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职官制度基础知识(七):勋官

宋代的“勋官”沿袭了唐太宗朝以来的制度,分为十二等,即所谓“勋官十二转(勋级十二转)”。然而其在宋代纯为虚衔,几乎毫无实际意义与价值。

唐、宋之时的勋官最初源自南北朝时期的西魏。西魏时宇文泰建立府兵制,采用“柱国大将军”“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等官号,作为高级的府兵将领军职,并在宇文泰之下形成了六柱国【1】、十二大将军、二十四开府、四十八仪同的统兵体系。

注1:一般所称的“八柱国”里,还包括了作为最高统帅位于该体系顶点的宇文泰,以及实际并没有兵权,只是以“柱国大将军”为“散秩”的元欣。

随着时间的推移,如元欣、念贤、王思政这样以“柱国大将军”“大将军”等官为散秩的人越来越多,而作为统兵军职的三等都督(大都督、帅都督、都督),在此过程中也渐渐散秩化了起来。直到经过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年)、四年(575年)的改制,最终形成了“上柱国大将军”“柱国大将军”“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仪同大将军”“开府仪同大将军”“上仪同大将军”“仪同大将军 ”“大都督”“帅都督”“都督”这十一阶“戎秩”【2】。

注2:其中“上柱国大将军”“柱国大将军”“上大将军”“大将军”的品级为正九命(“九命制”是554年-582年实行的品级制度,正九命相当于正一品);“上开府仪同大将军”“开府仪同大将军”“上仪同大将军”“仪同大将军 ”的品级为九命(相当于从一品);“大都督”的品级为八命(相当于从二品);“帅都督”的品级为正七命(相当于正三品);“都督”的品级为七命(相当于从三品)。

到了隋文帝开皇二年(582年)二月后,文帝杨坚以北周的戎秩为基础,制定了十一阶的“散实官”。再待到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四月,炀帝杨广在废除“(文)散官”“散号将军”的同时,将原有的散实官用“九大夫”+“八尉”的官号进行重编,形成了取代散实官的“散职”系统。

自西魏时兼具“府兵将领军职”和“散秩”两面,到北周建德年间成为“戎秩”,再到隋开皇年间演化为“散实官”,再到隋大业年间改头换面成为“散职”——勋官的这些前身,实际上长期在同“散官”“散号”等争夺着“作为标志本品的阶官”的地位。这长时间的争夺与演变,在唐代的高祖、太宗朝终于最终决出了胜负。

西魏至唐、宋,勋官及其前身的大致演变过程

李渊举兵后以至武德初,唐廷同时杂糅兼用着隋代的各种职官制度。比如一边使用着大业“散职”,另一边又(以大业散职为基础)重新恢复了开皇“散实官”。【3】然而李唐皇朝最后选择的,却是勋官及其前身自打西魏以来一直具有着的“赏军功、酬勋劳”的作用,而非“作为标志本品的阶官”的作用。

注3:这一时期授出去的散职与散实官,在唐代被统称为“国初勋名(国初勋号)”。

经过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与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年)的两次改制,在形成完整的文武散官体系的同时,散实官转化成了“勋官”,彻底被排除出了阶官的框架。

此后,勋官在唐代分成了起到不同作用的两种情况——一是作为授予官员的荣衔,一是作为授予百姓的“民爵”。

然而不管哪种情况下的勋官,都因滥授【4】而导致不断地贬值,勋官的地位也就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次低下了。到唐末五代时,更是到了“近年已来,止述柱国,耻转轻车”;“近代已来,文臣官阶稍高便授柱国,岁月未深便转上柱国,武资不计何人,初官便授上柱国”的地步……

注4:如根据一些学者的推断,唐玄宗时期,全国丁壮中可能有高达18%-35%的人拥有勋官。而“滥授”则早在太宗朝便已开始了——例如贞观二十年(646年)二月,太宗李世民下诏,对从军征讨辽东者之中未立功的人“泛加勋官一级”(按刘仁轨的说法,即“凡渡辽海者皆赐勋一转”)。

出自龚延明的《宋代官制辞典》(中华书局,1997年)

到了北宋时,由于勋官失去了几乎所有的实际意义与价值,【5】因此反倒终于可以按照晚唐、五代朝廷历次强调的那样,稍微重整一下授予的规则和秩序了(详见上图)。

注5:唐代的勋官,最初有“按级获授永业田”“免除部分役、徭”“有权以勋官赎刑”“(通过番上)为自身提供入仕途径”“为儿子提供(门荫)入仕途径”“叙封母、妻”“护军以上勋官中拥有五品以上职事官者,可以开府置佐”等等待遇和特权。然而随着勋官的不断贬值,这些待遇和特权也在不断失去……直到北宋太宗淳化元年(990年)正月,最后的一点价值“以勋官赎刑”也彻底丧失了。

宋代的勋官,自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年)开始,停止向文武官员授予。但此后,依旧向外国人,以及国内的蕃官、蕃兵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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