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说四一二政变,是国民党衰败的起点?一组清党数据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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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二”政变前后,蒋介石等人在各地逮捕并杀害了一批共产党人,但是,在孙中山实行国共合作政策以后,大量共产党人加人国民党积极工作,成为各级组织中的骨干,其力量,其影响,都是巨大的。这种情况,自然使刚刚建立的南京国民党当局难以安枕,因此,力谋进一步肃清共产党人。
1、二次清党
5月5日,南京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及各部长联席会议决定,组织中央清党委员会,通过由胡汉民、吴倚沧起草的《清党原则》六条。17日,中央清党委员会正式成立,委员为邓泽如、吴倚沧、曾养甫、萧佛成段锡朋、冷欣,郑异七人,以邓泽如为主席委员。
其后,南京、上海、广东、广西、福建、安徽、浙江各地陆续建立清党委员会,海外华侨和军队中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6月1日,中央清党委员会通告:限定清党日期为6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清党委员会须于9月30日呈报结果。
据清党委员会组织大纲规定,其职责为:“秉承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肃清党内共产分子、土豪劣绅、贪官污吏、投机分子及一切腐化、恶化分子。”但实际上,所清者完全为“共产分子”。这一点,胡汉民说得很老实。
他说:
“我们这次的清党,是进一步把共产党的死灰都要送还给俄罗斯,不能让他留在中国的,干脆地说,这次的清党,就是要消灭中国共产党。”由于它有别于“四一二”前后各地发生的政变,因此,蒋介石称之为“第二期清党”,他说:第一期清党为“紧急处分”,目的在于“打倒共产党领袖及其著名活动分子”;第二期清党为“根本整理”,其范围“遍及一般跨党分子”。
蒋介石认为,后者较前者更加困难,是“本党真正生死关头”,必须“以至大至久的恒心与毅力肃清潜伏之共产分子,绝其根株”。
《清党原则》、《清党条例》等规定:
在清党时期中,停止入党;所有党员经过三个月之审查再发党证;各党部于接到清党文告之日起,限令所属党员于半月内填就审查表,呈报当地清党委员会;党员须每半月将其工作向所属区分部报告,然后逐级呈报当地清党委员会;无故一月不报告工作者加以警告,三个月不报告工作者取消党员资格,但实际上,这些大都是具文,各地清党委员会的真正兴趣和主要工作均为逮捕并审判共产党人。
为此,专门成立了清党审判委员会。5月25日,南京国民政府通令各行政机关遵行《清党条例》:“遇有反动分子捣乱本党,阻碍清党进行者,当地清党委员会得直接通知该地军警或行政机关,严行缉拿。”
6月14日,南京国民政府再次训令军、政、司法各机关,“严查所有各地之共产党余孽,机关悉数解散,并分别逮捕共产党分子,毋稍宽纵,以绝乱源”。这就说明,所谓“二期清党”仍然是暴力清党。
“四一二”政变后,陈群、杨虎二人在上海滥捕、滥杀,使得某些坚决反共的人士也表示不满。5月8日,张静江致电蒋介石,认为“除重要及阴险分子之外”,应待全国代表大会发落,要求严令陈、杨二人,“毋得过事杀戮,致招反感”。
6月1日,白崇禧也致电蒋介石,批评自清党运动以来,上海一隅“任意逮捕杀人”。但是,这些意见和批评都未能动摇蒋介石对陈、杨二人的信任。6月中旬杨虎亲自率队破获中共江苏省委机关,逮捕新任省委书记陈延年。
2、清党的恶劣影响
