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大唐民风开放?梦中和丈夫洞房生子了解一下?
大唐开元年间,有个女子名为阿刘,其夫早亡,她立志不改嫁,在夫家照顾公婆。谁知寡居几年之后,阿刘居然怀孕了,生了一个儿子。
公婆非常吃惊,问阿刘这是咋回事啊?阿刘说:“梦中和我那死去的丈夫洞房,因而怀孕了。”公公婆婆于是将这个孩子当做亲孙子来抚养。
公公婆婆虽然相信了阿刘,但是阿刘的兄长却觉得妹妹有辱门风。于是想要让妹妹改嫁得远远的,他找了一个远地方村子的男子,收了人家的聘礼,准备选个良辰吉日把人给送过去。
谁知道阿刘得知了这件事情,死活不同意,执意要留在亡夫家伺候公婆。兄长无奈,又已经收了人家聘礼,最后只能把自己的女儿嫁了过去。
《开元天宝遗事》记录的这个故事在我们现在看来真是无比的荒诞。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对女子的限制都非常大,各朝各代都极力倡导妇女守节,特别是寡居在家的妇人,改嫁是可以的,但是绝对不允许偷人,所以才有“寡妇门前是非多”一说。可为何到了唐代,就能以“梦中洞房”的理由糊弄过去呢?
并且这还不是个例,唐代宰相杨国忠有一次出巡江浙,家里的妻子非常思念他,于是也与其“梦中洞房”产下一子,杨国忠回家之后,看着妻子抱着的孩子感叹道:“这都是因为夫妻感情至深所致啊!”当时的人无不耻笑。
我们都说唐朝是个包容兼并的时代,比现代社会都要开放。对“梦中怀孕”这种事情,当时的人自己也会觉得荒诞,进而嗤笑。可是却没有进行多大的排斥和打击,更不会拿到公堂上去丢人现眼。并且这种事情,即便是夫家告上了公堂,也很难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其一、拿贼拿赃,捉奸捉双,虽然妇人已经是“梦中产子”,但是并没有证据指向“野男人”是谁,所以不会轻易定罪。
其二、一个寡妇不改嫁,仍旧在夫家伺候公婆,这就是孝妇,“梦中怀孕”并不能抹杀其孝顺公婆的事实。
其三、从古至今,婚姻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偷情只是伦理道德层面的东西,会受到唾弃,但却难以依靠公堂来对其进行惩戒。后世一些“浸猪笼”的刑罚其实大都是宗族的私刑,而不是朝廷的律法。而在唐朝,这些私刑并没有那么盛行。
而到了宋朝,随着程朱理学的盛行,宗族礼法的“完善”,“梦中怀孕”这一套就行不通了,夫家也不会容忍这种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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