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毕业生全部学会游泳 为这个“一刀切”叫好
6月15日上午,海南省教育厅党委专职副书记吕治国在全省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2021年第三次视频推进会上表示,小学毕业生在今年8月底前全部学会游泳,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在今年11月底前全部学会游泳,对于目前游泳池还未覆盖到的13个乡镇,要在今年11月底前建成游泳池并投入使用。
这个“一刀切”切得好!且不说学会游泳的各种好处,仅从中小学生不会游泳而带来的溺水事故来说,就有必要这样一刀切。
教育部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每年有一点六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其中溺水居意外死亡的第一位。有数据显示,我国暑假学生死亡的人数,70%以上是由溺水造成,而这些死亡的学生90%都是小学生。而海南由于是热带气候的是海洋大省,溺水事件更容易发生。仅在2016年到2017年8月,海南就溺亡90多名学生。为此,海南要求全省小学毕业生全部学会游泳,显然有其现实针对性。总结孩子们溺水的原因,其中不会游泳或觉得自己会游泳是一个重要原因。而事实证明,离校最后一课、签订责任书等办法,不能说没有一点效果,但表面化不能触及内心,某种程度上也流于一定形式。
解决这一困境的根本办法,就是从监管走向预防,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出发,在需求端,让学生都学会游泳。在供给端,建设能满足学生游泳的标准游泳池。由此让孩子们彻底远离各种河湾。从这个意义上说,海南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或许一些地方不能像海南这样全由财政买单,建设一批学生游泳池还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是并非不能完全克服这些困难。事实上,家长愿意为孩子去游泳池买单,即使财政困难,政府部门至少能提供优惠措施,鼓励民间资本建设一批适合中小学生的游泳池。
比如,郊外游越来越成为城市家庭节假日休闲的去处,那么郊外的景点、民宿以及农家乐如果都配套游泳池,既满足城里孩子的需求,也方便农村孩子游泳。
没有硬指标,必然有软肋。希望各地都能把“小学毕业生全部学会游泳”作为一个为群众办实事的刚性目标,甚至把一个地方中小学生的数量与游泳池配套数量挂钩,以此作为文明城市和建设新农村的考核,倒逼地方政府把这件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