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家放大招,7月1日实施

为了进一步激活市场的活力,国家进一步采取大招,对全国范围内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一步放开,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有这几项与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相关的内容值得关注。

1、工程造价资质取消(第15、16项),甲级、乙级全取消了

2、工程设计资质丙级、丁级取消(第20项),只剩下甲级、乙级了

3、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甲级、丙级取消(第41、42项),只有一个级别了,省级卫生部门审批,不再区分什么甲乙丙级了。

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取消(第43项)

5、国防科技三级计量技术服务机构审批取消(第51项)

6、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资质取消(第63项),只剩下一级、二级了

7、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甲级、乙级资质取消(第64、65项)

8、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取消,提交承诺书后即可以办理

另外,安全生产检测机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定、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件审查等也简化了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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