吴稚晖立即致函,吹捧杨虎为“天人”,要求将陈“明正典刑”,“寒通国共党之胆”。21日,蒋介石应宁波商会之请,派陈、杨赴宁波清党。二人甫抵甬,即处决了共产党人王、杨眉山、胡蕉琴、陈良义、吴德元、甘汉光六人。
当时,曾有人向陈群询问处刑标准,陈答:“入共产党满六个月者杀,国民党员跨党者杀。”同月29日夜,陈群在上海连破四个中共机关。次日,秘密处决十余人。陈延年大概即就义于此时。7月19日,著名共产党人赵世炎被害。在二期清党中各地被害的共产党人还有王宇椿、郑采臣、何赤华、李征风等,究竟有多少优秀的中华儿女在此期间牺牲,目前尚难以作出精确的统计。
在杀害之外,南京国民党当局也采取“自首”、“自新”的办法诱惑少数意志不坚分子。6月21日,上海特别市清党委员会通告称,对“盲从走人歧途之分子,准其来本会自首,予以从宽发落”。浙江省清党委员会则经南京中央清党委员会批准备案,成立了“反省院”,这一措施后来为国民党当局长期沿用。
由于南京国民党当局实行滥捕,大量无辜者受到牵累。6月15日,南京清党审判委员会开庭,受审十一人。其中三人“实无共产证据可寻”,宣告无罪;五人“均系无知愚民”,交保释放;另三人“系过路受累,无证可指”,即予开释。由此不难想见当年捕人的轻率。
在国民革命高潮中,各地土豪劣绅不得不蛰伏一时。南京国民党当局实行清党,各地土豪劣绅纷纷蠢动。5月初,江阴即有人致电南京国民政府,指出“清党后,土豪劣绅乘机报复,地方行政长官有扶助土豪劣绅恢复旧势力之倾向”,同月,浙江长兴土豪蒋玉麟指使暴徒捣毁县党部,逮捕常务委员等人,所有文书印章搜卷殆尽。6月,温州国民党员蔡雄被诬指为共产党人,擅行枪决。其他诬告、陷害之类,更比比皆是。
对于南京国民党当局的清党方针及措施,广大国民党员态度冷淡,不少人拒填所谓“党员审查表”和“半月工作报告表”。南京市清党委员会于8月下旬通告承认,将表格“送缴本会者,仍属寥寥”。该委员会威胁说,对此类党员将以不愿受审查论,清除其党籍,但这也无济于事。
清党的结果是,国民党失去了大量的精英,新旧官僚、政客、投机腐化分子乘机聚结,国民党的腐化现象日益严重。8月22日,白崇禧沉痛地说:
“此次清党后,即发生许多以党营私之假革命党,尤其在上海一隅,更加其甚,藉清党之名,奸人妻子,掳人财物,敲榨剥削,随便杀人,以致人民怒声载道。上海是舆论中心,故民众对本党已渐失信仰。”
9月1日,规定结束清党的日期已届,上海市清党委员会发表宣言称:
“本党自去岁北伐以来,得到民众之欢迎,箪食壶浆,惟恐未至,正有东征西怨之概。乃今岁四月,克复江浙,假革命者冒充忠实,竟将本党令名几付诸东流。嗟呼!清党运动固如是耶!”
白崇禧和上海清党委员会道出了一个使他们难堪的事实——国民党已失去人民的信仰,这是有勇气的。但是,他们却无论如何也不能了解发生这一现象的真正原因。
同日,南京国民党中央清党委员会通告:“现以时局影响,交通阻滞,各省市多有不能依期竣事者,自应延期,继续办理,以利进行。”这一通告既宣告了“二期清党”计划的失败,也宣告了南京国民党的反共政策将长期延续。
3、来自国民党的创痛
1927年的清党中,国民党的自我创伤几乎不亚于共产党所受的打击。国共合作之际,共产党在国民党内的党团组织活动是秘密进行的。
除少数中共要人外,绝大多数跨党的中共党员和青年团员的身份并未公开。当蒋介石“清党”令下,除少数已暴露的“共党首要分子”外,要从号称百万党员中分辨出谁是共产党,谁是“纯粹”的国民党员,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除部分国民党青年与“共产党同归于尽”外,还有相当多的国民党员因清党而灰心、悲观失望,以至脱党。在大批农工党员脱党和左派青年被清洗的同时,又有数以万计的“投机分子”涌入国民党内。当时国民党内有人评曰:国民党“军事上虽得胜利,政治上却糟得不堪,土豪劣绅、投机分子潜形混入本党,冒充党员藉词诬害忠实同志比比皆是。武汉赤化,固属事实,而宁方腐化亦无可为讳”。“民众对于本党的信仰,在这时间,可算剥蚀尽净!”
