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空间的独裁——论丑陋建筑背后的丑陋基因
01 引言
——丑陋建筑是一个美学问题吗?
今年春天,有两件事儿引起了我的好奇和关心。一则是《中国十大最丑陋建筑》2021版的新鲜出炉,一时成为了许多人士茶余饭后的笑料和谈资。
▲ 历届提名建筑 黑白色以减轻杀伤力 来源:网络
另外一则是4月13号国家发改委发布了《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其中“严禁建设'丑陋建筑’”的条文同样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和讨论。翻看了相关的讨论和评论后,我发现大家的矛盾点都聚焦在一处问题上——究竟什么是丑陋建筑?
▲ 第六条第十八项 来源:www.gov.cn
我是最不爱讨论美学和艺术价值的人。因为这是我的知识盲区,更因为我们大多数人早就在学会分辨美丑之前,就放弃了对美丑定论的追求——在“泼墨作画”的年代,我宁愿务实一些。
因此,若你希望本文从美学,尺度,建筑艺术等角度来阐明“丑陋建筑”的丑陋基因,那其实是看不到的。事实上,我更愿意借助一点点社会学,传播学,心理学,哲学乃至数学的知识,以求绕开美学领域的迷宫而直捣丑陋建筑背后的生产机制问题。
据此,我姑且先抛出一个不成熟的观点:丑陋建筑之症结并不在于美学问题,而在于它扼杀了我们自由想象和精神寄托的权利——丑陋是一种精神空间的独裁,一种个体精神主权的剥夺。
02 你画我猜
——活在想象中的我们
清华大学周榕老师曾谈道:“开发商没有与地方政府商量,与社区居民协商磨合……就让自己低下的审美素养在公共空间被无限放大。”
因此我想从这里的“公共空间”一词入手。
它指代的是物质空间吗?也许并不是。丑陋建筑不一定是违章建筑,所以在这个层面也就无谓“侵犯”可言。而鉴于我们时常把“丑陋”理解为一种精神攻击,因此我们不妨将这里的“空间”看成是我们的精神空间。
▲ “螃蟹......”
什么是精神空间?康德(Immanuel Kant)回答道:“它是我们思考的器皿,认识的中介,先验的经验”。也就是说,它是介于我们与现实之间想象出来的一层空间,并借由这层空间去认识真实的物理世界。
所以它靠谱吗?恐怕不是很靠谱。凯文·林奇(Kevin Lynch)这样描述:“意向(Image)是对现实有目的的简单化,删减,排除,甚至是附加元素,融汇变通。”因此,精神空间虽并不直接反映真实,但却构成了我们脑海中的主观真实,是对世界的差异性解读。
▲ “这样的生物,好可怕”
那我们的精神空间是如何被塑造出来的呢?这里起码由两种以上的因素构成:
一者是瑞士认知心理学家皮亚杰(Jean Piaget)提出的“认知基(础)模(型)”(schema)概念。说的拗口,但我们其实可以简单把它理解为个人的惯性思维,偏见等等。它是受经历和记忆影响的,并会随着往后的生活不断进行修正。
▲ “小时候邻居家的哥哥被螃蟹夹伤手指,去世了”
二者是与世界所表征出来的“拟态环境”(pseudo-environment)相关,经由大众传播学奠基者沃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在1922年提出。它旨在表明我们生活的环境是各传播媒介对真实环境的再加工而形成的一种模拟环境。
它固然也是不靠谱的,但理想状态下却构成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相对客观的基础共识。林宥嘉的那首歌词:“你说的黑是什么黑,你说的白是什么白”,便描绘了一种“拟态环境”缺乏公信力后的消极状态。
▲ “最近海鲜馆出走一只螃蟹,请广大市民夜晚不要出行”
因此我们可以知道:每个人的精神空间最少是由我们“相对主观”的个人偏见和“相对客观”的媒介舆论在两端共同加工而形成的。换言之,我们与真实无时不刻不再进行着“你画我猜”的游戏,猜的准不准,与我猜的水平和别人画的水平都脱不了干系。
好了,解释完精神空间的生产机制,下一步便要问:“那我们究竟能够在精神空间中做什么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本文命题,即——“丑陋建筑”究竟侵犯了我们何种权益?
