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生意开始容易分手更容易,亲朋好友合作如何善始善终?

莎粉们不晓得有没有看过英国BBC制作的创业投资真人秀节目Dragons’ Den(龙穴)?

该节目的特色是创业者需要在5位坐拥至少千万英镑身家的成功企业家评委面前提出3分钟简报,在这短短时间里将自己的商业创意和投资计划阐述给5位评委,说服他们给自己投资。

创业者所需资金必须被全额认购才算成功,最后成功达成合作的创业者将会获得数万英镑甚至更多的投资资金来支持自己的创业计划。

一位该节目上曾经的赢家,今年61岁的Janice Dalton,在2009年时就因为参加了Dragons’ Den节目而最终获得4万英镑的投资资金。

并且,她当时在节目上所呈现出来的专业形象也为她成功吸引来想要跟她进行商业合作的合作伙伴,今年62岁的房地产开发商Susan Taylor。

她们俩人在2013年谈成一项合作,当时她们说好了共同出资来装修Taylor女士名下的两套房产,这两套房产是Taylor女士先前抵押自己当时住的房子之后,花了380,000镑所买下的。

然后这两套房子重新装修之后出租,所收获的租金她们就可以对半分。

结果呢,两个人虽然谈成了这项合作,但就在房子装修的过程中吵起来了!

Taylor女士控诉Dalton女士根本从头到尾不管房子装修得怎么样,还在装修的过程中跑去度假,完全没有对于这项商业合作投注心血;

而另一边Dalton女士也很生气,还骂对方是个“狡猾的母牛”,完全就把自己当成傻子来看待。

这两个人当初恐怕没有预见的是,她们的这项“合作”竟然在房子还没有完全装修好的时候就吹了!两个人决定正式拆伙!

(下面这位就是Dalton女士↓)

既然翻脸了,Dalton女士就决定不管当初和Taylor女士事先讲好了些什么了…

她一气之下把Taylor女士告上了法院,要求获得Taylor女士名下那两栋房产的部份股份。

Dalton女士的理由是这样的,她认为自己有出钱来装修这两栋房产,所以她应该有权拿到一部份的产权。

(下图是这两位当事人↓)

不过,Dalton女士恐怕还是有点太天真了。

法官最后不但没有判处Dalton女士获得Taylor女士名下那两栋房产的部份股份,甚至认为Dalton女士的诉求是很不合理的,因此判了她除了要支付自己的司法费用以外,还得承担对方的所有司法费用。

法官说她们两个人当初已经事先讲好说,Dalton女士投资两套房产的装修,所以她往后将会获得租金收入的回报;但是这并不代表Dalton女士就可以因此获得两套房产的任何股份。

结果,Dalton女士的坚持提告不但没有让她获得自己原本想要的,还使得她最后得支付总共超过20万镑的司法费用;

这包括了她自己约10万镑的司法费用,以及Taylor女士108,000镑的司法费用。

Dalton女士的律师就说,这么一来Dalton女士恐怕就得卖掉自己的房子才能够付得起这些费用了……

生意好做,伙计难处,那么合伙做生意如何防止后院起火?

其实像上面所讲的合伙做生意发生纠纷的情况并不少见。

丽莎在工作中就碰到了很多起这种情况。往往是两个或者多个合伙人想出来非常好的做生意的主意,或者做店铺连锁,或者做高档精品,然后委托丽莎来购买店铺或者兼并生意。

然而等到店铺或者生意购买之后不久,就要开始出售店铺,因为实在是分歧太大,生意无法经营下去。

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双方在开始合伙生意之前,并没有一个完整而且清晰的合同来界定双方在合伙生意中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有限的信息来看,在这个新闻案件中很明显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一方认为自己拥有房产的一部分产权,另外一方认为对方只可以分享租金收益,不可以拥有房屋产权。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分歧,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书面的文件来确定双方的这些意愿。

一个好的合伙生意合同一般都会清楚规定下面内容:

Ø  双方的投资额,投资方式和投资时间

Ø  双方在生意中所投入的时间

Ø  双方的利益和责任的分配

Ø  生意和人员重大的决策机制

Ø  合伙人的退出机制

Ø  合伙人之间的限制和反竞争条款等

有了这样的条款,合伙双方之间发生纠纷的几率就会降低到最低点。合伙生意也就有能力和基础来面临将来的各类挑战。

没有清楚的合作合同而匆忙开始合伙生意,就好比是在流沙上建筑楼盘。楼层建得越高,倾塌得就可能会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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