对国民党而言,清党运动实际上是一场党内人才逆淘汰运动。
一批对革命有信仰、有理想和有热情的党员受清洗,有的因致力于农工运动而被当作共产党惨遭杀害。如浙江豪绅地主“藉清党之名,谬指各地之宣传主张减租者为共产党员,向各机关告发。各机关于接受告诉之后,大肆搜捕,至无辜受累者难以数计”。这等于提醒那些尚留在国民党内的成员,不要再用制造冤案的方法来解决政治对手的问题。另一方面,那些借党为私的投机腐化分子和土豪劣绅又群相涌人或原封不动地留在党内。
1929年国民党“三大”检讨清党运动的得失时承认:
清党的结果,“使本党起了一个很大的分化和损失”,“一般投机腐化恶化分子都纷纷混入本党”。国民党所说的“腐化”分子,实际指的是土豪劣绅、贪官污吏和投机分子;所谓“恶化”分子,实际是“共产党”。经过这样一场逆淘汰,国民党在孙中山时代遗留下来的革命精神被消磨殆尽,民众对国民党的信仰一落千丈。
4、基层党组织的退变
清党的另一严重后果,是国民党的地方组织遭到极大破坏。国共合作时期,国民党省以下地方党务多由共产党人“包办”。清党一起,国民党的地方组织首当其冲,很快陷入瘫痪状态。当时《中央日报》报道:
“几个月来,党务受了不少的摧折…··各地的党务今日改弦,明日更张,停顿的停顿,攘夺的攘夺,完全沉入于阴晦悲观的景象中。”
在地方党部中,省市党部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清党一起,原由共产党人控制的一些省市党部职位也就成了国民党各派觊觎的目标,为了打倒政敌,各派之间互相攻击对方为共产党。
昨日刚以“共产分子”罪名置对手于死地者,今日又可能被其他的竞争对手以同样的手段打下去。地方党部今日改组,明日整理,你争我夺,互相倾轧,弄成循环报复的局面。由于各省党部纠纷不止,直到南京政权建立以后的第六个年头,全国建立正式省党部的省份还不到40%,多数省区长期处于混乱失序之中。
这一点,从战前省党部名称的不断变更亦反映出来,如救党委员会、整理委员会、改组委员会、指导委员会、维持委员会、筹备委员会、临时委员会、特别委员会、执监委员会等,频繁改换。
蒋介石对此曾深有感慨地说:“中下级党部本为本党的基础……而今则朝易其人,暮更其名,不足则更互相抵拒破坏,使党外民众见之目眩,党内同志闻之痛心!”
与省党部相比,县以下基层组织和党员受到清党运动的冲击似乎更大。国共合作时期,国民党员多不愿下基层,基层组织多由共产党人主持。清党后,形势发生逆转,除极少数地方的县以下基层组织仍掌握在国民党左派和共产党人手中外,多数县以下基层组织成为土豪劣绅的天下。
特别是两湖地区一大批曾被大革命洪流迎头痛击的土豪劣绅借清党之机,沉渣泛起,乘机侵夺国民党基层党权。国民党在大城市主要依靠军队清党,而在省城以下的广大乡村社会,土豪劣绅自发成为清党的主力。清党为土豪劣绅提供了恢复其旧有权势地位并进而侵夺国民党党权的一次良机。
《中央日报》社论写道:
“清党达到我们目的了,但苏皖闽浙各地,土豪劣绅也乘时蠢起,捏词诬告本党青年忠实同志为CP,从事农工运动者为共党……忠实同志致遭残杀的到处皆是,信仰不坚被金钱软化堕落的更多。”
在湖南一些地方,自国民党宣布清党后,“土劣猖獗,变本加厉,百倍从前。凡曾在外游历,或曾加人本党,及此时留学在外者,无论是否纯洁,均以共党目之,或没收其财产,或捉拿其家属”。
在四川,清党前各地办党人员大多为“共产党少年”;清党后,国民党四川省党部委派各县的团总或团练局长去填充“共产党少年”被清洗后所留下的空缺。这些团总和团练局长均为土豪劣绅。他们“打着清共招牌,乘机混迹党部,陷害忠实同志,收买流氓地痞,实行招募党员,以造势力”。
在广东,“各县市党部自清党后,差不多都被不明党义党纪的腐化分子所包办,而且他们极尽其毒辣阴狠,排除异己的能事去诬陷忠实同志,弄到各县市执委几乎多于党员,如革命空气非常紧张的琼崖等处的县市党部,听说只剩下了寥寥无几的党员。不消说,党务亦陷入停顿的现象了”。土豪劣绅的重新崛起,并对国民党基层党权的侵夺,使一个曾以“扶助农工”为职志的国民党迅速向一个新的军绅政权蜕变。
对国民党中央而言,土豪劣绅和投机腐化分子对基层党权的侵夺,显然非其发动清党的初衷。1927年5月5日胡汉民所提出的清党原则中,即声称:“土豪劣绅、贪官污吏、投机分子、反动分子及一切腐化、恶化分子,前经混进本党者,一律清除。”
按照胡汉民的设想,清党有两大目标:一是要清除共产党;二是要清除土豪劣绅、贪官污吏和投机分子,然而清党的结果,却是“恶化”已清,“腐化”代兴。
