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程序规则
写在前面的话: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该公民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一、继承公证的管辖:办理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二、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法定继承应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二)遗嘱继承应提交: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三、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注意以下事项:1.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应没有争议。3.法定继承子女应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4.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做出意思表示。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2)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历年发表文章从违法建筑登记谈不动产登记审查范围民法典对不动产登记的三大影响已抵押的不动产转让时如何办理转移登记能否用更正登记撤销不动产登记能否将不动产登记到死者名下出让合同约定移交给政府的幼儿园,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带建筑物的国有土地出让后如何登记司法视角下的不动产登记焦点问题自然资源调查、确权和登记的关系探析统一登记制度下存量房网签备案的定位和走向(一)统一登记制度下存量房网签备案的定位和走向(二)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内涵、障碍和出路(深度分析)一房多卖时占有与合同网签备案哪个优先(一)不动产权属纠纷只能由民事诉讼来解决(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与登记海域使用权和土地重叠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再探析土地调查的地类与不动产登记不一致的,以何者为准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的现状、障碍和对策不动产登记行为性质与机构定位不动产转移登记,配偶是否必须到场申请公证遗嘱能否直接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夫妻一方持离婚协议书可否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卖房人在登记申请前死亡的, 如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转移登记时发现不动产存在违法建筑如何处理购房合同解除后,已登记的不动产怎么办?法院判决履行不动产转移登记法定职责如何登记不动产单元如何分割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依职权注销查封抵押登记么继承权公证被撤销登记机构是否要撤销登记不动产登记存在程序瑕疵是否可以撤销登记撤销登记的法理及其适用请注意!不予受理更正登记有法律风险不动产登记有错误,怎么办?浅谈物权法上不动产登记错误的类型划分与立法建议最高法判决:申请更正登记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登记错误超值抵押并非不动产登记障碍民间借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的障碍、风险和责任抵押权转移登记容易混淆的几个问题抵押权主合同期限变更登记的法律研究境外法人是否可以作为抵押权人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银行续贷如何保持抵押权顺位登记思考不动产登记簿如何体现抵押合同的“担保范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能否转让房产适用从属性原理登记各类常见抵押权适用从属性原理登记各类常见抵押权在建建筑物未建部分能否抵押房屋租赁权性质及登记研究采矿权不动产登记怎么做,有剩余储量是否必须延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法律性质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