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业案例分享 | 企业办理外债登记案例
01
案例描述
A公司是一家经营塑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剧毒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的中资民营企业,因主营产品价格走势上涨,需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急需向境外B银行借用外债1亿元人民币,2020年9月12日与境外债权人B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1年。因A公司所在地区不是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试点地区,故9月15日A公司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外债登记,之后向所在地的境内C银行申请开立本笔业务外债账户。
02
案例分析
(一)
客户身份识别
A公司为境内非银行债务人,且非房地产企业及政府融资平台。为配合尽调,A公司向境内C银行提供了企业基本情况说明、营业执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法人身份证件、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借款合同。
(二)
业务办理
1.企业向外汇局申请外债登记
为方便企业在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前期境内C银行协助A公司按外汇管理规定向外汇局提供了以下登记申请材料:
(1)企业借用外债申请书;
(2)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
(3)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加盖公章的外债合同主要条款复印件。
2.外汇局出具业务登记凭证和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
A企业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申请外债登记,外汇局审核材料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为企业办理外债登记手续,并出具了《外债签约情况表》和《业务登记凭证》。
3.银行为企业办理外债账户开户
(1)客户准入
企业取得外汇局核发的《外债签约情况表》、《业务登记凭证》后,银行通过查询资本项目系统,查得企业为非管控企业,控制信息表存在尚可流入的外债额度。
(2)审核材料
1)开户申请书及其他开立账户基础材料;
2)外汇局核发的《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和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业务登记凭证》(验原件、收加盖客户公章的复印件);
除审核上述材料外,银行登录了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查询控制信息表及是否存在企业管控信息,并进行了打印留存备查。
03
案例启示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在外债管理部分进一步简化了外债签约(变更)登记审核材料,放宽登记时限,取消签约币种与提款/偿还币种一致限制,合并外债套期保值所涉外汇账户,使对企服务和银行操作管理得到优化和改进。
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业务,应坚持“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在受理业务前全面审核客户相关资料。由于A公司首次借用外债,境内C银行应协助企业准备材料、做好与外汇局沟通,主动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便于外汇局高效为企业办理业务。
(一)银行在为客户办理外债开户、提款、结汇、境内划转或支付、对外支付及还本付息等业务,应查询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控制信息,并严格按照监管政策要求对材料的真实性及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二)对于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被管控的企业,暂不得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
(三)原则上应向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外债账户开户手续。
(四)无合理原因的,外债提款项下境外汇款人应当与债权人一致,外债还款项下境外收款人应当与债权人一致。
(五)外债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应保持一致,可以与登记币种不一致,不得超出控制信息表中尚可提款额为客户办理提款,不得超出控制信息表中尚可还本额为客户办理还本手续。
(六)短期外债不得用于固定资产等长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