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行为因素对事故的影响

从去年各种工伤及近来工伤发生的情况分析,有很大一部分并不是真正的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或设备事故而引起的,看是无规律、无特别原因而发生的,我们总在事后说是“不小心”而受了伤,看似意外情况下发生的,或者是说这个地方、这个情况不可能发生工伤的,现实是确确实实发生了工伤。我个人分析,认为是人的行为因素造成了多次工伤的发生。一个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看似单一的原因背后是由多种原因推动形成的。
      一是人的不安全因素,二是物的不安全状态,也就是人、机、物的综合原因造成的。人的安全行为是复杂和动态的,具有多样性,并受安全意识水平的调节,受思维、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动的支配;同时也受道德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影响;态度、意识、知识、认知决定人的安全行为水平,因而人的安全行为表现出差异性。不同的人,由于上述人文素质的不同,会表现出不同的安全行为水平,同一个企业或生产环境,同样是职工或领导,由于责任、认识等因素的影响,因而会表现出对安全的不同态度、认识,从而表现出不同的安全行为。
有些员工在操作过程中精神不集中,一边操作,另一边思想早跑到不知那里去了,根本没有考滤或看到所操作的过程,或者精神状态不好,没有休息好,走路或操作时发困等等,都会让人在“不小心”的状态下而受伤。
   人的情绪是受客观事物影响的一种外在表现,情绪处于兴奋状态时,人的思维与动作较快;处于抑制状态时,思维与动作显得迟缓;处于强化阶段时,往往有反常的举动,这种情绪可能导致思维与行动不协调、动作之间不连贯,这是安全行为的忌讳。当不良情绪出现时,可临时改换工作岗位或暂时让其停止工作,不能把因情绪可能导致的不安全行为带到生产过程中去。
人的气质是一个人所具有的典型的、稳定的心理特征。气质使个人的安全行为表现为独特的个人色彩。例如,同样是积极工作,有的人表现为遵章守纪,动作及行为可靠安全;有的人则表现为蛮干、急躁,安全行为较差。因此,分析职工的气质类型,合理安排和支配,对保证工作时的行为安全有积极作用。人的气质对人的安全行为有很大的影响,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和对安全工作的适宜性。
性格是每个人所具有的、最主要的、最显著的心理特征,如有的人心怀坦白,有的人诡计多端;有的人克己奉公,有的人自私自利等。性格表现在人的活动目的上,也表现在达到目的的行为方式上。性格较稳定,不能用一时的、偶然的冲动作为衡量人的性格特征的根据。但人的性格不是天生的,是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稳定的方式。安全行为受情绪影响大;意志型有明确目标,行动主动、安全责任心强。
   人的安全行为还受外因的影响。环境、物的状况对人也有很大的影响。环境变化会刺激人的心理,影响人的情绪,甚至打乱人的正常行动。物的运行失常或布置不当,会影响人的识别与操作,造成混乱和差错,打乱人的正常活动,环境差,人的心理受不良刺激,扰乱人的行动,产生不安全行为;物设置不当,影响人的操作,扰乱人的行动,产生不安全行为。反之,环境好,能调节人的心理,激发人的有利情绪,有助于人的行为。物设置恰当、运行正常,有助于人的控制和操作。环境差造成人的不舒适、疲劳、注意力分散,人的正常能力受到影响,从而造成行为失误和差错。由于物的缺陷,影响人机信息交流,操作谐调性差,从而引起人的不愉快刺激、烦躁知觉,产生急躁等不良情绪,引起误动作,导致不安全行为。要保障人的安全行为,必须创造好的工作环境,保证物的状况良好,使人、物、环境更加谐调,从而保证人的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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