5、党务人才断绝
国民党清党反共和建国统一这两个过程是同步进行的。南京政权建立后,蒋介石面临的一个最大难题是“党权付托不到相当的人”。因为共产党被清除后,国民党内“明了党义而能专心于党务者极少”。
蒋介石指责说:清党后,“各级党部的职员大部未曾受过训练,不明白党不明白社会、国家、世界大势”,党员“犹之乌合之众”。当时各省市党部给中央的报告中,也大呼党务人才奇缺。如在河南,“前省党部为共产党徒把持,自从新筹备后,党务人才几无法取求”。
在地方党权托付无人的情况下,国民党中央唯有听任土豪劣绅和投机腐化分子侵夺和分掠地方权力资源,在地方社会借党为恶。另一方面,蒋介石鉴于清党后国民党“党力”的严重虚脱和裂变涣散,更进而倚赖其武力的支撑,将军事力量直接转化为政治和社会的组织力量。
北伐时期国民党的革命精神虽不如共产党,却仍称得上是一个富有奋斗精神的革命党。有理想有志向的知识青年群相涌人。胡适即称:“民十五六年之间,全国多数人心的倾向中国国民党,真是六七十年来所没有的新气象。”胡适所称的“全国多数”,当主要指知识精英群体。正是他们所形成的社会舆论,往往被视为“人心所向”的表征。而知识精英中真正倾向国民党的,又主要是青年知识分子。
1927年国民党清党反共无疑在共产党人心中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也在追求社会进步的青年知识分子心目中投下了恐怖的阴影。
五、清党的数据
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从1927年3月到1928年上半年,被杀害的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达31万多人,其中,共产党员达2.6万多人。党员数量由5.8万人锐减到1万多人;工会会员由280余万人锐减到几万人;970余万农民协会会员大多被解散。
但是对于国民党来说,1927年4月国民党国内普通党员约60万。经过一场清党运动后,到1928年3月,国内普通党员锐减至22万人。其后国民党普通党员人数缓慢回升。到1937年1月,国内普通党员增至52万多人,其中预备党员近16万,正式党员约36万。十年间仅增加了30万普通党员,尚未恢复到1927年“四·一二”政变前的规模。
1927年后国民党的地方党组织建设滞后于地方政权的建设。直至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以后的第六个年头(1933年),仍只有不到40%的省份建立了正式的省党部,不到17%的县成立了正式的县党部。即使在国民党党务基础较好的长江中下游省份,县党部亦未能普遍建立。据1933年底的统计,江、浙、湘、鄂四省分别只有73%、69%、54%、42%的县正式成立了县级党部。
县以下农村基层社会则几乎不见党组织和党员的踪影。如1931年程天放在考察河南省国民党党务后指出:
“河南全省党员总数,在1928年总登记时只有八千人,经过十八、十九两年的变乱,淘汰了许多,现在只有六千余人……党员不但数量少,并且往往集中在县城内,有许多县份,乡村里面一个党员都没有。”
这种情形不独河南一省为然。从各省市国民党党员与人口比例观之,除南京、汉口、上海、北平、广东、浙江等省市低于1∶1000外,江西、广西、福建、山西、河南、湖南、湖北等省都在1∶1000以上,江苏、河北、四川、安徽等省则在1’2000以上,山东、陕西等省则平均5000至9000人中才有一名国民党员。这些为数不多的党员主要集中于城市,“只能在城市的上层可以看到,农村中是很难找到党的势力的微弱影响”;“不但在农民中很难找到党员,并且在一切农民运动负责人员中,在地方自治工作人员中,在农村文化教育负责人员中,以及农村经济建设负责人员中,都不容易看到党的踪迹”。直到抗战前,国民党组织基本上未深入到县以下乡村社会。
1926年1月国民党“二大”时,湖南、河南、山东等省国民党员中青年学生所占的比例分别为50%、70%和40%,到1929年3月国民党“三大”时,三省学生党员的比例分别降至14%、19%和14%。1934年,湖南国民党党员中学生比例更降至7.5%。北伐时期青年学生争相加入国民党的情景不复再现,表明执政以后的国民党对那些富有革命激情的青年学生已失去了吸引力。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