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金:从汉语出发

四年多前夫人患了肺癌,我的写作被打乱了。虽然这几年出版了《背叛指南》和《折腾到底》两部长篇小说,但那都是很早以前就动笔了的作品。夫人的病难以让我开始写新长篇,所以我就利用零碎的时间开始写诗。

我计划分两步走,先用汉语写出一些诗,再用英语重写其中的一部分,这样最终诗中的英语可能更新鲜些。但我动笔写起来,觉得汉语仍是自己的第一语言,可以说写起来得心应手,游刃有余。这样我就决定认真把这些作品写成地道的汉诗,至于英诗写作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这个写作计划是个漫长而又毫无把握的过程。幸运的是这几年写的汉诗全都收入两本诗集,《另一个空间》和《路上的家园》,都由台北的联经出版社出版了。十月文艺出版社的《哈金新诗选》是从这两本集子中选出来的。我也用英文重写了这些诗中的一部分,编为我的下一本英诗集,名叫《遥远的中心》,将由铜谷(Copper Canyon)出版社出版。铜谷是北美最优秀的诗歌出版社之一。我真幸运,这样复杂曲折的写作竟然还都劳有所获,作品的出版还都有了着落。

虽然我主要用英语写作,但我对进入英语世界是非常谨慎的,总有些惴惴不安。对英语不是第一语言的作家来说,这种谨慎是必需的。前些年有的中国出来的移民作家宣称“告别汉语”,国内也有人凑热闹撰文论说中国作家是应该选择汉语还是英语写作。这些说法是短视的,是外行话,现在很少有人再这样说了,虽然中国留学生到处都是,他们的英语也比父辈们好得多。

我的谨慎跟诗歌写作有关。英语中还没有英语不是第一语言的大诗人。对于外来语的写作者,这是个终极的坎儿,至今还没人突破,虽然小说方面早就有康拉德和纳博科夫等大师。多年前我曾在叶芝写给友人的信中读到:“如果不用自己童年就学会了的语言并且一直在这个语言中思维,谁也写不出富有音乐感和风格独特的诗作。”我二十一岁前没见过说英语的人,英语无论如何都不会成为我的第一语言,所以叶芝的话对我来说比警钟还严酷,好像一扇门砰的一声关在面前。当然,他的说法可能已经过时,这个世纪一定会有英语不是第一语言的大诗人出现。其实,英语好并不等于能写出好作品,尤其是诗歌,更重要的是对语言的感受。独特的感受才能够成就独特的艺术家。

这些年我也用英语写了一部李白传。在这个写作过程中,我注意到很多汉诗的特点,也使我坚信古今中外的诗文法度很多是相通的。李白作诗的一个重要标准是“明月直入,无心可猜”。就是说无论思想多么深奥,都必须像月光那样直入人心。综观汉诗,最优秀的诗句都具有这种明净透彻的品质。叶芝也反复强调寻找能“刺透人心的词语”,这个说法跟李白的“明月直入”相类似。古代诗人们意识到诗中的思想不应该太玄奥,那样会减低诗的感染力。复杂的表达方式跟诗歌的情感撞击力往往成反比。总之,在写诗时我也力求做到“明月直入”。

读者也会看到这些诗的语言跟当下流行的诗歌语言有些不同。在大部分诗中我都押韵,主要是我不想给人语言松弛的感觉。虽然押韵,我力求韵脚自然,不显得突兀或生硬。叶芝有两句关于怎样完成诗句的名言:“如果不如同一刹那涌上心来/我们的修修补补终将无济于事。”(If it doesn’t seem a moment’s thought/Our stitching and unstitching has been naught.)这里的“修修补补”是指不断地修改诗行。如果没有自然由心而出的感觉,再怎么修改也达不到标准。这多少跟李白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主张相像。我在诗中力图创造流动的语感,而韵脚应当是流动中的自然停顿。当然,用英语重写这些诗,完全不能押韵,必须追求另一种诗意。