03 想象权
——精神空间中的基本人权
为了解释清楚“想象权”这个我杜撰的奇怪名词,便要先讲一个有趣的小案例:
2012年4月8号《中国教育报》刊登了一则有意思的法律纠纷:1968年,美国内华达州一位母亲将女儿的幼儿园诉诸法庭,理由是该幼儿园剥夺了孩子的想象力——将“O”这一圆形图案强行教育成英文26个字母中的“O”,而致使孩子失去了将其理解为苹果,足球,地球等其他符号的能力。
最终法院判决母亲胜诉,并以此案例为依据修改了内华达州的《公民教育保护法》。
▲ “这不是苹果,这是'O’。来,跟着我念:'噢’~ ”
在这个故事中,幼儿园对“O”这一能指含义的断定就是“你画”(拟态环境),而小女孩最初对这个符号所指的理解则可以认为是她的“我猜”(认知基模)。在母亲看来:当两者产生冲突的时候,小女孩的“认知基模”被老师侵犯和篡改了。也就是说,小女孩不能猜别的,她只能猜老师想让她猜的东西。因此她的“想象权”被没收了,所以她的“想象力”便遭到扼杀了。“你画我猜”这个游戏也就没什么玩头了。
此案的真实性和更多细节我已无从考据,但它却抛出一个值得玩味的问题:在我们的精神世界里,我们是否拥有自由想象和解读世界的权利?
你说:“这不是废话吗?想象难道不就是自由的吗?”
但请注意,我并非在讨论一个人的“想象力是否丰富的问题”的问题,而是更重要的——你是否可以自发地行使你的想象力?前者是能力问题,后者是权利问题。权利则是能力的基本保障,能力要建立在权力的基础进行施展。没有权利的能力,只是一种“被禁锢的自由”。
再让我们由对个体的讨论转向对群体的分析,就以近日mad的最新作品嘉兴市民活动中心所产生的网络效应为例好了。我仔细翻看了4月28号6个较大建筑类平台公布出来的68条后台留言,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
▲嘉兴市民活动中心鸟瞰图 © mad
拟态环境中:该作品被宣传为“城市的怀抱”,“手拉手”,“起伏的环”等意向,这是设计师和媒体为大家画的“画”。
▲嘉兴市民活动中心概念分析图 © mad
但读者们对这副“画”的猜测,则可大体分为两种态度:
称赞者多以“曲线”,“优雅”,“颜值”等词汇相加,其中也不乏有对设计师本人的风格欣赏,或者从“人文融合”的角度进行夸赞。
批判者则角度更为多样:有人认为形似“打开的粽子”;有人认为照搬哈尔滨大剧院;甚至有人看到曲线便会联想到已故建筑师扎哈·哈迪德(Zaha Hadid)......而两种声音加在一起,真正谈及该方案设计思路的评论也仅仅只有1条。
▲ “...粽子...章鱼...剧院...扎哈...”
我无意争论哪儿方的评价更为贴切,但从中我们却可以做出这样的想象:
若把每条评论都看成是每个读者的精神空间,那么这68条评论便组成了一个“精神公共空间”。而这68位读者在其中的“公共活动”,便是它们对项目的想象与解读。在这里,建筑本身的主体性和“拟态环境”的主导性很大程度上是让步和被消解了的,取而代之的是读者自身根据“认知基模”所描绘的意向主体。
更毋说截至4月30号,6个平台接近十万的阅读者们早就已经在阅读的过程中组成了一个大型“你画我猜”现场:各位的猜测也许并不总是拥有生动形象的比喻,但却一定导向某种只有自己能理解的,独一无二的意向和情绪。
▲ “...山...花...派大星...浪潮...女人...洞穴...”
