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写作的种子

今天在家找东西时,翻到了一本特殊的获奖证书:“第四届全国青少年学生作文大赛贰等奖”。看到作文的题目是《我当护旗手》,可惜那时候(2004年四年级)没有将作文保存下来,已经不记得具体写了什么,但这篇作文背后的故事还是记得蛮清楚的。

那是某一天放学回家,在路上玩玩耍耍,竟然捡到了大几十块钱。记得那个时候的零花钱水平大概是一天一块钱的样子,一块钱能买一包辣条加一包方便面,那可是差不多一个学期的零花钱。

不知道当初那个年少的我,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和想法,直接把这笔钱揣回家的,有没有被诱惑或者内心动摇,在街上路过那么多商店也没用一块钱,可能也是没遇到警察叔叔上交吧。回家后直接和爸妈说了这个事,爸妈说不知道是谁掉的,街上也不好找人,就让我第二天去学校交给老师。

第二天到了学校,我就找到了校长,把捡钱的事和校长说了,很巧的是这个钱竟然是我们学校一个老师掉的,刚好可以归还给老师。所以,因为这次拾金不昧的事,校长选了我为下一周升旗仪式的护旗手,想想都是一个高光时刻。后来,我把这件事写了这篇作文,然后用这篇作文去参了赛,就获得了这个奖。

现在想想还真是一件蛮有意思的事情,而今回头再看,我倒琢磨出一点新东西。如果现在的自己算是对写作有那么一点自信,或者是愿意去坚持的执念,应该是那时候埋下了一颗种子。

同样,自己因为拾金不昧,爸妈让我交到学校,校长选我为护旗手公开表扬,再到写作获奖。这一连串的事情的发生,受到的正向的激励。也让只是从一次幸运的捡到钱,而到至今影响我。有一个写作的初心和动力,对于当下的我更是一种幸运。

写作日更 4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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