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糖尿病肾病常用的疗效判定标准
1. 疾病疗效判定标准
参照糖尿病肾病诊断、辨证分型及疗效标准(试行方案)制定。
(1) 显效:临床症状消失;尿白蛋白排泄率降至正常或下降1/2以上,血糖、HbA1c下降1/3或恢复正常,24h尿蛋白定量下降1/2以上;肾功能正常、
(2) 有效:临床症状较治疗前好转;尿白蛋白排泄率、血糖、HbA1c有所下降、但不足显效标准,24h尿蛋白定量较治疗前下降不到1/2;肾功能指标正常。
(3) 无效:临床症状未改善或恶化;实验室指标无变化或升高。
有效率=(显效+有效)n×100%
2. 中医证候疗效判定标准
(1) 临床痊愈:中医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或基本消失,证候积分减少≧90%。
(2) 显效:中医临床症状、体征明显改善,证候积分减少≧70%。
(3) 有效:中医临床症状、体征均有明显好转,证候积分减少≧30%。
(4) 无效:中医临床症状、体征均无明显改善,甚或加重,证候积分减少不足30%。
注:计算公式(尼莫地平法)为:【(治疗前积分-治疗后积分)÷治疗前积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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