因此,读者便也不再是读者,同时也为自己扮演着“建筑师”的职能。他们汇聚在一起,共同构成了该方案的可读性,共同组成了乌托邦式的精神公共空间,共同行使着自己的想象权利,共同享受着“游戏”的乐趣。
故在这里,建筑发挥了双重职能:一方面,建筑本身成为了一个可供多方解读的话题;而更重要的是,它也为解读者们构建了一个抒发和想象的公共平台,寄托了读者们或好或坏的某种思绪和念想。故公共建筑的公共性早在实际建成之前便被体现出来了。
▲ “...呃...那个...其实我们的设计思路是......算了...不重要了...”
也许你会问一个关键的问题:“那公共建筑就非得让公众瞎想吗?公共建筑就没有自主性吗?”
其实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回答:
1.公众想象丰富了建筑的内涵: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认为:存在先于意识而产生。换句话说便是:存在是虚无的容器,而意识则是容器的灵魂。将它的思想嫁接到建筑中,我们便可以理解,建筑本身其实什么也不是,但我们对它赋予的意识则构成了它的存在意义。因此,愈多的想象和寄托,便愈发丰富了该建筑存在的意义。
▲ 水杯若失去了水的存在,便只是一个“虚无"的容器
2.公众想象肯定了公众的意义:因此有人肯定发现了:那岂不是说我们自己也是“虚无”?那我们又如何证明自己的存在呢?而事实上,想象不仅能赋予建筑意义,对于我们来说同样也是一种“精神空间的占有”。因此在这里,我们是容器,建筑成为了我们在那一刹存在的意义。
▲ 水若失去了容器,便也无法确定自己的”存在“
如果你觉得萨特的哲学太过于神棍,我们可以说点实际的:上个世纪40年代,传播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使用与满足”理论:它旨在将受众成员看成是有特定心理需求的个人,此为他们媒介接触活动的动机,并在使用媒介的过程中使得自身的需求得到满足。话句话说,若想人们参与到某种活动中去,满足他者的需求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我们便从不同角度论证了一点:如果我们同意一切的“公共性”都是为了“公众利益”,那么公共建筑作为一种公共媒介,构建丰富的含义是它的基本属性。而最大化满足大众的心理需求应是它不可推脱的责任和义务。
04 丑陋基因
——丑陋建筑到底丑在哪里?
所以,让我们试着想象一下:在众多纷纭的议论之中,突然有一种声音加诸于所有的意向之上,成为该建筑的唯一解释,且不留一丝一毫的空间容人们辩驳与反抗,那我们会如何称呼这样的行为?
我想用“独裁”来形容是再好不过了。那么对于掌权者而言,什么样的方式才是最好,是持久,最有效果的表征个人意志的方式呢?那无非便是将意志最大化具象于形式:
“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我不仅要我觉得,我还要让所有人都觉得到我的觉得。”
因此,我们的想象权被夺走了;我们之于建筑的存在意义便被抹除了;面对建筑,我们发现自己并非主体,而只是笼罩在个人意志下的客体......在我看来,这才是建筑之丑陋的原罪:一种对公共意志的私有化;一种对他者想象,解读等精神交互权力的扼杀;一种对空间中个体精神主权的剥夺。
▲ “一栋房子!一只螃蟹!一种意志!让我们用钳子来捍卫和平!”
因此我们便可以发现一个简单的规律:越是具象的建筑,其解释权和想象权越是专政,大众对其的感知越是单一,我们内心被压迫从而导致的反抗心理越是明显。如河北福禄寿大楼,广州的方圆大厦,重庆武隆飞天之吻,再包括一系列螃蟹,酒瓶,地球仪等等具象建筑,它们作为一方土地重要的公共建筑之一,却有着与其不相匹配的解读格局和弹性。与其说构建一个丰富的意向空间,更不如说是一个斗争和宣泄的空间。
也许你会接着问:“具象是一种个人意志的独裁我好像懂了,但这个逻辑能用来解释非具象的建筑吗?”
这里需要注意:精神空间的独裁包括但决不仅仅指代具象。具象只是一种最为无声和有效率阉割他人想象权的方式——你可以理解为化学阉割,它使我们打心底就失去了某种解读的欲望;而贴金媚俗,崇洋媚外,甚至对它人言论封杀(这是最为常见的)同样也是个人意志的一种的极权主义——这是一种物理阉割,你似乎觉得你可以对它做点什么,但最终想想也还是不了了之。
两者唯一的共同点是:当我们面对它们的时候,我们不是失去了想象力,而是总是不由自主地被“引导”到个人为我们划定的精神空间中去——即一种权利的丧失。
▲ “这真的是一只螃蟹...这怎么看就是一栋螃蟹...它为什么是只螃蟹...?”
