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林肯
亚伯拉罕林肯(英语:AbrahamLincoln,1809年2月12日-1865年4月15日),第十六任美国总统,1861年3月就任,直至1865年4月遇刺身亡。林肯领导美国经历其历史上最为惨烈的战争和最为严重的道德、宪政和政治危机——南北战争。经由此役,他维护联邦的完整,废除奴隶制,解放所有奴隶,增强联邦政府的权力,并推动经济的现代化。也因此美国学界和公众时常将林肯称作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
林肯来自一个美国西部一个贫困的开垦家庭,在伊利诺伊州自学成才成为律师,在1830年代为辉格党领袖和州众议员,并在1840年代在国会担任过一任议员。他试图通过银行、运河、铁路和关税来鼓励工厂的建设,从而推动快速现代化,并反对同墨西哥的战争。在1858年一系列广受关注的辩论中他表明反对扩张蓄奴制的立场,并因此在参议院选举中输给他的宿敌,民主党人史蒂芬A道格拉斯。1860年,作为一个来自摇摆州的温和派,林肯获得共和党的总统提名。在1860年的选举中,他在南部几乎没有得到任何支持,但几乎也是横扫北部,并最终当选总统。他的当选导致美国七个南部蓄奴州决定独立,脱离联邦而建立美利坚联盟国(“邦联”)。初期他利用劝说的态度,但在双方在奴隶制问题上相当强硬,不存在任何让步或和解的空间,为此林肯考虑南下攻打邦联,统一美国并解放奴隶。
1861年4月12日,在邦联攻击萨姆特堡之后,美国北方终于团结起来,而林肯此时则开始着重于战争的军事和政治方面问题。他试图重新统一国家,并暂停人身保护令,不经审判逮捕并羁押了数千边缘州的分离派嫌疑者。1861年末,他化解了特伦特事件,从而避免了英国的介入。他运用多种复杂的政治手段,其中最为重要的是1863年的《解放奴隶宣言》,以及用军队保护脱逃奴隶,鼓励边缘州将奴隶制非法化,并推动国会通过了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彻底废除了奴隶制。林肯密切关注战争进程,尤其是在军事领袖的选择上,这其中就包括总司令尤利西斯S格兰特。他在战争策略上做出重要的决策,包括通过海军封锁破坏南方正常贸易、占领肯塔基和田纳西,以及通过炮舰控制南方的河流。他多次试图拿下邦联的首都里士满,而每次一个将军失败他便将之撤换,直至格兰特在1865年终于成功。
林肯对于每个州的政治问题有深刻的了解。他向“内战民主党人”(支持北方)伸出援手,并在1864年美国总统选举中成功连任。作为共和党中的温和派领袖,林肯同时要面对希望对于南方更加严苛的激进共和党人,希望更多让步的内战民主党人,对他充满憎恨的南方同情者,以及计划刺杀他的分离主义者。在政治上,林肯使他们内斗,并通过言辞的力量来感染美国民众。1863年的《葛底斯堡演说》成为美国坚持国家主义、共和主义、平等权利、自由和民主的象征性演说。对于战后重建,林肯保持温和的态度,希望通过广泛和解迅速推动国家的统一。在邦联总司令罗伯特李投降之后第六日,林肯被当时小有名气的演员和邦联同情者约翰威尔克斯布斯用枪暗杀身亡。
亚伯拉罕林肯于1809年2月12日出生于肯塔基州哈丁县辛金斯普林斯农场(今位于拉鲁县)的一个单间小木屋里。他是父亲托马斯林肯和母亲南希林肯(原姓汉克斯)的次子。他的祖先萨缪尔林肯在17世纪由英格兰诺福克县来到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欣厄姆。。林肯的爷爷(和他名字的由来)亚伯拉罕将家从弗吉尼亚搬到肯塔基,在1786年死于一次印第安人伏击中;他的孩子(其中包括林肯的父亲托马斯)亲眼看着他死去。托马斯便只得在边疆自力更生。
林肯的母亲南希是露西汉克斯之女,出生于今西弗吉尼亚州米纳勒尔县(当时属弗吉尼亚州)。露西和南希一起迁移到肯塔基州。南希汉克斯与当时备受尊敬的托马斯成婚。托马斯购买和租赁数个农场,其中包括诺布克里克农场。一家人参加一个分隔浸信会教会;这一教会的道德要求严格,反对酒精、舞蹈和蓄奴。托马斯在肯塔基州有一定的地位,他参加陪审团、评估地产、参加奴隶巡逻队,以及看守囚犯。在他的儿子亚伯拉罕出生时,他已拥有2座600英亩(240公顷)大的农场、数块城镇土地、牲畜和马。他是本县最富有的人之一。然而在1816年,托马斯在地产所有权的官司中败诉,从而失去了他所有的土地。
根据威廉恩森林肯的《亚伯拉罕林肯的家世》,林肯的母亲南希汉克斯是约瑟夫汉克斯和南希希普利之女。
一家人向北越过俄亥俄河到了自由(非蓄奴)领土,在当时的印第安纳州佩里县﹝今斯潘塞县﹞开始新生活。林肯后来说这一举动的一部分动机与奴隶制有关,但主要原因还是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在印第安纳州,1818年林肯9岁时,母亲南希死于乳毒病,此后林肯的姐姐莎拉承担起照顾他的责任,直至父亲在1819年再娶;莎拉20多岁时死于流产。
托马斯林肯的新任妻子是寡妇莎拉布什约翰斯顿,三个孩子的母亲。林肯与他的继母关系变得十分密切,并称呼她为“母亲”。青少年之前的林肯不喜欢边疆的苦力,在一段时间内,家中以及邻里的一些人认为他懒惰。而在进入青少年之后,林肯乐意地承担起家中男孩应当承担的杂务,并在建造栅栏的过程中成为熟练的斧子手。他受到一群恶棍领袖挑战摔跤比赛,而在这之后他也发展出强健和大胆的名声。
林肯顺从传统,将他在家之外工作的一切所得交给父亲,直至21岁。后来,他偶尔还借钱给父亲。林肯逐渐与他的父亲疏远了,部分原因是因为父亲缺乏教育。青年林肯的正式教育局限于近一年的由流动的老师教授的课程,此外他基本上自学成才,是十分热心的阅读者,时常寻觅村中的新书。他多次阅读《钦定版圣经》、伊索的《寓言》、班扬的《天路历程》、笛福的《鲁宾逊漂流记》以及富兰克林的《自传》。
1830年,由于担心俄亥俄河爆发乳毒病,林肯一家迁往西部,定居于伊利诺伊州(非蓄奴州)梅肯县迪凯特以西10英里处的公有土地上。1831年,托马斯将家庭迁至科尔斯县的一处新田产。此时22岁的林肯已经可以自主决策,雄心勃勃的他决定独立闯新路。他经桑加蒙河划船到桑加蒙县的新萨勒姆村。1831年,受新萨勒姆商人丹顿奥福特的雇佣,他和朋友一同将货物由新萨勒姆经过桑加蒙河和密西西比河运送至新奥尔良。抵达新奥尔良之后他亲眼见识了奴隶制,然后徒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