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认定之科技成果转化
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经过一段长时间的资料准备阶段,而在这个准备中,科技成果转化资料可以说是较为关键的一环了。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了提高某一生产力水平而对以往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的一个试验、开发以及应用,还有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和发展新产业等的一个活动。科技成果转化是认定高新企业需满足的条件之一!
企业上交的科技成果须符合以下认定特点:即理论性非技术类成果不属于科技成果;所递交的成果是由具体研发活动项目产生的且产生后是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的转化要具备完整的内容和存在形式的。
另外认定要求所上交的科技成果转化的形式要符合以下形式之一才可:
(1)通过自行进行投资实施转化的形式;
(2)通过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
(3)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
(4)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的形式;
(5)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
准备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要包括有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申请受理通知书、成果说明等;内部转化方面可从科技成果的生产批文或者一些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是外部转化方面则可从企业的一些技术类别的合同方面入手准备,也可以从合作协议或者发票等方面收集相关的材料。资料的完整度要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新文件来收集!
企业在准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材料时要把握住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1、在进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要保证企业在三年内平均转化成果数量要达到5项及以上才可以,也就是说三年内总共是要达到15项才可;
2、科技成果转化证明要对研究开发项目(RD)的阶段性成果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与技术指标等内容必须有支撑;
3、科技成果转化证明的数量与RD、高新技术产品(服务)(PS)的数量没有关系,这些要素之间并不是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也就是说1个RD的技术类别可以转化为1个或多个成果,也可以计成N项转化项目;
4、科技成果转化与RD的时间节点上不能有矛盾性,例如RD开发时间未完成的话就不可能伴随有相应的销售证明材料;
5、必须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或当地认定机构工作网内填写科技成果转化列表,且要求填写的成果时间范围要在近3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