你继续问:“那人们为何就不能接受这样的引导和指向呢?”
其实不是不能接受,而是与导向的高明程度相关。传播学中存在一个“第三人效果”理论:它指出人们在面对消极信息时,信源越是具有强烈的说服动机和宣传色彩,则越容易唤起自身“自我强化”的心理机制,从而产生抵触和排斥的情绪,且会相反地则愈发担忧除自己以外的第三者会受到该信息的影响。
▲ “干!好想搬家阿!”
因此,这样一正一负的效应叠加,便使得人们在对待傲慢独裁的建筑时大多是毫不犹豫地转向了批判的态度并进行负面解读。反之,越是看起来谦逊,抽象和暧昧的建筑,则越容易博得人们的普遍好感并构建一个平等和谐的舆论氛围和精神空间。明白这个道理,你就可以理解英国首相约翰逊的发型为啥从来就没有整齐过了。
▲ 平易近人的政客形象 来源:网络
你依然不服:“单纯从传播学和心理学的角度解释建筑形式,是否有失偏颇?”
事实上,我们也可以从数学的角度进行引证:数学天才约翰·纳什(John Forbes Nash Jr)早在自己的的开创性博士论文《非合作博弈》中,便用公式论证了在博弈论中存在一个均衡点并提出了“纳什均衡”理论,并证明了“最优决策”的存在。故我们可以理解到:
▲ 以约翰·纳什为原型的电影《美丽心灵》片段 来源:网络
为何KFC与麦当劳总是相距不远;为何NIKE和ADIDAS总是形影不离;为何美国大选不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在最后总会偏向中间立场;为何最漂亮的姑娘总是难以找到心仪的对象;为何汽车,手机的颜色总是以黑白灰这类最为普遍的颜色为主;为何简约的设计能成为消费社会中人们的审美主流;为何老祖宗总是提倡“中庸之道”……究其原因,便是因为在生产者,舆论掌控者,设计者等角色之间的博弈之中,受众最大化往往是首要义务。
▲ “我喜欢方形的” “我喜欢圆形的 ”
▲ “......好吧,这300万花的值”
因此我要再次重申:建筑设计中虽不存在明显狭义的“博弈”,但公共建筑作为公共空间中最重要的精神载体之一,最大化其所面向的大众应是其产生的重要预设前提。
故我们可以说:丑陋的根源的确不是美学与艺术的问题。不是好看与不好看,尺度感太大或太小的问题。因为再远离大众审美的事物也会有人欣赏,尺度巨大也有可能给人带来诸如新奇,震撼等心理激情。
若要对这种丑陋建筑进行一个规范化的解释,那便是:个人精神通过某种建筑手段,在“生产阶段”拒绝与大众沟通,在“消费阶段”也静音了大众的解释,并剥夺了当地居民逃避的权利,从而强行灌输到大众的精神空间,破坏当地社会公共空间的行为。
▲ “可恶阿!它就在那儿,完全做不到视而不见阿!”
道不同不相为谋。不合胃口的商品我可以不买,三观不合的人我可以不搭理。但诺大的建筑摆在那儿,对地方居民来说其实是无权选择看与不看,瞧与不瞧的。而至于那位掌权者的审美素质究竟或高或低,为不为部分人喜欢,则是下一个层级的事情,纯看运气罢了。
因此,对于公共建筑来说:言论过于独裁专横;概念过于主观偶然;颜色过于鲜艳奇葩;形式过于具象低俗;迷信,媚洋,拜金,性别崇拜,等个人意识形态过于强烈的种种建筑语言,都不利于其构建真正的意向民主——我们并非无法接受丑陋的事物,我们只是无法接受意识形态的霸权主义。
05 源头
——为什么丑陋建筑层出不穷?
