博导,带“实践类博士”。长此以往,原来引领中国艺术教育的专业学院排在了其学生所在的学校之后。这样,我国艺术学科最高学位持有者大多出自综合性大学。而国家和地方许多人事部门规定,入职大学者必须持有博士学位。专业艺术学院本身没有博士点,在本院优秀学生留校或从其他专业学院选择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上,遇到了不可克服的困难。事实上,获得综合性大学博士学位者在创作实践上并不一定强于专业学院的硕士生,有的甚至往往相反。这对于专业艺术学院的师资梯队建设极为不利,长此以往,中国的艺术教育必会出现断层式的塌方。这是第二个后果。从这个现实看,个别重要专业学院招收“实践类博士”有好处,至少延缓了上述塌方的速度,留住了一批优秀人才。

我国艺术学科博士点设置的现状所带来的第三个不良后果是缺乏针对性,搅乱了艺术学位制度及其艺术核心问题的研究。此点暂不在本文论述。

上文我简述了艺术学科门类独立前在文学甚至理工科标准下设置艺术学博士点的历史情况,分析了在这种无奈境况之下招收“实践类博士”的利弊,以及专业艺术学院被挤压的窘境,这都说明“实践类博士”是一种权宜之计,简单地反对它,不能解决艺术教育面临的困难。严格地说,时至今日,艺术学科尚未建立属于自身的博士学位。我个人认为,在厘清研究型(或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类学位性质的前提下,在艺术专业硕士学位的基础上设置艺术专业博士学位,这是纠正我国艺术学位不合理现状的变通办法。

设置艺术专业博士学位对我国高等艺术教育有两个意义:

首先,艺术是人类理解和把握世界的重要途径,与科学、世界观(哲学、信仰)合成三套马车,拉动着人类的创新发展,这样一个学科,自有其自身的理论、方法论和内在问题。而发现、研究、解决艺术内在问题,必须建立在深厚的艺术创作经验与史论研究基础上,艺术本体的研究又是艺术学科理论与方法论赖以构建的基石。正因为如此,欧美国家已开始设置艺术专业博士学位。艺术专业博士的培养以创作为主,论文只需结合创作简短地阐释相关问题即可。无可否认,创作本身也是思想和学术的体现。

其次,该学位的设置可以弥补我国艺术学博士点的缺憾,更好地发挥专业艺术学院培养创作人才的作用。一方面,使我国专业艺术学院重归高等艺术教育的引领方阵;另一方面,让综合性大学更纯粹地依托综合资源聚焦艺术史和理论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我国艺术学科的合理评价体系才能建立,标准才能明确,“实践类博士”的困境也会随之消失。■

本报记者李振伟与曹意强院长交流

本报记者颜培大与曹意强院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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