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教师“被发展”为主动发展
教师的专业成长有其自身的特点,有时与学校发展并不完全一致,因此,时常会出现一些教师“被发展”的现象。这种外在的推力不仅有违教师成长的规律,有时甚至还会给教师成长带来不利影响。
以下三位骨干教师的苦恼,代表着教师“被发展”的三种现象:
现象一:王老师是新入职的教师,有研究生学历,科研能力较强。学校能搞科研的教师不多,因此,学校领导对他很重视,希望他多做一些学校文化建设的课题。于是,王老师把大量的时间花在了学校文化建设的研究上,因而忽略了自己的学科专业工作,以致他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提高不快。对此,他十分苦恼。
现象二:闫老师是师生公认的优秀班主任。他对每一个学生的情况都了如指掌,如数家珍。即使是差班,在他的带领下也能从落后变成先进。他教学成绩突出,所带班级每次高考都名列学校第一。
学校领导对他十分赏识,除了让他担任学科教师外,还让他兼任班主任、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于是,闫老师不得不每天起早贪黑,组织课改活动,写作研究文章,帮助问题学生,帮带年轻教师……一个学期下来,他瘦了一大圈。
现象三:张老师是语文学科的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她在学科教学上颇有建树,经常到全国各地去做报告和参加各种研讨会。
学校以她为荣,上报教育局,任命她为副校长,负责教学工作。由于她缺少管理及处理人际关系的经验,虽然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但行政工作成效不大。由于从事行政工作,她不再参加公开课,也很少到各地去参加教学的交流活动。几年下来,她对教学工作逐渐变得生疏。为此,她向学校提出辞去副校长的职务。学校考虑再三,保留了她的副校长职务,由负责教学工作转为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上述三位教师的遭遇,背后反映的是新教师的过早发展、骨干教师的过度发展和优秀教师的滞缓发展。显而易见,上述三种“被发展”都不利于优秀教师成长,
怎样变教师的“被发展”为主动发展,以加快教师专业成长的步伐?
尊重教师成长的阶段性规律
教师的成长通常有五个时期:预备期、适应期、发展期、成熟期和高峰期。
一般说来,预备期是指欲将从事教师职业者在师范学校或其他机构接受师范教育的时期,学校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培养。适应期就是新教师在从事教师工作中从不适应阶段过渡到适应阶段的过程,一般为3-5年左右;学校应在教学基本功和传授方法上对教师加以重视。发展期则是教师工作稳步上升的时期,并逐渐向成熟期迈进的过程,这一时期一般为工作后5-10年左右;学校应对教师的发展方向格外关注,为他们的发展创造条件。成熟期是教师的成长已经步入了工作得心应手的阶段,一般为工作后15年左右;学校要深入了解他们特长,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高峰期是指教师在一生教育工作中最有成绩的阶段,一般需要15-20年左右;学校应积极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促进广大教师的共同成长。
应该指出的是,教师成长的五个时期对于不同教师也有不同,有的教师在某个时期会时间较短,而有的教师会时间较长;有的教师在前一时期的成果会超过其他教师在后一时期的成果,当然在同一时期内,各个教师的成长也会有所不同。
关注教师自主发展的意识、能力和行为
教师成长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自主发展,它包括自主意识、自主能力和自主行为,表现出教师工作的主动性。自主意识对于教师来说是一种教育的自觉,这种自觉来源于自身的努力和奉献以及学校周围环境赋予他们的一切感受和经验,它包括来源于学科教学工作、学生德育工作以及学校人际关怀等诸多的因素。
当教师的自主意识在教育的实践认识中形成了相关的自主能力时,教师的自主行为便在具体教育工作及其成长过程中显现出来,譬如自尊、自信、自强、自爱等。
学校领导应主动察觉、发现和洞察教师的自主意识,赋予他们主动思维的权利,提高他们的认识水平;深入他们的周围环境,更多地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状态,正确判断他们在工作中的能动作用,提高他们的自主能力;积极鼓励他们能动行为,促进他们的自主发展。
把教师法规定的权利还给教师
教师法第七条和第二十条规定,教师具有课堂教学的权利、教育教学改革的权利、从事教育科研的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进修或培养的权利以及教师社会调查和实践的权利。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教师法赋予教师这些权利,并非取消了学校对教师工作的主导作用。
学校需要根据课程标准和国家相关的政策对教师进行指导、纠正和帮助,以使教师能正确领悟课堂教学的要义;善于发现教师研究的特长,提供他们发挥特长的条件,重视教育科研的培训,着力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为教师的发展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通过教师培训使教师领悟到课程改革的必要性,寻找新的课程改革的切入点,改变应试教育的“题海战”方法,切实减轻学生学业的过重负担;积极鼓励教师(包括学生和家长)做社会调查,并把社会调查作为衡量教师和学生的一个要求,以培养学生切实适用的知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学校还需要积极鼓励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以推动学校行政服务工作的建设。
教师的成长有诸多的因素,与个人的条件、能力、态度和努力的程度相关,与学校管理的工作相关,与社会对学校的影响有关,与教育的政策与法制有关,与社会的经济、文化以及意识形态等领域有关;而且教师的成长又与学生的培养、自我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有关,而所有这些相关性因素都与教师的主动性有密切联系,因此,重视教师发展的主动性,把教师成长的主动权归还给教师,是学校工作责无旁贷的重要任务。
(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