法国元哲学家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在《空间的生产》中将空间分为了三种形式:空间实践,空间表征和表征空间。它们大体对应了物质空间,想象空间,以及物质和象形交互而成的社会空间。他认为,空间是蕴含人的精神意志的物质存在,社会空间的生产与人们在空间中的具体实践和精神生产是密切相关的。说的通俗点:精神攻击是会对社会空间产生真实的影响和塑造的。
▲ 物质空间中的列斐伏尔:一个相貌普通的人
▲ 精神空间中的列斐伏尔:一个帅哥
▲ 社会空间中的列斐伏尔:一个相貌普通却自信的人
因此,若将建筑形式的美学塑造理解为一定区域内大众的精神空间生产,那么马克思(Karl Marx)所提出来的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与生产社会化这一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也必定是丑陋建筑中所存在的基本矛盾,是一种对群众的“精神剥削”,并进而扭曲我们的社会空间。
所以,为人诟病的丑陋建筑不断出现的原因,其实是背后的生产方式的问题,是建筑设计的私有化和建筑社会化属性的矛盾问题,是审批机制的不透明和群众作为无法避免的“消费者”和“劳动力”无权拒绝的问题——是少数者权力与多数者权利的问题。
你回忆起来说:“你小子不是在《不想当网红的建筑师不是好建筑师》这篇里不是刚说了群众都是傻白甜吗?怎么这会又高唱民主了?”
面对这个问题,其实可以引用邓小平爷爷的“中特”理论:我们需要自由市场,但同时也需要良性引导,两者并不冲突。换言之,“霸权主义”与“民主专政”的区别在于:后者是有交互,有解释,有对话的。建筑师理应担负起这项职责而避免落入他手。
“坏人”的胜利通常来源于“好人”的沉默,若建筑师坚持“顺其自然”的言论自由,那势必会带来强者对弱者的压迫,进而产生最大的不自由。
▲ 伟大的无产阶级导师卡尔·马克思给你点了个赞
然而,说是这么说,但大部分时候我们面对的“公共建筑”,其实都是“资本主义逻辑”而非“社会主义逻辑”的。更细思极恐的是,我们都被建筑的“美与丑”蒙蔽了双眼,而忽略了根源性的这个不定时炸弹。
似乎,只要设计师尽量设计出符合大众审美的房子,这个矛盾便也就不会暴露。但这就好比说资本家只要时刻控制住货币信用与支付能力的缺口,金融危机便永远不会来临一样是无稽之谈。若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大法好,那么就目前的制度设计来看,“丑陋建筑”作为建筑界的“金融风暴”是永远不会停止的。
06 无处可逃
——当精神空间不再是我们最后一块净土
若我们把视角拉出建筑领域放眼到日常生活,便可以发现一个悲观的事实:生活在个人权益于物质空间日益低下的时代,精神空间中的我们更是无法防备随处可见的“精神剥削”。
2021年4月1号,《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地铁严禁手机外放等不文明的行为。表明了在城市公共空间中对于诸如听觉,视觉乃至嗅觉等个人感知层面的基本权益保护,才只是刚刚起了个头。更多情况下,这部分精神空间的人权保护是缺失的。
西方法律中有一句俗语:“他人的权利止于我的鼻尖,国王的权利止于我的柴扉”。这意味着:不受禁锢的自由,迟早会产生强者对弱者的压迫。但遗憾的是,我们当下并没有办法说出:“你的抖音止于我的耳边,你的'丑陋’止于我的眼前。”
▲ "...please......stop......"
你是否思考过:小区电梯里不断循环的洗脑广告,大街上震耳欲聋的电台音乐,城市中无趣低俗的景观构筑……这些你无法拒绝的视听影响,是否侵犯了你的某种权益?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是否拥有自主选择信息接受的能力?我们是有意识地生活在信息社会中,还是被迫地生活在各种无效信息和低俗信息的狂轰滥炸中?
我们,是否有能力掌控自己的精神空间?
我们,是否拥有自由想象的权利?
▲ " Fuck you !!! "
本期内容为一只建筑精原创并编排,版权归一只建筑精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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