这几年写汉诗给了我一次愉快又兴奋的旅行,但也让我明白自己在英语里已经走得太远了,远离了汉语写作的环境。我所能做到只是在逆境中做出艺术生存的选择,尽力把弱势化为优势。我相信不同的境遇和独特的努力方式最终也会造就特别的文学。

远离中国的哈金让我读到了切肤之痛的中国故事

余华

我很欣赏美国笔会在授予《等待》二年福克纳小说奖时,对哈金的赞誉:“在疏离的后现代时期,仍然坚持写实派路线的伟大作家之一。”

二三年初春的时候,我在北京国林风书店买到了《等待》,然后又见了几个朋友,回家时已是凌晨。我翻开了这部著名的小说,打算读上一两页,了解一下哈金的叙述风格就睡觉。没想到我一口气读完了这部书。当我翻过最后一页时,已经是晨光初现,然后我陷入到冥思苦想之中。我惊讶哈金推土机似的叙述方式,笨拙并且轰然作响。哈金的写作是一步一个脚印,每一段叙述都是扎扎实实的。在他的小说里,我们读不到那些聪明作家惯用的回避和跳跃,这种无力的写作至今风行,被推崇为写作的灵气。作为同行,我知道迎面而上的写作是最困难的,也是最需要力量的。

哈金

这个一九五六年出生的中国人,当过兵,念过大学,二十九岁时漂洋过海去了美国,获得博士学位,任教于美国的大学。这是那个时代很多年轻中国人选择的康庄大道。可是用英语写作后,哈金奇特的人生之路开始了。毕竟哈金去美国时已经不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成年人了。一个带着深深的中国现实和中国历史烙印的成年人,用异国他乡的语言来表达自己故乡的悲喜交集,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哈金做到了。他的每一部英语小说都要修改二十多遍,并不是为了对人物和故事细节上的把握,而是对英语用词分寸的把握。美国是一个在很多方面十分规矩的国家。作为著名的波士顿大学英语文学写作的教授,哈金不能向他的同事请教,更不能向他的学生请教。哈金的太太是一位地道的中国人,她的英语表达能力远远不如哈金。哈金在用英语写作时可以说是举目无亲,只能自己苦苦摸索。

就是这样一位作家,写出来的英语让一些纯种美国人都赞叹不已。而我,一个中国人,读到自己同胞的小说时,却是一部翻译小说。可是这部名叫《等待》的翻译小说,让我如此接近中国的历史和现实,近到几乎贴在一起了。很多生于中国、长于中国,甚至从未离开过中国的作家写出来的小说,为什么总让我觉得远离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我读到了太多隔靴搔痒的中国故事,可是远离中国的哈金让我读到了切肤之痛的中国故事。

我想这就是一个作家的力量—无论他身在何处,他的写作永远从根部开始。哈金小说所叙述的就是中国历史和现实的根部。那些紧紧抓住泥土的有力的根,当它们隆出地面时,我们看到了密集的关节,这些老骥伏枥的关节讲述的就是生存的力量。

《等待》之后,我又读了哈金的《疯狂》,以及零星发表在中国杂志上的一些短篇小说。现在铁葫芦图书即将推出哈金的代表作,这对于国内的读者认识哈金作品的全貌是件好事。这位美国的少数民族作家,在享誉国际文坛之后,以这样的方式回来,令人欣喜。在我眼中,哈金永远是一位中国作家,因为他写下了地道的和有力的中国故事,虽然他使用了我所不懂的语言。

我难忘第一次在波士顿见到哈金的情景:那天晚上大雨滂沱,哈金带着我们一家三口在哈佛广场寻找酒吧,所有的酒吧都拒绝我十岁的儿子进入,最后我们四个人在大雨中灰溜溜地来到了旅馆,在房间里开始了我们的长谈。那是二三年十一月的某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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