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与婆婆同床三年终离婚:罪魁祸首是“变态的爱”

夫妻与婆婆同床三年终离婚:罪魁祸首是“变态的爱”

文/安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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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网络疯传一件奇葩事儿:哈尔滨的赵雷和李丹本是人人艳羡的一对儿,不想今年5月,结婚五年的二人却牵手走进了离婚登记处。

离婚的原因,竟然是婆婆从新婚之夜起就睡在他们中间,一睡三年!后来即使买了两居室,婆婆再婚,也依然跟他们住在一起,以各种借口界入他们的生活,最后忍无可忍只能离婚。

看到这则消息,我惊呆了,继而感到荒唐。

这一家三口人,有一个共同特点:他们都充满了浓浓的爱,但他们的爱都很“变态”,变态到——毫无界限意识。

爱得最变态的莫过于这位在小两口中间睡了三年的妈。毫无疑问,这位母亲肯定是爱儿子,只是爱得太过分了,她毫无界限意识的爱,严重干涉儿子的正常生活。

身为儿子的赵雷对母亲的爱也很变态。一味容忍迁就母亲的侵犯,不顾妻子的感受,不惜牺牲自己的幸福,这种孝顺,是一种毫无边界的愚孝。

可怜妻子李丹,能够容忍婆婆和他们夫妻同床三年,可见她对丈夫的爱,也很变态,是一种刻意的迎合和讨好,是完全压抑了自己的界限意识的爱。

他们这种没有界限意识的爱,其实已经变成了一种彻彻底底的伤害,将一个好端端的家庭搅成了一锅粥。

中国历来是一个注重人情和关系的社会。因为这种“人情”的高饱和度,造成家庭关系界限不清,尺度不明,更因为操之不当,使得“越境”“侵权”事件屡屡发生,从而让人陷入到无界限的纠缠当中。

2、

昨晚跟几个朋友聊天,哥们大志分享了一个有关他父亲的故事。说他父亲智商很高,年轻的时候做小生意,每次有点钱的时候,要么就被骗,要么就弄丢,所以他尽管做生意做得很好,但是一直不怎么富裕。

我想,这可能是因为,他强势的爷爷奶奶缺乏明显的界限意识,总是将他父亲挣的钱拿去给他的叔叔,而且他们总是遭到不公平的待遇。因此,他父亲的潜意识里面,对金钱恐惧,不愿有钱。

界限意识的对立面,是共生。即,我的事,也是你的事,你的事也是我的事,一切都是我们的事。共生性质,使我们与家人的关系中充斥着各种浆糊逻辑。

这种缺乏界限意识的江湖逻辑,严重地挫伤和打击了优秀孩子的自我发展,他们因为恐惧担负更多不必要的责任和麻烦,而将自己的真实的能量压抑起来。

中国式父母,总是过度参与子女的生活,以爱的名义干涉子女的情感,以孝和道德的高帽绑架子女的生活。

小时候,他们会说:“你都是我生的,你的什么还不能让我知道?”于是,偷看孩子日记,私拆孩子信件,强迫孩子交出QQ密码,这都是他们最拿手的好戏。

长大后,他们又说:“卧室不许上锁”,“有啥事儿别瞒着啊”,于是,不敲门就随便进孩子的房间,随便乱翻孩子的物品,甚至像这位奇葩婆婆,睡在夫妻中间,一睡三年!

在真实的日常生活中,父母与儿女之间,亲属之间,朋友之间,缺乏边界意识的情形不胜枚举。通常有以下4种表现形式:控制、依赖、讨好、拯救。

人没有界限,本质上是没有自我,或没有形成独立的人格,靠入侵别人的领地去寻找存在感。有些人从小没有得到足够的安全感,小时候被人侵入,长大了就侵犯别人。

3

关于界限意识方面,我非常佩服我的朋友陈刚。

十几年前,他东凑西借买了一套一室一厅五十平米的小楼房结了婚。婚后俩人恩恩爱爱,日子岁拮据却很甜蜜。后来,他媳妇怀孕要生孩子,不得不把老娘从乡下接来伺候。按理说,那房间客厅里,还能支一张单人床,老娘住在一起,既方便了照顾媳妇坐月子,又省钱省麻烦,可是,陈刚愣是在楼下又租了一个小平房给他母亲单独住。别说别人不太理解陈刚这种做法,就连他媳妇儿都不理解。只有陈刚知道,他的母亲是个没有界限意识的人,媳妇也是个不好惹的主儿。他们要是住在一起,婆媳不到三天就得打起来。

很多一开始很美满幸福的家庭,后来都毁在了缺乏界限意识上。

后来的事实证明,陈刚这种做法太英明了。母亲只有晚上才住在他们家,帮媳妇儿看孩子,白天洗洗尿布,给媳妇儿做几顿饭,也就回自己小屋了,陈刚也曾私下告诫母亲:不要过多干涉他和媳妇的生活。因为有明确的界限意识,才使婆媳之间没有闹出矛盾来。

界限意识,其实也就是地盘意识,你必须确立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才能拥有一个自己说了算的人生。也只有尊重别人的地盘,才不会被生活中各种没必要背负的重担所缠累,两者结合在一起,才是健康人际关系的基础,才能活得简单清爽有力。

著名学者叶匡政说过:人们越是对每个生命、每种社会行为的边界有清醒的认识,就越会意识到自由、独立、宽容、关爱、怜悯、互助等这些积极价值的重要。所以,行所当行,止所当止,清醒的节制比盲目的付出更重要,有尺度的规避比无知的越界更明智。

用心甘情愿的态度,过随遇而安的生活

 承接各种软文、硬文,影视剧本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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